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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幽忧

胆小的 表进来后果自负哦 水鬼归来 早日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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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22: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毒之女的赌注

作者:红纱
 

“你愿意为我去死吗?”我挑着精致的眉,把自称爱我的男人压在了身下,男人躺在我的沙发床上,魅情的点着头:“当然。”

我笑了,将涂着艳红色口红的嘴向上弯成了月牙。将手扭开他身上所有的衣扣,然后,格格的笑着。没有谁会再比我的身材更匀称,男人自认为他见到了世上最美的女人,男人更以为他让我见到了世上身材最健硕的男人。

我伸出了修着尖长的指甲,看着他,轻轻的从他的耳根到他的脸颊滑过,留下一道白色的印痕。男人,即便是有些痛,但在此刻都装作是性趣罢了。他一手将我的手指抢过,伸出舌头,添触着我指甲。我有些厌恶,但转而一笑:“别这样,你会中毒的。”

男人舒了一口气,充满短胡茬的下巴带动周围的肌肉笑着:“真的?我都愿意为你去死,还怕中毒你的毒吗?若是能让我中你的毒,我还巴不得呢!”

我没有言语,只是坐在他的身上笑着看他的表情,他也笑着看我,两个人仿佛在较着劲,他以为我在戏言,而我却在看他即将要经历痛苦的表情。过了一会儿,他笑容便僵在脸上,转而恐怖又痛苦的看着我,是啊!他的舌头,他的舌头已经化在了他的嘴里。我大声的笑着,用手摸着他的鼻子,男人呜呜的叫着,像一个猎物无助的叫着,噢,他本来就是一个猎物,我的猎物。我快乐的拥抱着他,然后,又将脸凑近他的眼睛旁,因为我要让他看见,世上最美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样的,是什么样的?是灰青着脸,再露出我的獠牙。这就是世上最美的女人。

他惧怕的惊叫着,因为没有舌头,他再也无法发出他那最有男人磁性的嗓音。我笑着低下头,用唇吻了他的脖子,这让我感到了他最有力的颈动脉在哪里。一口咬下去,像一头猛兽,然后,喝了一大口他的血。估计,男人这会儿快疯了,因为他看见了我身后的那一群吸血鬼,正在敬候着他的新鲜的血液。

男人的血,我喝一口便足矣,一手抛下男人的身体,一手拿起了身边的砒霜喝了一口。男人闷哼了一声,转而变成了一声紧似一声的惨叫。是啊!因为他的身体正在被一只只贪婪的吸血鬼添食着。我笑,将砒霜一饮而尽,算是洗了洗口中的血腥味。

我是恶毒之女,负责为吸血鬼王子们收集新鲜的血液。我是吸血鬼王的义女,我并不是吸血鬼,因为我比吸血鬼有着更高的血统。我虽吸人的血,但并不像吸血鬼那样的贪婪。我不怕阳光这让我有充裕的时间与那些猎物幽会,我的全身充满着毒素,因为我的食物都是那些可以即刻致人于死地的毒药。我爱这样的身体,因为它让我永保青春,它让我美丽飘然。我轻狂的笑着,世上最美的女人,只不过是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女人而已。

门铃响了,我看了一眼,一甩手示意哪些鬼奴们到别处去收拾这堆烂肉。轻挑着高跟鞋,一边抹去顺延在嘴角的血渍,一边走向了客厅。

又是一个男人,但这个男人我认识,熟都不能再熟了。别看他年轻,我依然知道他的苍老年龄。不过,我不太欢迎他。我皱了一下眉,又笑了:“呵呵!哟,别了几十年了,没想到你今天会来。”我坐在了沙发上,用尖尖的指甲示意男人过来坐。

一只吸血鬼奴开了一瓶红酒,拿了两个杯子过了来。

男人笑了,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没想到,他的这副吊了锒铛的模样还是没有变:“老太婆,没想到这些年不见,变俏了啊!”

“呵!”我冷笑了一下,倒了杯红酒给他。他将酒冲着窗子看着。

“糟老头,看什么看!是酒啦!人血不会给你的!”我不耐烦地说:“真没想到,你一个人还真敢进我这鬼窝子!”

“我老早就听说你认吸血鬼作义父,成了恶毒之女,看来是真的?今天可让我好个找才找到你。”男人凑近我的脸问着我。

我挑着涂了深灰色眼影的眼睛看着他:“怎样?喝砒霜当红酒,拿蛇毒当可乐,我喜欢。噢!对了,你的小情人呢!她怎么没来?”我嬉笑着看他。

他笑着轻轻的在我的耳边说:“我把她杀了!”

我嗤的一下放松了神情,媚着眼睛:“你早该把她杀了,你若不杀她,我都不会让她好活。”

“你可真恶毒,恶毒之女还真是人如其名啊。呵呵!”他轻狂的笑着:“不过,恶毒之女再怎样也只是称呼,你必竟是我的老婆。别了几十年,这样容易相信人的智商还是没有变!”他看着我,我却开始瞪着他。

“是吗?”我有些怒了。

他也不甘示弱的点了点头:“当年就为了我的那个你所谓的情人,便认了吸血鬼作父亲,成天为他喝毒酒,成天为他杀人,成天为他养这些吸血鬼,你被他耍了知道不知道。傻丫头。”

“这位先生。”我吓住了他,愤恨着看他,好一会儿,渐渐的,转而又笑了:“请问你还有别的事情吗?”

他也放松了下来,前尘往事放在一边,他也笑了,一如进门时的肆样:“老婆,我听说,如果恶毒之女喝了自己深爱着人的血,就会死。是真的吗?”

我没有说话,继续看着前方,已经不想跟他吵了,因为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吵够了。

他见我没出声,继续问:“那你还爱我吗?”

“呵!”我冷笑了一声:“爱你?可能吗?怎么,几十年没见,来了就问这种问题。想让我死吗?”

“噢!不!”他一口否决:“我是在想,如果你爱我,喝了我的血就会死。那么,如果我也喝了你的血呢?”

“必死无疑!”我坚定地说。

“那我们俩谁先死!?”他睁大眼睛问。

“哟!”我轻蔑的笑:“当然是你先死,我又不爱你,我是不会死的。”

“那么肯定?”他有些不相信:“我们打个赌,怎么样?以我们的性命当筹码,以我们的血当赌注!”

“怎么?你不想活啦?”我反问。

他一笑:“活了八九十年了,也没觉得有多大的意思,只是想弄清楚一件事情,你到底爱不爱我。反正喝了你的血,横竖都得死,就让我看看,你喝了我的血到底会不会死,我要明白,你到底是不是真的不爱我了。”

“呵呵!”我点了点头:“好啊!我们就赌一把,用我们的血作赌注,但是,你死定了。”

男人看我答应了,起身就走,当走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又笑了一下:“明天的这个时候,我们各自拿着自己的血来赌,呵呵!老天还真是蛮照顾我的,几十年前的那场大病,没让我死,反而让我因祸得福,越活越年轻。到了现在,还可以死在你的身边,还能让我看到你年轻的样子,看到你的翘屁股和丰满的胸部,足矣,人生的乐事啊!”话声消失了,门关上了,我苦笑了一下,是乐事吗?应该是灾难吧。

月光透着窗子射下来,他走了,留下了独自坐在沙发上沉思的我。

深夜,我打开地下室的门,把收集来的新鲜血液装到了六个瓶子里拿给了吸血鬼奴们。不同于往日,我为自己留下了一瓶。我把吸血鬼奴们赶出了我的屋子,让他们回到吸血鬼王那里去,顺便把那些血液带过去,然后,自己锁上了门,独自一个人坐在漆黑冰冷的屋子里。

喝下一口砒霜,猜吸血鬼王今夜会来,因为,他一定会感到今天的不对劲,我掐准时间,猜他午夜两点准到,为什么,因为三点天亮,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他为他的王子们派送我收集来的血液之后,刚好两点会到这里来。我猜的没错,午夜两点,他真的来了。

“女儿!”他的声音是空灵的那种让人搞不清他的什么地方。

我坐在沙发上抬起头,轻唤了一声:“父亲!”我并不对鬼王抱有任何的仇恨,甚至对他抱有感激,我觉得他是一个好吸血鬼,只是他们为了生存,而不得已让自己去害人。

不一会儿,只见吸血鬼王坐在了我的身边,他除了有一张苍白的脸以外,我觉得他并没有什么可怕。他留着长胡子,去遮住他尖得有些过份的下巴,深陷的眼沟让你知道他已经是一个老鬼了。他伸出手抱住了我,我就势躺在了他的怀里:“父亲,您来了,真好!”

“女儿,今天这是怎么了?”鬼王问。

我伸出手去:“父亲,请还女儿那枚戒指。”那是我与男人结婚时,他送给我的戒指,自从当上恶毒之女后,就一直留在鬼王的那里。

“怎么?你丈夫来了?”鬼王有些惊讶,我点了点头。

“父亲,女儿要离开你了,谢谢这么些年您一直在帮女儿来救我丈夫的生命。”我感激的说。

鬼王叹了口气:“有什么谢的,这些年来女儿也为父亲做了不少事,父亲不称职还把女儿弄成了这个样子。”

我捂住了鬼王的嘴:“父亲,请您不要这样说,这是女儿心甘情愿的,只要我丈夫能活着,我做什么都可以。真的!”

鬼王愁怨的摸着我的头发,他说:“还记得几十年以前的你,叩响我的门的时候,我就发觉女儿是善良的,你本不能成为恶毒之女的,因为,恶毒之女的手上要充满鲜血的,父亲真的没有想到,你为了你的生病的丈夫,竟然以这些作为代价。”

我笑了:“只要丈夫能活着,能健康的活着就好,父亲,今天我见到他了,没想到,父亲竟然也让他永保了青春,女儿太高兴了。可是,父亲,你觉得女儿是不是太自私了,要用那么多人的生命来唯系我丈夫的幸福。”

鬼王拍了拍我的头:“可能吧!吸血鬼原本都是自私的,总要牺牲一个人来唯系自己的生命。也许以后吸血鬼都会消失的,因为现在谁也不情愿这样的去伤害人类,比如说我的那几个儿子。唉!”说完,鬼王拿出了我的戒指,放在了我的手里:“女儿,父亲得走了,天快亮了。阳光不属于我们吸血鬼的,善良的女儿,看来恶毒之女的称号对于你来说是不合格的,但父亲很高兴,父亲会想你的。”我哭了,向着远去的鬼王招着手,这是最后一面我知道,因为,我深爱我的丈夫,喝了他的血,我必死无疑,与他的这次赌注,我注定会输。

我知道我的丈夫此次找来就是想让我死的,他也很聪明,因为从几十年前我作为平凡的女人带着他去求医的时候,他就知道,我爱他是那样的深,喝了他的血,我确实会死的。我不怨,因为我知道,他喝了我的血他也会死,我完全知道他这次打赌的意图,他不想让我害人,他愿意陪我一起去死。

我让我的男人活到了现在,我的自私驱使我去杀人不允许我回头,罢了也就罢了,我的一个信念就是只想让我的丈夫活着。几十年来,我不想让我的丈夫再回到那个生病的样子,我不会让他死,即便是我死了,也要让他健康的活着。

我在沙发上喝了一天的砒霜酒,直到太阳下了山,他来了。门开了,见他拎了一瓶子血液赶了来,手腕上缠满了纱布,笑嘻嘻的,感觉像是拎了一瓶子洋酒。我换了一身礼服,从房间里拎出了一瓶昨天那个死在我手里的男人的血,缓步,微笑走到了他的面前,那是一种对待生命的沉静,我是,他也是,我们,都抱着必死的决心,所以才这样的坦然。

我笑:“怎样,准备好死啦!”

他也笑:“是呀!怎么样,我们开始吧!你当真不爱我了吗?”

我点了点头:"当然。”互倒了一杯血在杯子里:“若是你死了,我没有死怎么办?”我问。

他笑:“那你就看着我死呗,反正,我老早就该死在你的面前。干杯!”两个杯子相碰撞,发出了一声清翠的响声,我们都笑着将杯中的血一饮而尽。他呛了一口:“哇!没想到你的血怎么这么的腥,这么的咸。”

“呵!血本来就是又腥又咸的。”我冷笑。

“是吗?你都习惯这种味道了是不是?”他问,摸了摸肚子:“看来,这几十年的砒霜你算是白喝了,怎么一点劲也没有啊!”

