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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木有

藏匿于西安科技大学的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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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焰马 Lv:100
发表于 2012-4-18 14: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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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焰马 Lv:100
发表于 2012-4-18 14: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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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5 17: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他帮你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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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5 17: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丁光龙有两个孩子,一个叫丁琼,一个叫丁力,没有丁威,楼主,你得是炒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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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3 22: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楼主提个建议哈,把这个发到人人网上效果更好!还有猫扑,还有微博……你懂得!!!再看我依然很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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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0: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吴wujin620 发表于 2012-5-5 17:38
丁光龙有两个孩子,一个叫丁琼,一个叫丁力,没有丁威,楼主,你得是炒作呢!

这只是新闻中提到的两个,也是他们家较小的两个,真正的狠角色是他和他的大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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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0: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yunzhenshl 发表于 2012-5-13 22:02
给楼主提个建议哈,把这个发到人人网上效果更好!还有猫扑,还有微博……你懂得!!!再看我依然 ...

你的这个建议,我不是没有想过,有些已经做了,甚至有些人看到后找到他并把他打了,但他和他的家人到现在仍然不知道自己错了,仍旧很是嚣张。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eeling/1/21599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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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5: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我见过,在操场一起打过一次篮球,个人觉得他应该属于老实类型的。
我想不通的是,楼主家人都让彼此分开,楼主还在坚持什么?既然知道他不好,离开就行了。
如果是因为自己付出的而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那应该去积极协商处理这次纠纷。
人这一生总是要遇到各种各样的磨难,这就是成长的代价。
明天太阳依然会升起,我们要做的只能是不再犯这种错误。
我提醒下楼主,你这种发帖带照片的行为可能牵扯到侵犯个人隐私,希望你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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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1 11: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huhu352 发表于 2012-5-17 15:48
这个人我见过,在操场一起打过一次篮球,个人觉得他应该属于老实类型的。
我想不通的是,楼主家人都让彼此 ...

是的,仅仅看外表是怎么都不会和他的所作所为联系起来的。
当时我爸妈让分手,尤其是在他见过我爸妈后的那次,他也提出来让我听我爸妈的,但后来他又自己来找我。我和他之间一直都是这么分分合合的,他总是这样反反复复的对待我以及对待我付出的感情。
这次的事情没有什么协商解决之说,因为解决不了,更加不存在协商之说,他和他的家人在我做完手术后就全部人间蒸发了。
是的,这的确是个成长的代价,只是这个代价太大了,也太惨痛了,可以说是我目前为止最大的一次。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他告我的话,我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但我发的这些帖子,一个我都不会删除的,即使在我已经放下这些事情后的今天,我仍然不会删除,我只是把心里的恨藏起来了,但不代表没有受过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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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10: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擦,这不是给我们采矿丢人嘛.....我哩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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