“是吗?”我轻蔑的看着他:“看我,也没有什么反应,我根本就不爱你,这回你死心了吧!你可以走了,趁着你的药还没发作的时候。我可不想让你这糟老头子死在我的家里。”

他摇摇头:“我听说,爱得越深,发挥的药效就越快,也许你还爱着我,只是没有那么深了。我就不相信,当年我生病的时候,你急成了那个样子,四处求医,今下就一点感觉都没了。”他又摸了摸肚子:“奇怪!你的血不是有剧毒的吗?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啊!不会是杀人于无形吧?”

我笑着,又闭上眼睛,然后,猛的将手扶到了沙发背上,他的血开始在我的身上发作了,我想我的脚开始要化作水了,但是我不能让他看到我的样子,不能。我要忍着:“对啊!呵,杀人于无形。你就那么想让我爱你吗?就是想让我死还是怎么着?”

他摇了摇头,又翘起了二朗腿:“当然不是,看来,我这回是死定了。我得想想有什么想说的。快到九十岁的人了,怎么不也得有点临终遗言吧!”

“有话就快点说。”一股绞肉的痛向我袭来, 我皱紧了眉,指尖嵌入沙发背上,额头上已经布满了汗水。

不过,还好他没发觉,我看着他笑了,看来他也是抱着必死的心态:“老婆,就是想告诉你,等会我死了,你就把我往没人地方一扔就行了,什么挖坟立碑啊!不用。反正咱俩也没孩子,你就充分发挥你的恶毒之心,就扔,没事。活了这么多年头了,一直在二十几岁呆着,也知足了,还有,你不爱我不是吗?就把我的血索性也吸了算了,这样你就可以少杀一人了不是?”

我喘着粗气,竟发了出声音,呃制着喉音,硬挤出了一句:“是吗?”

他发觉我有些不太对,赶忙转头,然后,看着已经大汗淋漓的我:“你这是?”他颤抖着把手伸向我的身体,又看着我从礼服下流下的那些股混浊的液体。

“别碰我!”我强忍着痛,扭过头,然后,强装一笑:“你的血可比砒霜带劲多了。”

他不敢相信的挽起我礼服的裙摆,震惊的看着。

“化了是吗?你的血刚喝下去我的脚趾就化了!呵呵!”我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笑着。

他颤动着双手,看着。

我又笑:“我死以后,你就尽管走就是了,不用,不用把我扔出去,你什么也别管。因为我是有剧毒的。”屋子里充斥着一股子强酸味,我依旧喘着粗气。

他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任何放荡的表情,摸着自己的肚子:“那我呢?我为什么没有死?难道,我喝的不是你的血?”

我笑:“我的血,你喝了,连话也说不出来。”我的胃泛了一下,一股子血自口中呕出,看来我的下身已经没有了。我喘着粗气:“这,这很正常。心爱人的血,会把我的肉体融化的。呵呵,这次,这次的赌注,你,你赢了。”

我将手臂从沙发上无力的拿下,留下一滩汗液,身子因没了支撑一下子摊在了沙发旁。他抱住了我:“老婆。”

我微白着嘴唇,点了点头。

“对不起……”他说着:“对不起……我不想让你死,但我又不想让你再害人。”

我点了点头,轻轻的说着:“我知道……”

“老婆,我也是真的想死,因为没了你,我觉得活着根本就没了意义。几十年前,我是真的没有变心,直到现在,我真的没有爱过别的女人。我只爱你一个人,一直都是。”

我笑着点了点头:“我知道,是我错怪你了,你是爱我的……不过,别抱着我,我有毒,会,会害了你的。虽然,我十分的想死在你的怀里,但我知道,自我成为恶毒女就,就不可能了,不能,回头了。”我流下了泪,好像有很常时间没有哭了。

“叮!”的一声,我手上的那枚戒指掉了下来,因为,我的手指化了,化成了水,我微笑的看着我面前的他,他也哭了,泪流在我的脸上,滑落了下来,我知道他也爱我,因为他的那个小情人是我为了遮掩真相而故意诬蔑他的,没办法,为了他能活下来。我也自知罪孽深重,我活着,只会给别人带来更大的灾难,所以,我并不怪他。但我想即便是我死了,我的义父也会好好的带他,我相信。

我的泪水盛满了我的眼睛,终于溢了出来。我想我的心脏快停止运作了,我终于,终于快死了。他悲戚的含着泪,许久,看着我,看着我无力的嘴唇。突然转而一笑:“老婆,你耍赖,你换了我们的赌注,这回不算,你得补上。你都喝了我的血,我也要。”说完,他将他的唇贴在了我嘴上,他狂热的吻着我。我说过,若是他喝了我的血,他是连话也说不出来的,更何况,他吻着我。

于是就在我的面前,他即刻倒了下去。

当那夜的月光照进客厅时,鬼王来了,他收起了在地上液体中的那枚戒指,然后,摸着我丈夫的头:“小伙子,你有一个好老婆。”轻轻的,他手一挥,我丈夫的身体也消失了去,留下的只有那枚与鬼王手中同样的戒指。鬼王摇摇头,拾起戒指,放入我的戒指旁,然后,紧紧的握在了手里。可能是为了纪念我们俩个吧。可是,鬼王并不知道恶毒之女与丈夫之间的这个赌注,那结局呢?我们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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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22: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夜漫漫(转)

 


   一手端着咖啡,一手放在键盘上。斜了一眼屏幕右下角的时间,23:45。张楚无聊地打了个哈欠,从自己的工作区内探出头来,看了一眼前面工作区里的同事。见同事还在对着那张该死的工程图左点右画。

“嘶……嘶嘶……刘……刘”张楚小声的叫着,前面工作区的同事刘锋转过头来,发红的眼睛写满了工作历程。“干么?”刘锋累得连声音也没了潮润。张楚向右侧的工作区努了努嘴,小声说:“你说林菁干么呢?”刘锋傻呆呆地摇了摇头,闷声闷气地说:“关我什么事?该干么干么呗。”张楚差点儿从椅子上折下来,一脸无奈的说:“行,你忙吧。真是结了婚的!那大一美女你当透明的。你老婆真幸福!要是保证能碰上你这样儿的,我下辈子也当女的。”

张楚:男,现年27岁,未婚,家境中上等,大学主修专业为数据库开发及应用;刘锋:男,现年36岁,已婚,家境富裕,大专文化,来公司后主管工程制图,主修专业不祥;林菁:女,现年23岁,未婚,家境不祥,大学主修绘图,但来公司后被任命为文员。三人同属开创防灾技术有限公司,均为低等职员,否则也不会一有急事就被安排加班。不过这次加班,对张楚来说比以前好太多了。因为有了林菁的加入。在一个月前,林菁还没有来公司的时候,向来加班只有张楚和刘锋两人。刘锋是个闷葫芦,你不跟他说话他不理你,你跟他说多了他烦你,你要真不理他吧,搞不好他会说你不重视他,搞什么年龄歧视。所以张楚是深受其害。到最后把找不到女朋友也怪罪到刘锋的头上,理由是和他单独接触的时间过常,人就会变得神经兮兮,不受异性欢迎。

张楚放下杯子,双手在键盘上胡乱打了一串代码,其中竟然夹进了“I LOVE YOU”的字样。张楚终于还是站了起来,一眼便看到了林菁那一头的秀发,张楚靠近工作区的隔壁,见林菁正在低头按着计算器,左手边放着一打报价单。张楚轻声道:“小林,怎么不直接输入电脑里啊?”

林菁忽地抬起头来,一缕秀发扬起后落在那张小嘴上,而后又向下抽落。张楚被她的反应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向后一仰身,同时脱口说道:“哇!吓我一跳!”林菁按着胸口倒在椅背上,长出一口气道:“反了。是你吓我一跳。”张楚媚笑着再次靠在间隔上,温柔地问道:“饿了吧,想吃点儿什么?”那边刘锋瓮声瓮气地接口道:“饿。我想吃包子。猪肉大葱馅儿的。”林菁掩住了嘴,明眸闪动着看定气歪了嘴的张楚。张楚没好气的对刘锋说:“我看你象包子。还要吃包子,现在几点了?再说,咱大厦周围哪有卖包子的?”林菁忍俊不禁,嗤的笑出声来。张楚立刻换上一副笑脸,柔声对林菁说道:“别理他,就知道吃包子。你想吃什么?”林菁忍着笑,俏声道:“包子。”

张楚一愣,但很快看到林菁杏眼流光,梨窝浅现。张楚一挺胸,坚定地说:“行!我给你买去。”林菁巧笑点头。张楚一脸春风地出门了,身后传来刘锋那不招人喜欢的声音:“猪肉大葱馅儿的啊……”

坐着电梯从十七楼下到首层,张楚心里琢磨着买点儿什么吃的。包子?开玩笑!打从张楚上班,四年了!也没见过这大厦周围有卖包子的。出了电梯,迎面碰上一保安,往常向来是擦肩而过,但今天……那个保安冲着张楚点了点头,同时说了句:“张先生好。”张楚“啊”了一声,才反应过来人家是在跟自己打招呼。毕竟往常都习惯了,没有保安向自己问好过,所以张楚一时不适应,可反应过来后,转过身看时,身后已经没人了。张楚小声嘀咕了一句:“新来的吧?还知道我姓张。没人告诉他物业人员不能坐客梯的吗?”

出了大厦的门,张楚深深吸了口气,夜风凉凉的,吹散了他的倦意。张楚心想:“这么好的夜色,真该叫着林菁一起出来。”想着,出了大厦的院门,出乎意料的是,刚一出院门,就看到人行道边支着一个三轮车,车上放着一个大竹篮,上面盖着类似棉被的东东。三轮车旁边站着一位形容委琐的老太太。可能是夜风太凉的原故,老太太一边搓着手,一边跺着脚。

张楚第一直觉,这老太太是卖包子的。可又一想,这么晚,一个弱不禁风的老太太会在这儿卖包子吗?所以张楚没打算开口问老太太在这儿干么,而是直接向路的对面走去。但当他经过老太太身边的时候,清楚的听到老太太低低的唤道:“包子,热包子,谁要热包子……”张楚停下脚步,转回身看着老太太,眼光中流露出心里的话:“还真是卖包子的?”

张楚走到三轮车前,对老太太说:“大妈,包子什么馅的?”老太太扁着嘴说:“猪肉大葱的。好吃着呢!”张楚心里一乐:还真有这么巧的事儿!张楚一边掏钱一边说:“我来……”本想说六个,但一想刘锋向来能吃,所以改口道:“来十个包子。哦……对了,包子多少钱一个。”老太太一边掀开棉布一边说:“两毛钱一个……谢谢你呀,小伙子,我就剩十个包子,这回我可以回家了……”

好大的包子!张楚看着一个半拳头大的包子,真不敢相信才两毛钱一个。看着老太太把包子装满两个大塑料袋,张楚递过去五元钱。老太太用颤抖的手接了过去,然后小心翼翼地翻开棉衣的下摆,从一个内兜儿里抽出三张一元的纸币,连同两袋儿包子一起递给了张楚。然后推着三轮车顺着马路走了。张楚定定地看着老太太的背影,心里油然升起一种落寞的感觉:人老了……就是这样吗?

而在这座大厦唯一亮着灯的房间里,林菁还在低头算着报价单上的钱数。张楚走了有五分钟了,林菁还在想着刚才他那搞笑的表情。但比起林菁的男朋友,张楚的搞笑本领就不值一提了。不过,现在在加班,男友是不会来的,也不能让他来,有张楚这么个人,偶尔活跃一下气氛也不错。

想起男友,林菁停下了手上的工作。脑子里出现了男友那张不很帅气但很忠厚的脸。打从林菁上初中开始,身边就没少过飞来飞去的苍蝇一族。但所有的追求者都令林菁心生烦感。直到大二的时候,偶然的一次派对,林菁认识了现在的男友,当时男友很另类,因为所有的人手里都拿着酒杯,只有他,手里拿着一个圆圆的木盘。出于好奇,林菁主动问男友拿的是什么,被告知那个圆盘叫“罗庚”。

有了先机,林菁就没了那种防范的意识。所以很快和男友聊得极为投缘。一来他比较另类,说的是一些比较奇怪的事情,至少以前没人和林菁说过。二来,从聊天中,林菁感觉他的知识面很宽,而且说话很幽默。那次以后,很自然的情窦暗生。现在有时想起来还会问自己:“吃错什么药了?很普通嘛,怎么就会喜欢他了呢?”林菁一边想着,一边端起茶放到了嘴边,但还没喝就觉得肚子里面发胀。于是放下茶杯,急急的出门了。

房间里,只剩下刘锋一个人了。他还在紧盯着电脑屏幕,给每一处加点加线。空空的房间里只有刘锋的呼吸声。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钟变成了0:00。刘锋揉了揉干涩的双眼,伸展了一下身体,同时长长地“啊”了一声。就是这长长的一声,掩住了另一个细小的声音……

林菁对着洗手间里的镜子,反复地打量着自己的容貌,良久自言自语道:“这么好看的,便宜了那个小白痴!”说完,一抹绚丽涌上嘴角。林菁洗了洗手,然后走出了洗手间。身后的门慢慢地合拢,当门只余一指之隙的时候,一只手从里面握住了门边……

林菁向办公室走去,路过客梯厅,听到电梯发出“叮”的一声,林菁停住脚步,不出所料,电梯里走出来的正是张楚。林菁一眼看到他手里的两袋儿包子,不由得笑道:“啊?还真有包子啊?”张楚得意忘形地一举包子道:“那是。你想吃嘛。别说包子,就是龙肉我也给你买回来。”林菁巧然一笑,没有接话,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刘锋依然在画图,只是左手举着电话在和什么人聊天儿。张楚走过去把一袋包子放在刘锋的桌上,然后急急忙忙地坐到林菁的身边。他没有在意,也没有听到,当他把包子放在刘锋桌上时,刘锋对着电话轻轻地说了句:“妈,你给我送的包子收到了……”

林菁从张楚的手上接过一个大包子,没想到还是热的,林菁双手捧着包子吹了吹,然后咬了一小口。旁边的张楚痴痴地看着林菁,使得原本很饿的她没有办法快速把包子送进肚子里。林菁只得一小口,一小口地咬着包子,咬了四口才见到馅儿。包子还真是猪肉大葱馅儿的,但让林菁奇怪地是,猪肉怎么会是鲜红色的?按说蒸熟的肉不会是这种颜色呀?

林菁想了想,一瞬间确定这是一种新的工艺。所以她也没往心里去,咬了一口馅儿,香啊!从未尝到过的香味儿在口中四溢。林菁也顾不得张楚那痴痴的眼光,狠狠咬了一大口,然后闭上眼睛细细地咀嚼。香气顺着食道一路下沉到胃里,那种感觉真可说得上是“妙不可言”!

张楚看到林菁一脸的陶醉,也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嗯?”张楚的眉毛笔直的向上挑起,嘟囔了一句:“真好吃,怎么做的?”那边刘锋突然开口说道:“再给我一个。”张楚不耐烦地站起身来,向刘锋桌上看了一眼。刘锋的桌上只剩下一个空袋子了。张楚随口说道:“猪啊你?吃这么快!我们还没吃呢!你一个人吃五个就行了。真是的!也不想想别人。”说完,张楚又坐了下来,正好林菁吃完了手里的包子,又伸手到袋子里拿了一个。
张楚刚刚展开笑脸,想跟林菁说点儿什么,就见凭空一只大手伸向了装包子的塑料袋儿。张楚一把抓住,一边说:“饿死鬼投胎呀?”一边抬起头来……

刘锋,站在间隔的另一侧,血红的眼睛狠狠地瞪着张楚,嘴角动了动,没有说话。张楚愣了一下,觉得刘锋怪怪的,可怎么个怪法,张楚说不上来,只是觉得被自己抓住的手一点儿停顿的意思也没有,拿起一个包子就往回抽。张楚有点儿恼火,少吃个包子无所谓,可要是在林菁面前输给刘锋那就不好看了。所以,张楚把自己手里的包子往桌子上一丢,双手齐上,同刘锋抢起那个包子来。

刘锋的手总算被张楚拉得停在了半空中,张楚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心想:“这老小子怎么这么大劲儿,平常我一只手就能把他推一边儿去。今儿是怎么了?”正想着,刘锋从牙逢儿里挤出两个字儿:“放……手!”张楚一愣,看了看刘锋的脸色,怎么跟拼命似的。“你放手!你都吃了五个了。”张楚的牛劲儿也上来了。旁边坐着的林菁连忙劝道:“张楚!你干什么?总得让刘哥吃饱啊!你快放手啊。”张楚再无聊,也不会跟林菁对着干,所以他一听到林菁这么说,马上就松开了手。可刘锋在转过身去的时候,清清楚楚地说了一句:“贱货!”

一口茶水呛得林菁猛烈地咳了起来。张楚噌地跳了起来,绕过间隔挡在刘锋面前,用手指着他的鼻子问道:“你说谁呢?你再说一遍!”刘锋定定地看着张楚,慢慢地张开了嘴。张楚原本气势汹汹地脸上渐渐现出了恐惧的神色。因为他看到刘锋的舌头是黑的,舌头两侧还有血红色的液体。张楚一边往后退,一边结结巴巴地说道:“刘,刘锋!你,你怎么了?”刘锋象没有听到一样,血红的眼睛慢慢变成了灰色。张楚已经退到了墙边,刘锋也跟到了面前。林菁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看着张楚那恐惧的表情,感到很是奇怪。

林菁站起身来,一边走向两人,一边问:“张楚,怎么了?”此时的刘锋,双眼已经完全变成了灰色,嘴里的血红色液体也顺着嘴角流了出来。张楚紧紧地贴在墙上,他已经无法从刘锋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倒影。林菁离他们越来越近了……

距离这幢大厦十三公里的一片别墅区里,有一户人家还亮着灯,一个穿着睡衣的男人坐在窗边的沙发上吸着烟,面前的烟灰缸里装满了烟屁。男人再一次把烟屁按在烟缸里,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燃。男人眯着眼睛,视线投向窗外,黑黑的夜色挡住了男人的视线,他只能看到玻璃上映出的自己的样子。

林菁就要走到刘锋身边了。不知哪来的勇气,张楚突然从恐惧中醒悟过来,冲着林菁歇斯底里地喊道:“小菁!快跑!”林菁猝然停步,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刘锋已经转过了头。林菁目瞪口呆地看着刘锋的脸,将近三十秒后,林菁放开嗓子高声尖叫起来。张楚艰难地控制住颤抖的双腿,猛地冲过来,一把拉起林菁,没命地跑出了办公室。身后刘锋狂吼一声:“贱货……”

张楚拉着林菁冲出了办公室,来到客梯厅,张楚不停地按着向下的按钮,同时回头看办公室的方向。还好,刘锋并没有追出来。林菁缩在张楚身边,猛地想起一件事来,着急的说:“张楚,我记得我男朋友说过。要是在大厦遇见鬼的话,一定要走楼梯。”张楚想都没想就说道:“别听他胡说八道!不坐电梯,你哪跑得过鬼呀?这里是十七层,没跑一半儿就得被它追上。到时候跑得气儿都喘不过来,那不是死定了!”林菁那被吓得只剩五分之一的理智告诉她:张楚说得不对!但为什么不对,林菁一来不懂,二来已经没有能力思考了。

终于听到了“叮”的一声,电梯门缓缓地开了。张楚拉着林菁迫不及待地挤进了电梯,重重地按下了首层的按钮。电梯门又缓缓地相合。就在电梯门快要合上的时候,一只手突然伸了进来,电梯门再次向两边打开。刘锋那张诡异的脸渐渐呈现在两人眼前。林菁连忙按住关门的按钮,电梯门又向里合起。刘锋双手扒住电梯门,向两侧分开。他那恐怖的脑袋正在向电梯里挤。

林菁按着关门钮,半弯着腰,脸上哭得涕泪横飞,嘴里绝望地喊道:“我说不能坐电梯吧!都是你害的!你把我害死了!”也许是林菁的话严重刺激了张楚,原本快要瘫软的他猛地冲到电梯门口,抬腿狠狠一脚踢在刘锋的头上。刘锋向后倒去。电梯门终于合上了。林菁依然死命地按着关门钮不放,直到电梯“叮”的一声,门上的数字显示为“G”。

张楚强行把林菁的手从按钮上拉开,电梯门开了。张楚拉起林菁,两人向大门跑去。门外的夜色依然是那么的美丽,林菁仿佛看到了新生一般。只要冲出去,就算老板一个月给十万也不回来了!

然而,命运总是在人不想猜对的时候让你猜出正确答案。大厦的门……锁上了!张楚狠狠地踢着门,嘴里喊叫着:“我就知道,跟TMD电影里演的一样!门肯定是锁着的。就没见买彩票这么准过!”

张楚还在狠狠地踢着门,林菁又开始哭。突然,一个声音传来:“先生,您是要出去吗?”张楚和林菁同时全身一颤,回过头来,看到一个保安向他们走来。张楚厉声道:“别过来!把门打开!”保安停住了脚步,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慢条斯里地说道:“先生,您不让我过去,我怎么开门呢?”张楚一时语塞,喃喃地说:“啊,我说错了,你快点儿过来把门打开吧。”保安又笑了一下,然后向大门走了过来。林菁突然喊道:“站住!我怎么没见过你?你什么时候来的?”保安再一次停下了脚步,伸手搔了搔头,象是自言自语地说:“什么时候来的?怎么说呢?到这个大厦……应该是九年前了吧?不过……今天好象是刚来没一会儿……”

林菁的眼泪又要夺眶而出了。这时,张楚突然问道:“你!你是怎么死的?”林菁闻言全身一颤,将要流出的眼泪立时吓了回去。只见那个保安定定地站在不远处,明亮的眼睛渐渐变得灰暗,身上开始到处涌出鲜血。张楚和林菁同时惨叫一声,相继跑向楼梯间……

小区里,那个男人还在不停地吸烟,烟灰缸已经倒过一次了。男人抬起手腕,看了看表,已经0:31了。卧室的门开了,走出一个睡眼惺忪的少妇,一眼看到男人坐在那里,奇怪的问道:“老公?你怎么还不睡觉。哎?咳咳,你抽那么多烟干什么?”男人转过头来,紧皱的眉头松动了一下,淡淡地说道:“你先睡吧,我再坐一会儿。”女人不明所以地进了洗手间。一会儿又走了出来,将进卧室的时候,对男人说:“早点儿睡吧。”男人点了点头,女人进了卧室,顺手关上了门。

男人掐灭了手里的烟头儿,仰倒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脑海里出现了半个月前的场景……

“王总,您可要想好啊!如果我没算错的话,七年前的冤魂再有半个月就要突破封印了!到时候,您可是首当其冲啊!”一个身穿唐装的中年人焦虑地看着办公桌后的王军。王军半晌无语,只是不停地吸着烟。

这一个多星期以来,每一次业务都谈不成,而且都是输给一些不知名的小公司。最奇怪的是人家的报价并不比自己的低。王军从一个小小的销售员做到开创防灾技术有限公司的老板,实在是付出了超常的代价,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公司倒闭的局面。向来不信邪的王军在理解不了的前提下,通过朋友找到了风水大师吴明。吴明到了大厦,脸色就不好看了,再等进了公司,还什么都没做,就把王军叫到老总室里,合盘托出了一件天大的事!

七年前,王军所在的这个办公室发生了一件惨剧!当时的老板跳楼自杀了。而跳楼的原因是面临破产。后来,时隔半年,又有一家公司租用了这个办公室。但三天两头的不是员工生病,就是生意做不成。后来的这家公司的老板也多少知道些风水上的事儿,但左摆右摆也不见效。后来也是通过朋友的介绍找到了吴明。

吴明不仅是个风水师,还是个阴阳师。吴明查看了整间房子的风水后,决定用通灵的方法把那个跳楼的老板请上来谈谈条件。终于在一个特定的夜晚,吴明把那个魂灵请了上来,一问之下才知道,那个老板之所以跳楼,是因为他的情妇串通了公司里的男会计,卷着所有的钱跑了。吴明希望它可以去投胎,而它却喊着一定要报仇,但不知道它的情妇跑到了哪里,所以只能在这个房子里徘徊。

两方面谈不拢,后来急了,那个鬼怒吼道:“你知道吗?我跳楼的时候,压死了一个在女厕所装监视器被发现了的保安,还有,当时我妈刚蒸好包子给我送来,我正好落在她面前,结果她也心脏病突发死了!我说什么也不会去投胎的!我破产了,那只要是进过这个房子的公司都得破产!”

原本后来租用这个房子的老板心想,大不了就是搬家呗。结果听吴明说了鬼的话,不由得痛哭失声。吴明被求得没办法,况且要说这件事到这个地步他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吴明终于下定决心,把那个老板和它妈,以及那个被压死的保安都封在了大厦里,限制了它们的法力。

然而,天数不是吴明可以逆改的。当时吴明就算到,总有一天它们会突破封印的,那只是时间问题。所以,今天,吴明给了王军两个选择:一、宣告公司倒闭,从此再不经商;二、选两男一女,在吴明指定的日子通宵加班,让那个厉鬼附在一个男的身上,把另外的一男一女当作自己以前的情妇和公司会计杀掉。完了它的心愿,消了它的怨念。因为吴明没有本事强行超度那个厉鬼,也没有本事把它打得神魂俱灭!

公司倒闭!再不经商!王军实在无法接受这样的建议。所以,王军选择了第二种方案。在指定的日子里,让刘锋、张楚和新来的林菁通宵加班……
大厦里,张楚和林菁脱掉了鞋子,赤着脚,猫着腰,走在空荡荡的二楼走廊上,每一个细微的响声都让两人提心吊胆。“叮叮当,叮叮当……”突如其来的手机响铃吓得林菁坐倒在地上,稍稍平静了一下思维,立刻反应过来,那是自己的手机。林菁连忙掏出手机,见显示屏上出现的是男友的姓名。林菁好似身处汪洋大海之中,突然见到了一艘小船。林菁快速按了接听键,还没说话,哭声先传到了男友的耳朵里。在简短地哭诉后,林菁挂断了手机,抬起头对张楚说:“我男朋友让咱们在二楼找一间办公室先躲起来。他带着人和床垫儿赶来。到时候让咱们跳下去。”张楚点了点头,然后两人挨间摸索着向前走去。

终于,发现了一间没用地叉,而是用链锁的办公室。张楚双手撑着门,让林菁先挤了进去。然后由林菁撑着门,张楚含胸收腹地也挤了进去。
这是一间很小的办公室,门口一道影壁墙,转过去就是一个大开间,张楚拉着林菁缩在一个靠窗的桌子下。林菁全身不停的战栗着,张楚警惕的侧着耳朵顷听外面的声音。静,静得只能听到自己和林菁的呼吸声。张楚稍稍放下了心,疲惫的滑坐在地上,旁边的林菁也渐渐停止了战栗。

林菁少许恢复了些思考的能力,想起以前男友说过,子时是鬼魂最猖獗的时辰,而子时指的是现在的23:00至1:00。林菁侧了侧身,从衣兜里掏出手机,随便按了一个号码,“滴”的一声,显示屏亮了起来。张楚一惊,轻声喝道:“干什么!让鬼听到怎么办?”林菁的心在张楚一喝之下也提了起来,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0:49。林菁小声对张楚说:“我看一下时间,我听男友说,过了凌晨一点,鬼就没那么厉害了……”

话,还没有说完,外面的走廊上传来了缓慢的脚步声。虽然很慢,但声音很沉重。林菁立刻捂住了嘴,惊恐地看着同样脸色惨白的张楚。两人极力控制着呼吸,耳边听到那个脚步声正一点点的靠近。

“刘先生,您在找什么?”那是死鬼保安的声音。张楚和林菁同时憋住了气。“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刘先生。你还是装你的监视器去吧。”深沉而冰冷的声音,象针一样刺进张楚和林菁的心里。林菁又开始战栗。门外,突然没了声音。

张楚缩回了脚,由坐姿改成蹲姿,刚想把头伸出去看看。林菁的手机突然极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张楚立刻缩了回来,心脏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压迫感。林菁手忙脚乱地按下了接听键,手机里传来了男友急切的声音:“我到了。你在哪面的房间里?”林菁告诉了男友自己所在的位置,然后挂断了电话。张楚近乎狂怒的小声对林菁喊道:“为什么不调成振动的?”林菁委屈地扁着嘴,轻声道:“我忘了。我男朋友来了,咱们跳出去吧。”

张楚再一次把头伸了出去,没见屋里有什么动静。便示意林菁一起出来。两人慢慢地从桌子底下爬了出来,地毯上的月光是那么柔和而明亮。两人站直了身体,轻轻地吐了口气。剩下的事就好办了,打开窗户跳下去。噩梦结束了!

张楚拉起林菁的手,林菁靠近张楚。突然,一声沉重的呼吸在身后响起,两人大惊回头。刘锋!满脸狰狞的刘锋正站在两人的身后,中间隔着那张半人高的办公桌。林菁再次放开嗓子,凄厉地惨叫,张楚抓起办公桌上的东西掷向刘锋。刘锋一跃而起,飞扑过来,掐住了张楚的脖子。同时张开那滴着血的嘴,咬向张楚的咽喉。张楚本能地把掐住刘锋的脖子,同时用力的向外推着刘锋。林菁看到这样的场面,不知哪来的勇气,抄起一把椅子狠狠地砸向刘锋的背部。

凶猛的力量透过刘锋的身体,传达到张楚的身上,在林菁一砸之下,刘锋连带张楚一同滚倒在地上。两人还在互相掐着脖子,林菁举着椅子砸不下去。因为刘锋和张楚在地上打滚,她无法控制手中的椅子一定是砸向刘锋。

这时,窗外传来了急切的喊声:“林菁!林菁!你在不在这边?”那是男友的声音,林菁心乱如麻,举着椅子不知何去何从。地上的张楚也听到了窗外的喊声,他费力地对林菁说:“快……快逃……”林菁定在当地,耳边又听到男友的喊声:“林菁!林菁!你不要吓我啊……”

林菁狠了狠心,跑向窗边,打开了窗子,楼下,男友和另外三个人抬着一张双人床垫儿,正仰着头向上看。男友见到林菁的脸,立刻大声喊道:“小菁,跳下来,快!”到了这个时候,林菁的脑子里什么都没有了。唯一知道的一件事就是:跳下去,扑到男友的怀里大哭一场。

林菁蹬上了窗台。面向她的张楚,眼光暗淡了下去,那是死亡来临时的绝望。林菁跳下去了。楼下传来了欢呼声。刘锋的牙齿已经咬在了张楚的脖子上,张楚无力地闭上了眼睛,用最后的力气大声喊道:“林菁!我……爱……你……”

扑到男友怀里的林菁猛然抬起头,急切的对男友说:“张楚!张楚还在上面,你快救他!快救他!”男友抬头看着二楼,没有说话。林菁顺着男友的视线看去。二楼的窗口,站着满脸狰狞的刘锋,他的嘴边一定是血,虽然在夜色中只能隐见一片黑色,但林菁在心里肯定:刘锋嘴边那片黑色,一定是张楚的血……

第二天早晨8:45,王军开着车来到了大厦门口,他惊奇地发现整个大厦被警察包围了。停好车一问,原来今天早上二楼一家公司的员工,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发现了两具尸体。经物业人员辨认,确定是王军公司的员工——张楚、刘锋。王军脸上显出惊讶的表情,但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王军主动找到负责案件的警察,积极的提供着他能说的一切。

警察通过王军提供的线索,找到了林菁。林菁的证词极为简单:“刘锋和张楚因为我打了起来,我懒得理他们,就自己先走了。以后的事我真的不知道。”说着,林菁又哭了起来。来讯问的警察看到如此梨花带雨的美人,从心里也相信两名死者有可能因为她而打架。至于如何会死在二楼的办公室里,看来还得去问当晚的值班人员。

警察又问了许多问题,然后就走了,林菁感觉警察可能相信了她所说的话。其实在警察没找林菁之前,当晚的值班人员听王军说还有个女的也在当晚加班,为了逃避自己昏睡而必须承担的责任,便信口说看到林菁一个人早早地走了。

事情好象就这样过去了。王军继续做他的老板,林菁又重新找了一份工作。

然而,在三个月后的一天夜里,王军在办公室跳楼自杀了!因为王军父母早亡,又无子女,所以,王军的妻子李红,成为了唯一的财产继承人。李红在王军生前的好友蒋兵的帮助下,办完了王军的丧事,又变卖了开创防灾技术有限公司。

又是一个拥有着美丽夜色的夜晚,还是那个小区里,还是那张靠窗的沙发上。李红依偎在蒋兵的怀里,旁边坐着那位风水大师——吴明。蒋兵笑着对吴明说:“师兄,多亏了你想出这么好的计策。把那个厉鬼放了出来,要不我和小红还不知道哪年才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吴明笑了笑,笑得极其古怪,而后定定地看着蒋兵,阴森森地说:“蒋兵!李红!你们可真对得起我呀……”

凄厉的惨叫声划破了夜的寂静,但那只是一瞬间,叫声过后,一切又回复到平静。夜色还是那么的美丽,就象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






长夜漫漫(二)

太阳下山了。小小的城市里到处亮起了灯光。于娜看了看表,5:28。下班了,于娜开始收拾散放在办公桌上的小东西。收拾好装进包里,一抬头,看到老总周林走了过来,于娜叹了口气,在心里愤愤地骂道:“浑蛋!一到下班就有事!每个月给的那点儿薪水还不够加班费的呢。”

果然,周林走到于娜的办公桌前,对于娜说:“于小姐,明天公司要召开董事会,所以只好麻烦你把与会材料做出来。真是不好意思,我也是刚接到的通知。看来今天又要辛苦你了。”于娜职业性地笑笑,故作轻松地说:“没关系,周总。这原本就是我的工作嘛。那么,需要什么材料呢?”周林对于娜笑了笑,然后说:“过一会儿我让孙秘书把样式给你送过来。”

周林回办公室了。周围的同事都拿同情的眼光看着于娜,于娜友好的对大家笑着。所有同事临走的时候都不忘对于娜说:“于娜,快点儿干,干完了好回家。自己小心点儿!”同事走光了,那个孙秘书也没把样式送来。于娜竖起耳朵,好象听到周林的办公室里有轻微的调笑声。于娜恨恨地把手包往旁边一扔,索性闭上眼睛养神。过往的记忆在于娜闭上眼睛的时候浮现出来:那是于娜刚来这个公司的时候。小城市里能有这么大的公司可是不容易的。地上铺的全是地毯,大理石的前台,整层楼都是这个公司租用的。于娜因能到这个公司上班而无比地兴奋。尤其是能有周林这么个年轻帅气的老总,更是让于娜心里痒痒的。

但后来听同事说,周林已经结婚了,妻子是公司所属集团一位董事的千金,否则哪会这么年轻就坐上总经理的位子。于娜彻底死心了,看来好男人到了周林这个岁数必定是结了婚的,剩下的不是变态就是没人要。然而,从于娜一进公司,周林就盯上她了。于娜长得不算很出色,但绝对是让人看着很舒服那种,况且,于娜拥有着所有女人都想要的标准身材。对于周林这种有钱有势而又年轻的老总来说,象于娜这样的“野味”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在一系列假象的背后,隐藏着周林那张流着口水的兽面。

一开始的时候,于娜感到天底下除了周林就没有好男人了。因为他体贴,说话温柔,长得英俊,做事果断。于娜甚至有了“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感慨。然而,当某一个夜晚。周林故意留于娜一人加班的时候,于娜终于看清了这只狼的本来面目。周林竟然毫无顾忌地想要强暴于娜!总算于娜体形虽小,但自幼喜欢体育运动。从而没有使周林这个整日里花天酒地的东西得逞。但从那天以后,于娜的噩梦开始了,周林总是借各种理由加大于娜的工作量。

要知道,在这个小小的城市,能找到一份月薪两千元的工作可是不件容易的事。所以于娜一直忍着,但她毕竟不是铁打的。所以,在累病了三次之后,于娜终于鼓起勇气,越过周林,直接向董事会投诉。在董事会的特批下,公司又招来一位秘书,就是孙洁。可惜的是,孙洁根本就是一个淫娃,到了公司没一个月,就和周林好上了。结果工作还是于娜一个人来做。

“砰”的一声,有东西落在办公桌上,于娜睁开了眼睛,眼前出现了孙洁那张画得象妖精一样的脸。看着孙洁嘴角那抹幸灾乐祸的朝笑,于娜真想狠抽她一个大嘴巴。但是,于娜心里明白,她是周林的情妇,不是自己这种小职员能惹得起的。所以,于娜的脸上挤出一丝伪心的微笑。孙洁扭着屁股走了。于娜在心里怒骂:“贱货!”继而打开办公桌上的文件袋,抽出厚厚一打A4纸。于娜小声嘟囔了一句:“今天的美容觉泡汤了……”

终于干完了,于娜疲惫地靠在椅背上,尽量伸展着双臂。而后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22:40。于娜把打印好的文件收拾在一起,站起身来向周林的办公室走去。走到办公室门口,于娜听到里面传出粗重的呼吸声。于娜忍不住一阵反胃。伸手敲了敲门,隔了一会儿,听到周林带喘的声音:“什么事?”于娜应道:“周总,文件做好了。放在我桌上,我先走了。”周林说:“先等一下,一会儿我看一眼,看看有没有需要改动的地方。”于娜差点儿没吐了血,心说:“我都做完了才说还需要改动?你还是不是人呢!”屋里又传出了那种呼吸声,这次还伴着孙洁的浪叫声。于娜捂着耳朵走回了自己的办公桌。坐在椅子上再次闭上了眼睛……

做梦吧?于娜想睁开眼睛,但怎么也睁不开,身体也不能动,一阵凉气从脚底慢慢升起。于娜的眼前仿佛看到了一个女孩儿,高挑的身材,标致的脸蛋,乳白色的职业套装。怎么回事?那个女孩儿就站在于娜的面前,一脸的凄苦。于娜想站起来,但根本就做不到,现在就是想动一动手指都不行。那个女孩儿静静地看着于娜,于娜也静静地看着她……

“于小姐。”周林的叫声把于娜拉回到现实中,于娜一惊睁开双眼,看到周林站在面前,白色的衬衣领口上还留着口红的颜色。于娜把那叠文件递给周林,周林接过后对于娜说:“于小姐,你先在这里等一下,我看完了通知你。”说完,周林转身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于娜对着他的背影做了个鬼脸。然而,就在于娜一眯眼的时候,清楚地看到周林的背后有一个透明的影子。于娜一惊,再想仔细看时,周林已经进了办公室。

“可能是太累了,眼睛花了。”于娜一边安慰着自己,一边从手包里掏出一本小说看了起来。

怎么这么久?于娜等得不耐烦了。抬起手腕看了看表:23:38。于娜站起身来,走向周林的办公室。敲了敲门,半天没有回音,于娜试着扭了一下门把手,没锁。于娜慢慢的推开一条缝儿,窄小的缝隙看不到任何东西。于娜摒住呼吸听了听,屋里一点儿声音也没有。于娜大着胆子缓缓地把门推开,屋里空无一人。于娜轻轻地走了进去,看到套间的门关着。于娜顿时火了。心想:“把我丢在外面傻等,你们到是躲在小屋里干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还让不让人活了?”于娜借着气,径直走到小间的门前,伸手用力地砸响了门……

一遍,没回音;两遍,没动静;三遍……于娜突然觉得身上发冷,回身看了看不大的办公室,灯亮着,一如往常。于娜喊道:“周总……周总……你在吗……”没有声音,确切的说,是没有生人的气息!于娜觉得身周的空气在渐渐地凝结。一种莫名的恐惧慢慢爬上心头。于娜急转身冲出了周林的办公室,跑到自己的办公桌前,拎起手包就往外走。来到门边,伸手一推,门竟然锁着。于娜的额头上渗出了冷汗。她清楚地记得,公司的大门是没有锁的!要是周林或者孙洁锁上的话,她一定能听到声音。况且,他们没事儿锁门干什么。都这么晚了,还会有谁来?换句话说,周林和孙洁的事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他们又会怕谁来?周林的妻子?那是不可能的。她远在美国呢。

于娜慌乱地在手包里翻出钥匙,蹲下身来找锁眼儿。当她刚要把钥匙插进锁眼儿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一双小腿:乳白色的丝袜,乳白色的尖头皮鞋。于娜惊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再看时,什么都没有。于娜紧张地打量了一下四周,灯光亮如白昼,于娜颤抖着手再次把钥匙凑近锁眼儿,插了进去。于娜松了口气,轻轻一转……锁没开,钥匙断了!一种不祥的预感迅速填满于娜的大脑。于娜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到自己的办公桌边,她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又或是能做什么。习惯性地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23:51。

冷静。真的是又冷又静!于娜惊恐地发现,自己呼出的气成了雾状。“不可能!这不可能!”于娜在心里狂喊,“现在是夏天!现在是夏天啊!”一阵阵的头皮发麻;一阵阵的后背发凉。于娜缩在椅子里,双手拢在嘴边,不停地哈着气,她可以看到,自己那双白嫩的小手已经冻得发红了,而于娜并没有听到中央空调的机械音!办公室里有了一屋薄薄的雾,于娜赤裸的双臂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冷静!一定要冷静!都是幻觉!这都是幻觉!”于娜在心里一遍遍地说着。看来喜欢看鬼片还真是有所帮助的说。但是!于娜的心里安慰并没有起到作用。于娜终于鼓起勇气站了起来,慎重地走向周林的办公室……

还是一如往常的样子,只是多了一层薄雾,于娜直接来到小间门前。这回没有敲门。而是奋起一脚,狠狠地踹在门上。“咚”的一声大响。于娜被反弹了回来,震得右腿说不出来的难受。于娜揉了揉发麻的小腿,合身冲向木门。又是咚的一声。于娜好象看到有好多小鸟在眼前飞……

“呀!……”于娜大喊一声,象炮弹一样再次撞向木门。门终于被撞开了,于娜跌倒在地上。右肩火烧一般的疼。于娜裂着嘴爬起来,迎面看到一丝不挂的孙洁。于娜一惊,惊的不是她一丝不挂。因为于娜可以想到。惊的是孙洁的嘴上全是血!于娜下意识地后退,眼光向小床上瞟去。床上,周林也同样的一丝不挂。然而,周林的脖子血肉模糊,向上翻着的死鱼眼再也闭不起来了……

“孙洁……你干了什么?”于娜看着孙洁,厉声质问。孙洁的脸上出现了古怪的笑,是那种令人心里发寒的笑。于娜没有得到回答,只是看到孙洁在一步步的向自己靠近,脸上的笑越来越诡异。于娜开始哆嗦,声音也跟着颤抖:“孙,孙洁,你,你要干什么?”没有回答,只是不停地靠近。于娜终于象是意识到了什么,转身向门外跑去。可是,小小的办公室里,于娜又能跑到哪去?孙洁就那样一步步不紧不慢地追了出来……

于娜站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环顾四周,一百多平米的大开间,除了桌椅之外,半点儿藏身的地方都没有。而不远处,孙洁正在一步步拉近与自己的距离……

怎么办?怎么办?于娜想哭,但她知道,现在绝不是哭的时候,有眼泪也要留在安全以后再说。于娜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她开始围着隔断转圈,借着隔断与孙洁保持着恒定的距离。墙上的挂钟显示:0:29。

于娜的策略起到了作用,孙洁追着于娜绕圈子。于娜绕来绕去,绕到了靠近大门的位置。于娜想也没想,找抄起一把椅子,狠狠地抡向两扇紧闭的玻璃门……

没有如愿地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只听到椅子落地的声音。于娜瞟了一眼玻璃门,心里即有惊奇,又有失望。孙洁趁着这个空当绕到了于娜的身后。于娜连忙跑到隔断的另一面。再看时,孙洁手里握住了一个烟灰缸。于娜还没明白她拿烟灰缸做什么,就见孙洁一扬手,用力的把烟灰缸丢向自己。

尖锐的破风声响起,于娜本能地一蹲身,烟灰缸擦着头皮飞了过去,几条发丝飘然落下。于娜一惊回头,身后的墙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坑!接下来的进程让于娜十二万分地痛狠自己拿椅子砸门的行为!因为,她不得不一边绕圈子,一边躲避飞过来的各种物品。其中包括:学生用的笔记本儿,铅笔,钢笔,文具盒儿……

东西满天飞,于娜几乎半蹲着行进。孙洁的脸上早没了那种古怪的笑,取而代之的是凶煞与狰狞。于娜觉得两条腿开始发软了,她自己也不知道是累的还是吓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于娜的体力在流失,而孙洁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匮乏!

“哗啦”一声,于娜惊喜地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看向声音来处,还未涌上眉梢的喜悦中途夭折了。因为碎的不是公司大门,而是落地的大窗。还是逃不出去!十层!你跳一个我看看!夜风吹了进来,于娜感到了丝丝的暖意,屋里的薄雾也在渐渐地散去。孙洁扔光了所有触手可及的物品,发出了不属于人类的吼叫声。于娜感到自己的心脏,在那种吼叫的震撼下异常难受。气息也象被什么压抑了一般。脚下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孙洁一边吼着,一边挥动纤细的手臂,尽数打碎了挡在身前的隔断和桌椅……

猛然间,一双外表华美,实则冰冷异常的纤纤素手掐住了于娜的脖子。于娜在那一瞬间,仿佛看到了那位身穿黑衣,扛着镰刀的外星人。

于娜感到呼吸受阻,前所未有的压抑感使得于娜头昏脑胀。“坚持住!坚持就是胜利!”于娜一边在心里告诫自己,一边用最后的力气掐住孙洁的脖子。两人扭打在一起,孙洁在被掐住脖子后,手上的力量明显小了下去。于娜重又燃起了希望,手上更加用力。孙洁的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奇异的光华,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于娜没有闲心管她想要干什么,只是死命的掐着孙洁的脖子不放。孙洁也用力掐着于娜的脖子,但力量小了好多。于娜推着她来到了那扇破碎的窗边。孙洁一边后退,一边回头张望,眼中露出了恐惧,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呜声。于娜根本没有看孙洁的表情,她看着那扇窗子,靠近了,靠近了……

于娜突然松开手,双手握拳猛的向下砸落,重重地打在孙洁的双臂上。孙洁发出一声惨叫,双手离开了于娜的脖子。于娜抬腿一脚,正中孙洁小腹。这一脚使上了吃奶的力气,孙洁几乎是飞向窗外的!

长长的惨叫声断决了,于娜长出了一口气,站在窗边看着窗外,夜风暖暖,带着淡淡的潮气,抬起头,一弯明月斜倚半空。于娜颓废地走回自己的办公桌前,坐在椅子上,傻呆呆的发愣,她的心里象开了锅一样:周林死了!孙洁也死了!我怎么办?警察会相信我是无辜的吗?会吗?会吧?周林肯定是孙洁咬死的,那我把孙洁踹下楼应该属于自卫吧?想到这里,于娜看了一眼表:0:48。于娜拿起了电话,按了三次键:110。电话接通了,那边传来了浑厚的男中音:“您好。报警中心。”于娜第一次有了那种亲切的感觉,平静了一下说道:“您好,我是……”话没说完,那边又响起了说话声:“您好。报警中心。喂?说话呀?喂?捣什么乱!”咔的一声,接踵而来的是急促的忙音。

于娜以惊恐的眼神盯着电话,稍后按下了崩璜。再次抬起的时候,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不用费事了。他们听不到你说话的。”于娜手一颤,电话手柄落在了桌上。抬起头,眼前是那个白衣女孩儿。还是一脸的凄苦,正静静地看着自己。于娜感觉心脏狂跳,惊恐地问道:“你是谁?你从哪儿来的?”白衣女孩儿缓缓的说:“想听故事吗?”于娜不解,但还是木然地点了点头。白衣女孩儿的脸上有了一丝笑意……

白衣女孩儿叫胡敏,是一家医院的实习医生。一次在值夜班的时候,接到了一位食物中毒的病人。那个病人就是周林。胡敏配合当值医生救回了周林的命。周林在医院住了三个月。当时胡敏觉得周林太在意自己的身体了,未免有些小题大做。然而当一次旁边没人的时候,周林坦白的说住这么久的医院就是为了每天都能看到胡敏。二十出头的年纪,正是春心萌动的季节,胡敏就凭这一句话,便把一颗心给了周林。潮红的粉腮给了周林独一无二的暗示……

一个美丽的夜晚,胡敏给了周林那份属于自己的美丽。久久的缠绵,让胡敏沉醉在“白马王子”的宫殿中。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如果不是那个多事的人对胡敏说出了周林的一切。也许,岁月将在遥远的将来为胡敏抹去伤痛!

胡敏狂怒着捶打着周林,周林一面紧紧地搂着胡敏,一面信誓旦旦地承诺离婚。终于,胡敏在甜言蜜语中被软化了,满腔暴风雨般的怒气消弥于无形,一颗带着向往的心宿眠在周林的床上……

直到!直到于娜的出现。直到那个多事的人,再一次把周林想要强暴于娜的事告诉了胡敏。胡敏彻底崩溃了,她疯了一样追问周林,这次无论周林说什么,胡敏也不能安静下来。周林选择了逃避,躲到了别的城市。又是那个多事的人,为胡敏指引了方向。胡敏乘上飞机,追到了那个海边的城市。
茫茫大海之上,一艘属于周林私人的游艇上,胡敏哭得昏天黑地。周林默不作声。胡敏受不了他那种见怪不怪的态度,冲上去撕扯他的衣服。周林狠狠的甩开胡敏。胡敏由于情绪激动,脚下一滑,一头栽进了大海之中……

胡敏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在大海中,她看到另一个胡敏被石头卡住了手臂。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胡敏凭着记忆回到了这个小小的城市,回到了自己的家中,看到了摆放在家里桌上,自己的遗像。周林跪在遗像前哀哀地哭诉着,自己的父母和妹妹陪着落泪。胡敏本想杀了周林,但终是不忍下手,同时也觉得这样的结局,对自己来说是种解脱也说不定。

然而,事隔一年,胡敏因心结难解而无法投胎。也多亏了没有投胎,她看到周林又把黑手伸向了自己那个刚满十八岁的妹妹。胡敏绝望了!曾经的爱恋,曾经的欺骗!统统化做复仇的烈火在胸中燃烧。她要报仇!她来到了周林的身边,亲眼看着他和孙洁做那种无耻的勾当。

胡敏在阴气最重的子时,摄取了孙洁的魂魄,以色诱使得周林心甘情愿地死在孙洁的牙齿之下。原本,胡敏不打算伤害于娜,但当时胡敏控制着孙洁,根本不能让于娜打开门,一旦空间失衡,胡敏的力量就会被削弱。所以她只能把于娜也控制在这个暂时属于自己的空间里。

可惜于娜的恐惧促成了后来发生的事情。于娜撞开了小间的门,亲眼看到了孙洁的诡异和周林的死状。胡敏于是控制着孙洁继续攻击于娜,在胡敏的心里,于娜是不该出现的。无论是自己生前还是死后!胡敏固执的认为:对于自己的死,于娜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胡敏微笑着在一边看两人追逐。当于娜反掐住孙洁的时候,胡敏惊奇地发现,于娜的求生本能强得令她无法相信。所以,胡敏为了节省体力,在于娜踹孙洁下楼之前,送回了孙洁的魂魄。

“故事讲完了,知道了吧?孙洁……其实是你杀死的!”胡敏看着于娜,一抹冷笑浮上嘴角。于娜早已吓得没了思考能力,她的脑子里只是来来回回的想着一件事:“她是鬼!她是鬼!”

胡敏冷笑着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0:58。胡敏轻轻地说:“于娜,该死的人都已经死了。孙洁原本就是个该死的人,无论是对于我来说,还是对于你来说。是吗?现在……该是你为你的出现付出代价的时候了。我送你上路吧!”于娜眼中的恐惧在话音消失后跟着消失了,留下的只有无边的绝望……

长长的惨叫声再次响起,胡敏悬停在十层的高度,看着地面上两具年纪的尸体,忍不住纵声狂笑,阴森森的笑声回荡在夜空中,只是,没有人能听得到。远处,隐隐传来了警笛声。胡敏冷冷的自语道:“哼!一定又是哪个多事的人报了警。可惜呀……死都死了,警察又有什么用呢?哈哈哈哈……”

胡敏向楼顶飘去,上了楼顶,空中的明月,远处的灯火,无一不是美丽的。胡敏痴痴地看着,没有留意,在她的身后,有一个黑影悄悄爬上了楼顶。

胡敏还在看着,美丽的夜色让她觉得心里开始平静下来。突然,一道红光刺穿了她的心脏。胡敏猛地回身,三米之外,一个男人手里握着一条红线,而线的另一头在胡敏的背后。“是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胡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人!那个人就是一直被胡敏叫做多事的人,周林的专职司机——洪涛。

洪涛阴险地笑着,傲慢的说:“胡敏,你真以为我一直是在帮你吗?看来你做了鬼也聪明不起来呀。”胡敏用手按在那道红光的下面,透过红光,胡敏看到,那根刺穿自己心脏的东西是一把一尺多长的桃木剑。胡敏哈哈一笑,嘴边流出暗红的液体。胡敏喃喃的说:“道家法器,洪涛,看来,我们都被你算计了。在我灰飞烟灭之前,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洪涛脸上的肌肉颤动了一下,一收笑意,两眼如要喷出火来,狂吼道:“为什么?你想知道为什么?都是因为你!是我先看上你的!周林那个浑蛋却把你搞上了床!你应该跟我睡才对!”胡敏一怔,心里在说:“胡敏啊,你前世做了什么孽?怎么碰上的都是这样的人。”胡敏的声音已经很微弱了:“洪涛……那你……为什么还要杀我?”洪涛再次露出阴险的笑脸,不屑地说道:“笨女人!你已经不干净了,我还要你干什么?再说,你可是鬼呀!早晚这些事你都会知道的。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不先杀了你,只怕将来你会杀了我啊。怎么样,我这花大价钱买来的法器还不错吧?忘了告诉你,我的朋友都是学道的!当然,我也多少懂一些。对付你这样的游魂野鬼那是绰绰有余!滋味好受吗?啊?哈哈哈哈……”

胡敏的身体开始消失,意识也开始模糊,弥流之际听到洪涛的话语:“胡敏,你妹妹发育的不错呀,跟你一样漂亮啊……”胡敏大叫一声,消散于无形……

洪涛满脸得意的阴笑,一转身消失在黑暗中。洪涛太为自己感到骄傲了!他没有发现,在他身后十几米的地方,于娜的魂魄一直在看着。于娜原本是想找胡敏算帐的。但她亲眼目睹了胡敏的惨剧,也亲耳听到了胡敏拼尽全力的最后求告:“于娜,我也是死得其所。求你可怜我妹妹还是个孩子,求你保她周全……”于娜面对夜空,轻轻的说道:“我答应你……”

警察抬着三具尸体无功而返,此宗成了悬案。七日之后,一间昏暗的小房间里,洪涛正在撕扯一个少女的衣服,嘴里说着:“哭什么哭?你姐欠我的!你是她妹妹,就得你来偿还!把我弄舒服了,兴许还能放你一条活路,要不然……哼哼!我把你卖到国外当妓女!”

“是吗?你有这个本事吗?”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洪涛大惊失色,一把推开胡敏的妹妹,紧紧贴在墙上,颤声道:“谁?你是谁?出来!你给我出来!”

一个苗条的身影在洪涛面前慢慢显现,那个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我。于娜。还记得我吗?胡敏托我照看她的妹妹。今天,是我的还魂夜……”

三天后,洪涛的家里,几个年纪相仿的男人正在安慰洪涛的老婆:“大嫂,想开点儿吧。别哭坏了身子。”“是啊,弟妹。人死不能复生。你多休息一下,注意身体啊。不为别的,也得为孩子想想啊。”……

一番劝慰,几个人走出了洪涛的家。大家默默地走着,过了一会儿,一个人问道:“大哥,洪涛也会点儿法术啊!怎么会被鬼弄死呢?”那个被叫大哥的人叹了口气道:“他那点儿法术管屁用!再说,人家可是头七回魂!那是开玩笑的吗?不过话说回来,不是我这人说死人坏话。洪涛这小子也算活该!我找到那个女鬼了,人家把前后事儿一说,我当时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丢人呢……太丢人了!我还老着脸皮找人家算帐。人家没找我算帐就不错!我要早知道这些事儿,就是打死我也不能把法器卖给洪涛。损阴德呀……”

夜色中,一行人渐渐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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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22: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玫瑰的诅咒(转)
 


可疑的人声
  神镜子回到房间时已经很累了,因为她刚才拚命练习网球,弄得全身汗水淋漓,后来又被舍监叫去谈话,所以一进房间便立刻开口问:
  “有没有人要去洗澡?我现在要去洗澡喽!”
  三年级的学生——早苗转过头来回道:
  “你去洗吧!我们刚才都洗过了。对了,镜子,舍监跟你谈些什么?”
  “没什么。那……我先去洗了。”
  镜子拿着毛巾跟肥皂,一个人走在阴暗的走廊上。
  虽然现在的时间还不到五点,可是在这种昼短夜长的十一月天里,宿舍的走廊显得格外昏暗。
  “镜子,你要去哪里?”
  “我去洗澡。”
  “不行啦!水已经变冷了,你现在去洗会感冒的。”
  一个同学好心地对镜子说道。
  “谢谢你的关心,不过我没关系的。”
  镜子那张美丽的脸庞露出幸福的笑容。
  事实上,镜子就读的这个学校里一直流传着一首不知道是谁作的歌,当中的几句歌词是这样写的:
  妙子与镜子是不相上下的玫瑰与百合,同时也是S校的骄傲。
  只可惜被喻为玫瑰的妙子已经在今年春天病逝,所以现在S校的骄傲只剩下镜子一个人。
  镜子有一对晶莹闪亮的大眼睛、浓密卷曲的长睫毛,以及嫣红的樱桃小嘴,因此全校的学生们都十分喜欢她,有的人甚至还把她视为崇拜的偶像。
  除此之外,镜子打网球的技术更是让人赞不绝口。
  镜子走进大澡堂,发现洗澡水果然已经变冷了。
  她稍微梳洗一下,然后带着愉悦的心情步出澡堂。
  此时太阳已经下山,学生们大都聚集在餐厅用餐,所以宿舍里连个人影都没有。
  在这样的寂静的气氛中,镜子不由得想起刚才舍监所说的话:
  “镜子,最近宿舍里好像有人散布奇怪的流言。”
  舍监对镜子说道。
  “奇怪的流言?”
  镜子张大晶亮的眼睛,不解地注视着合监。
  “不过,我想你也不用太担心,应该不可能会发生那种事情的。”
  舍监含糊其词地说着。
  “舍监,请你告诉我宿舍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有一些胆小的学生们传说宿舍里闹鬼。”
  “啊?宿舍闹鬼?”
  镜子惊讶地瞪大眼睛。
  等她好不容易回过神来,脸上才又露出微笑。
  舍监见到镜子的反应,也不禁笑道:
  “呵呵呵!我想这些学生们一定是看错了。我叫你到这里来,是希望你如果听到这类传言,一定要尽可能避谣,不要再让其他人以讹传讹,让学生们人心惶惶的。”
  “舍监,你放心吧!我会好好向大家解释的。”
  话虽如此,现在镜子走在如此安静的走廊上,也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
  (笨蛋!刚才还在舍监面前说大话,现在却莫名其妙地害怕起来,真是丢脸极了!)
  镜子忍不住在心里面嘲笑自己。
  就在这个时候,镜子好象听到右边的房间传来某人的说话声。
  她的一颗心开始剧烈鼓动,连脚步也变得沉重起来。
  “是谁在里面?”
  镜子用尽全力才从嘴里吐出这一句话。
  可是对方并没有回答,四周依然是一片静默。
  “到底是谁”
  镜子又鼓起勇气喊了一次,并悄悄往那个房间靠过去。
  等了老半天,房里还是没有人回应。
  (自从发生“那件事”之后,这个房间就被校方封锁了,现在应该没有学生住在里面才对。)
  想到这里,镜子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那件事……唉!那真是一件悲惨的事倩……)
  直到现在,镜子每回想起那件事情,仍会感到十分难过。
  忽然间,房里又传来可疑的人声。
  “玫瑰……玫瑰……可怕的玫瑰……”
  对方的声音中充满了恐惧、怨怼和哀叹。
  “玫瑰……取我性命的可怕玫瑰……”
  镜子听得出对方说话时还夹杂着啜泣声。
  “啊!那好象是妙子的声音。”
  镜子恍然大悟地叫道,顿时忘了刚才的恐惧感。
  她激动地转动门把,没想到房门并没有上锁。
  镜子迅速走进去,打开房间里的电灯之后,瞪大眼睛搜寻每个角落,却完全看不见半个人影。
  (会不会是从窗户逃走了?)
  镜子走到窗边往外一看,只见窗外的大波斯菊正不断在风中飘摇着。

  花束之谜

  第二天,镜子并没有把昨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任何人,甚至也没有向舍监报告。
  实际上,美丽的妙子和镜子是一对无话不说的知心好友。
  然而就在今年春天,妙子那张花容月貌却在一夕之间完全变样;她不但一直发高烧,口中还喃喃说着狂乱的呓语。
  医生诊断出妙子患的是一种致命的“丹毒”,校方深怕其他学生会被她传染,因此下令不准学生们接近妙子。
  可是镜子却冒着被记过的危险,一直到最后都没有离开过妙子身边。
  “玫瑰……可怕的玫瑰……”
  令镜子感到不解的是,妙子生前最喜欢玫瑰,但她在临终前却对玫瑰望之却步。
  (唉!妙子长得那么美,却死得那么惨……)
  镜子忍不住在心中为可怜的妙子叹息。
  “镜子,你的脸色好象不太好耶!”一旁的同学关心地说道。
  “谢谢你的关心,我没什么。”
  “怎么可能?瞧你脸色那么差,一定是感冒了。我看你今天还是早点回房休息,最好不要再去练网球了。”
  镜子拗不过同学的强烈要求,只好接受建议回房休息。
  今年秋天才刚转学来的一年级学生——铃代正在房里看书,她一看到镜子,马上夸张地大叫:
  “镜子学姊,怎么了?你的脸色好苍白哦!”
  “没什么,我想大概是感冒了。”
  “是吗?我看你这个样子好像是被鬼附身一样。”
  铃代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却让镜子惊愕得久久说不出话来。
  不过铃代似乎没有察觉到镜子的异状,还在一旁担心地说:
  “我看你还是先上床休息一下吧!”
  “没关系,我不要紧。”镜子笑着回道。
  此时铃代像想起什么事般打开书桌的同屉,然后转头对镜子说:
  “镜子学姊,我刚才帮你收下了一个包裹。”
  铃代马上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包裹给镜子。
  镜子看到包裹上面写着“神镜子小姐收”等字样,却没有任何寄件人的姓名和资料,心里面不禁觉得很奇怪。
  “咦?这是谁寄来的?”
  镜子一面自言自语,一面拆开包裹。
  铃代好奇地凑过来看,接着忘情地大喊:
  “哇!好漂亮的玫瑰哦!”
  “奇怪?这是谁送给我的呢?”
  镜子不解地歪着头。
  此时传代突然兴奋地拉扯镜子的手臂。
  “镜子学姊,花束里面有一张小纸条耶!你赶快看看是哪位爱慕者送花给你的。”
  在铃代的催促下,镜子连忙拿起纸条来看。
  瞬间,镜子整个人愣在当场,因为纸条上面写着
  死神即将取你的性命!
  尽管舍监和镜子两人努力避谣,“宿舍闹鬼”的传言却像滚雪球一般愈滚愈大。
  “我觉得那好象是妙子的声音。”
  “对啊!那声音的确跟妙子的说话声很像。”
  “我还听到她不断地说:‘玫瑰……玫瑰……’”
  “讨厌!不要模仿了啦!真可怕……”
  校园里到处可以听见学生们这样对话。
  镜子以前是网球双打的好手,如今失去了好搭档——妙子,她只好在即将到来的秋季网球大赛中以单打身分出场。
  以镜子的实力来说,无论她选择双打或单打,一定都可以获得优异的成绩,可是镜子还是希望能够再和妙子一起出场比赛。
  “镜子!”
  镜子正挥动球拍练习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同学跑过来叫她。
  “什么事?”
  “舍监叫你现在过去找她。”
  “哦!好,谢谢。”
  镜子立即放下球拍,快速跑向舍监办公室。
  “舍监,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镜子客气地问道。
  舍监一看到镜子来到,马上请她坐在椅子上,然后把办公室门关起来。
  “镜子,是不是有人寄玫瑰给你?”
  “啊?”
  镜子惊讶地抬起头来看着舍监。
  “是呀!你怎么会知道呢?”
  舍监并没有直接回答镜子的问题,而是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条给她。
  镜子看到纸条上面所写的字,差点大叫出声。
  死神即将取你的性命!
  “舍监这……。”
  镜子还来不及说完,舍监便先抢白道:
  “其实除了你之外,我也收到玫瑰了。”
  “什么?”
  镜子感到惊讶不已。
  “不只如此,今天早上我又收到一封信。”
  舍监边说边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给镜子,只见信上面写着:
  秋季网球大赛快到了,你还记得今年春季网球大赛落幕后所发生的那件惨事吗?请记住!死神即将会在秋季网球大赛结束后降临。
  “一开始我也搞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后来我才想到这说不定跟宿舍闹鬼的事件有关。”
  镜子听到舍监的话,打从心底害怕起来。
  “我想,这封信上写的‘今年春季网球大赛落幕后所发生的那件惨事’应该是指妙子的死吧!镜子,我想请问你一件事情,当时你跟妙子双打获得冠军后,是不是有人送玫瑰给妙子?你认识那个玫瑰的人吗?”
  闻言,镜子歪着头沉思了一会儿。
  (春季网球大赛结束之后,的确有人送了一束玫瑰给妙子,而且当天晚上她就生病了。
  难道妙子的死真的跟那个送玫瑰的人有关吗?)
  “舍监……”
  镜子正想回答时,舍监突然将食指摆在嘴唇中间,并对她使了个眼色。
  舍监悄悄走到门口,出其不意地用力打开门。
  虽然门外没有半个人影,却还是可以听得到有人迅速跑开的脚步声。
  “刚才有人在外面偷听,我看我们还是以后再谈这件事吧!”
  说完,舍监便陷入深深的沉思中。

  誓言保密

  这天夜晚,镜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没有办法阖上眼睛。
  她的脑子里不断想着舍监说过的话,心情烦闷到了极点。
  (送玫瑰给妙子的人……,难道是那个人放了什么东西在玫瑰里,才害得妙子染上怪病?
  或许是这样吧!妙子才会在临终前对玫瑰产生恐惧感。可是那个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突然间,镜子想起妙子在临终之前,似乎曾经提到过某人的名字。
  (可怜的妙子……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你是想带着这个秘密进到坟墓里。
  既然你没有告诉过其他人,我也不应该轻易说出那个人的名字。)
  镜子伤心得泪湿枕畔。
  此时一阵冰冷的寒风突然吹向镜子的脸庞。
  好冷!我得去关上窗子。
  她站起来走到窗户边,这才发现到房里的另一张床是空着的。
  (咦?铃代跑去哪里了?)
  不知道为什么,镜子心里总觉得很不安,连忙开门走到走廊上。
  就在这当儿,妙子以前往的那个房间里突然传来啜泣声。
  镜子深吸一口气,蹑手蹑脚地向前进。
  眼看妙子的房间愈来愈接近,镜子的胸口也开始剧烈鼓动着。
  她紧握着门把,正想推门进去时,房里面却传来一阵说话声:
  “你放心吧!我一定会替你报仇的。你只要再等一等,真的只要再等一下……虽然我无法确定是谁害死你,可是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
  听到这里,镜子已经知道待在房里的是谁了。
  她用力转开门把,一古脑儿冲进去房里。
  “铃代,你在这里做什么?”镜子大声质问道。
  铃代面对突如其来的镜子,惊讶得不知该如何以对。
  过一会儿,铃代猛然睁大眼睛正视着镜子说:
  “请你告诉我到底是谁送玫瑰给妙子的?请你快点告诉我真相!”
  闻言,镜子不由得脸色大变。
  “你……”
  镜子正想开口说话,铃代却抢先一点说道:
  “我是妙子的妹妹,我发过誓一定要替姊姊报仇。镜子学姊,请你快点告诉我是谁送玫瑰给我姊姊的。”
  “妹妹?你是妙子的妹妹?”镜子难以置信地喃喃说着。
  铃代见状,突然跑到门边,用充满敌意的眼神瞪着镜子。
  “哼!看你这么惊讶、害怕的样子,一定是心里有鬼!你一定是送玫瑰给我姊姊的人,就是你害死我姊姊的!”
  铃代说完这番话之后,便头也不回地往走廊的另一边跑去。
  镜子本想追上前去解释,却刚好瞥见铃代留下来的一个小牌位。
  她抱紧牌位,忍不住泪流满面。
  (妙子,不管铃代多恨我,我都不会告诉她是谁送玫瑰给你……)
  镜子决定要帮妙子守住秘密。

  神秘妇人

  秋季网球大赛的日子愈接近,镜子心里面的不安也愈加强烈。
  “镜子,你是不是有心事?”
  同学们发现到镜子练习时有异状,频频过来关心她。
  “没什么,谢谢你们的关心。”
  镜子故意露出笑容回道。
  虽然镜子很想对铃代解释清楚,可是她又不能说出妙子已经带入坟墓的秘密,因此只能任由铃代继续恨着自己。
  在举行秋季网球大赛的前一晚,一位神秘的访客正在会客室里等待镜子。
  “镜子,你好。”
  那位年约三十七、八岁的贵妇对镜子露出和善的笑容。
  “你好。”
  镜子对她鞠了个躬。
  此刻学生们都已回房休息,偌大的会客室里只剩下她们两人。
  “镜子,我不方便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不过我在很久以前就知道有你这个人了。事实上,我今天来这里是要拜托你一件事情。”
  “拜托我?”
  镜子不解地用手指着自己。
  “嗯。明天就要举行秋季网球大赛了。”
  妇人突然迸出这一句话,着实让镜子吓了一大跳。
  但是镜子仍然点着回答:
  “是的。”
  “你会出场参加比赛吗?”
  “当然会呀!”
  妇人听到镜子的回答,露出难以启齿的表情说:
  “呃……我知道这个请求一定会让你感到很为难,可是我真的希望你不要参加明天的比赛。”
  “为什么?”
  镜子感到一头雾水。
  “这……”
  妇人低下头,不时咬着嘴唇。
  “我实在很难讲明原因……不过请你相信我,这全是为了你好。老实说,我真的很担心你,请你千万不要参加明天的比赛。”
  妇人的脸上充满着难以言喻的烦恼与悲哀。
  她对镜子行了个礼,旋即掉头离开会客室。

  真凶露面

  秋季网球大赛的日子终于来临,校园里面布满了许多色彩缤纷的旗帜和海报。
  选手们的脸上都洋溢着自信的笑容,希望能够抱得胜利的奖杯回家。
  每当选手们有精彩的表现,现场观众立即报以最热烈的掌声。
  不久,终于轮到明星选手一一镜子上场比赛,观众们的掌声顿时响彻云霄。
  镜子的对手是一向跟S校争冠亚军的Y校主将,而且这个主将的实力跟她比起来可以说难分轩轾。
  比赛一开始,先由Y校主将开球,观众的欢呼再度响起来。
  不知道怎么回事,镜子在第一场的比赛中频频表现失常,不断被Y校主将得分。
  “明星选手怎么了?她好象没有发挥实力耶!”
  “哎呀!又被得分了!”
  在观众们连连发出惋惜声的同时,第一场比赛宣告结束。
  令人失望的是,镜子输掉了第一场比赛。
  (不行!我绝不能再分心去想昨晚那位妇人所说的话,否则我一定会在比赛中落败的。)
  镜子在心中自我告诫。
  接下来,镜子在第二场的比赛中慢慢发挥实力,几乎让Y校主将无机可乘。
  她渐渐扳回劣势,终于赢了第二场比赛。
  到了第三场比赛,镜子丝毫不给Y校主将任何反攻的机会,最后再度赢得胜利。
  现场响起一阵如雷的掌声,镜子连忙对观众们行礼致谢。
  就在这时候,铃代突然冲到镜子的面前。
  她的眼中布满血丝,手里抱着一束鲜艳的玫瑰。
  “请你接受这束被诅咒过的玫瑰!”
  铃代象发疯似地大喊。
  所有人都惊讶地注视她们两人。
  “你怕什么?这是我姊姊——妙子送给你的玫瑰,你为什么不快点收下来?你以前陷害过我姊姊,所以你现在也必须接受这束被诅咒过的玫瑰。”
  铃代咄咄逼人地吼道。
  镜子仍然站在原地,不发一语。
  “你给我收下来!”
  说完,铃代硬把玫瑰塞到镜子的手中。
  就在这当儿,昨晚和镜子见过面的那位妇人也猛然冲上前来。
  “把那束玫瑰拿给我。”
  妇人边说边把玫瑰抢过来,接着把自己的脸埋进玫瑰里面。
  “妈妈!你……”
  铃代惊愕得不知所措。
  “铃代,请你原谅我,我因为太疼爱你,才会害妙子死得那么惨……其实真正害死妙子的人就是我!”
  铃代的母亲泣不成声地说明真相。
  铃代听到这些话,先是不停地颤抖,随即便昏倒在她母亲的面前。
  原来妙子跟铃代是同父异母的姊妹,铃代的母亲无法忍受妙子长得比铃代漂亮,最后竟然还想出在玫瑰里下毒害死妙子的阴谋。
  但是她并不知道,其实铃代和妙子两人非常要好,因此妙子的死带给铃代非常大的打击。
  正因为这样,铃代才会用尽各种办法,甚至还在宿舍里面装神弄鬼,就是想要揪出杀害妙子的真凶。
  当事情真相大白之后,铃代便把镜子当作死去的妙子,两人的感情比亲姊妹还要深厚,让外人看了都不禁好生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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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22: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离魂衣

作者:西岭雪

——很唯美的恐怖惊悸小说
 

  1、 离魂衣
  
  戏衣,斑斓缤纷的戏衣拥塞在狭而幽暗的屋子里,发出不知年代的氤氲气息——旧的脂粉寒香混着重叠的尘土味儿,是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缠。
  虽然只是一件衣裳,可是附了人身,沾了血脉,经了故事,便不同了。又多半没机会出现在阳光下,只是戏园子里舞台上下风光片刻,风光也真风光,幽怨也真幽怨,件件都是情意的壳,假的真的,台上的台下的,隔了岁月看回去,总有几分暧昧的缠绵。
  
  这是一个关于戏衣的故事。
  它发生在今天的北京一间戏班子——哦不,应该叫——剧团里。
  剧院是旧式庭院,有高高的墙,墙外有车水马龙,高楼大厦,地铁已经修到家门口来,麦当劳和肯德基对峙而立,到处是世纪初的兴盛与活泛。
  但是墙内……
  墙内的时间是静止的,百多年的故事和人物荟萃一炉,真假都已混淆,哪里还分得清古今?
  只知道是七月十四,阴历,空气里有雨意,可是一直未下;人们拥在锦帐纱屏的服装间大厅里,请出半个世纪前的旧衣箱,好奇而不耐烦地等待。
  等待是一种仪式,就好像开箱是一种仪式一样,老辈子戏人传下来的规矩——凡动用故去名伶的戏装,都要祭香火行礼告扰后才可以开箱取衣的,不是拿,是请。
  龙套的戏装叫随衣,名伶的戏衣叫行头,都是专人专用,且有专人侍候打理的。她们不屑于同不名戏子共用一套头面,自备的礼服冠戴是夸耀的资本,是身家,也是身价儿,谁拥有的服饰头面最多,最全,谁就最大牌,金钗银钏,玉凤翠鲤,普通人家的小姐也望尘莫及。那叫派头。一个戏子没了派头,也就没了灵气儿,没了身价儿,没了势头儿,生不如死。
  今儿请的衣箱旧主叫做若梅英,是四十年代旧北京戏行里的名角儿,遮月楼的当家红旦,绰号“小周后”的,同盖叫天梅兰芳都曾同台演出,风光一时,富贵人家唱堂会,请她露一下面的谢仪相当于普通三口之家半年的嚼谷。解放后消沉了一阵子,后来死在“文革”里,说是坠楼自尽,详情没人知。
  戏子的事儿,本就戏里戏外不清楚,何况又在那个不明不暗的年代呢?
  谁会追究?不过饭后茶余当一段轶闻掌故说来解闷儿,并随意衍生一番,久之,就更没了真形儿。
  香火点起来了,衣箱供放在台面上,会计嬷嬷拈着香绕行三圈,口中念念有词,几位年老的艺人也都同声附和:“去吧,去吧,这里没有你的事儿。走吧,走吧,这里不是你的地儿。”
  坐在角落里的瞎子琴师将二胡拉得断断续续,始终有一根线牵在人的嗓眼处,抽不出来,咽不下去。
  门开着,湿热的风一阵阵吹进来,却没半分疏爽气,加之屋子里挤满了人,就更闷。
  小宛有些不耐烦,低声抱怨:“丑人多作怪,这也能算音乐?”
  会计嬷嬷“嘘”地一声:“这是安魂曲,告慰阴灵的,小孩子家不要乱说话,今天可是鬼节,小心招祸。”又烦恼地看看门外,咕噜着:“也怪,往年里少有七月十四下雨的,阴得人心里疹得慌。”
  其实小宛今年已满十九岁,算不得小孩子了,可是因为祖孙三代都在剧团里当过职,诸位阿姨叔叔几乎都是眼睁眼看着她长大的,习惯了当她作子侄辈,同她说话的口吻一直像教孩子,怜爱与恐吓掺半。
  小宛很无奈于这种“不恭”的恫吓,简直是侮辱她的年龄与心智。然而除了沉默之外,似乎也没有别的方法表示抗拒。毕竟,那些都是她打小儿钻后台起就常常被敲着后脑勺笑骂“假小子”的叔伯阿姨,如何认真呕气去?有时他们兴致来了,甚至会把她穿开裆裤时的糗事儿翻出来调笑一番,那才真正没脸呢。
  不是没想过换个工作单位,但是大学专业是服装设计,除非一夜成名自己开个设计公司,否则又有什么去处会比剧团服装部更惬意?好歹也算个文艺单位嘛。
  再说,对彩衣的嗜好是她打小儿的心结,能为众多活在现实生活中的历史人物设计戏服,实在是件浪漫而有挑战性的工作,简直就不是工作,是游戏,是享受,是娱乐——如此,只有忍受着姨婆爷叔们常用“神仙老虎狗”之类毫无新意的老段子来吓唬她了。
  阴云密密地压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样子,像种无声的催促。
  众皆无言。
  满室的蟒、帔、靠、褶亦沉默。
  只有会计嬷嬷含混不清的祷告声配着弱而不息的胡琴声时断时续:“不要来,别来啦,这里没你的事儿,走开啦,走开……”
  嬷嬷今年五十开外,头发早已半秃,却仍然一丝不苟地在脑后垂着条里面塞了楦子固而外头看着还倒还肥美的大辫子。每当她转身,辫子就活了一样地跟着探头探脑。
  不知过了多久,辫子忽然一跳,嬷嬷转过身来,示意小宛:“开吧。”
  小宛笑嘻嘻走上前,心里不无紧张。梅英的故事她从小就风踪萍影地听说过几分,说她是北京城头面收藏最丰的名伶,说她每套戏装收箱前都要三薰三晾,而每次上身前又必用花瓣装裹逾夜去除霉气,说她所有衣裳上的金银线都是真金白银织就,一件衣服六两金,美不胜收,贵不可言……但是戏行规矩,死于非命的伶人衣箱通常不再启用,只作文物收藏,除非有逼不得已的理由,否则绝不开箱。因此有些员工已经在剧院工作了半辈子,也从未有眼福见识过著名的梅英衣箱。
  直至近日剧院戏目改革,一度失传的古剧《倩女离魂》被重新搬上舞台,由小宛的父亲、副团长水溶亲自操刀编剧——因老本子是南曲,京戏少有涉及,故而唱腔曲词都要重新改过。只是剧中旦角的行头竟然无人可以形容,只有个老戏迷赌咒发誓地说记得梅英曾经演过此剧,并有全套行头,于是小宛查遍剧院服装记录——这便是今天开箱的大前提了。
  众目睽睽之下,小宛轻轻掸去真皮衣箱表面的积尘,飞灰四散,露出烙印的精致花纹,是一幅暗示性极强的春宫图——男人背对观众,露出背上张牙舞爪的龙虎纹身,栩栩如生,虽看不到人的正面,男性的阳刚霸气却早破图而出;女人香肩半裸,红衣初褪,正低头做含羞解带状。不脱比脱更诱惑。
  小宛颇有兴趣地端详片刻,这才用钳子扭断连环锁——钥匙早已丢失了——双手着力将箱盖一掀——
  一股奇异的幽香扑面袭来,小宛只觉身上一寒,箱盖“扑”地又自动阖上了。众人情不自禁,发出齐刷刷的一声微呼。
  小宛纳闷地看一眼会计嬷嬷,笑笑说:“不好意思,没抬稳。”
  定一定神,重新打开箱来,触目绚烂琳琅,耀眼生花,重重叠叠的锦衣绣襦静静地躺在箱底,并不因为年岁久远而失色。
  小宛马上热泪盈眶了,总是这样,每每见到过于精致艳丽的戏衣,她都会衷心感动,仿佛刚看了一场催人泪下的煽情电影。
  她的生命信条是:没有东西是比戏装更令人眩惑的了。那不仅仅是色彩,是针线,是绫缎,是剪裁,更是风骨,是韵味,是音乐,是故事。
  醉在纱香罗影里的她,会不自觉地迷失了自己,变得敏感忧伤,与平时判若两人。与其说这是一种艺术家的天份,倒不如说是少女的多愁善感还更来得体贴。
  众人忍不住拥上前来,要看得更清楚些。小宛拿起最上层的一件中袖,随手展开,忽地一阵风过,只听“嘣”地一声,瞎子琴师的胡弦断了。
  小宛愕然回头,正迎上瞎子混浊的眼,直勾勾地“瞪”着她,满脸惊疑地问:“你们看到什么了?”
  “没看到什么呀。”小宛答。
  瞎子不信地侧耳,凝神再问:“你们真没看见?”
  小宛笑了:“我没看见,难道你看见了什么不成?”
  不料瞎子一言不发,忽然踢翻凳子站起,挟着二胡转身便走,那样子,就好像见到了极可怕的事情一样。
  小宛又惊又疑,四下里问人:“你们看见了吗?你们看见什么了吗?”
  话音未落,房顶上一声巨雷炸响,积压了一上午的雨忽然间倾盆而下,竟似千军万马压地而来,席天卷地,气势惊人。
  屋子里蓦地凉爽下来,大家面面相觑,都觉得心中坠坠,遍体生寒。
  半晌,会计嬷嬷吞吞吐吐地道:“难道是梅……”话未出口,已经被众人眼中的惊惶噤住了,警惕地四下里张望着,好像要在角落里找什么人似的。若说看见了什么,的确是什么也没见着;若说没看见,却又分明感觉到有什么事情发生了。都说盲眼人心里最明白,二胡师傅是持重的老人,不会平白无故哄吓人的。他说见着了什么,就一定见着了什么。
  小宛犹自追问:“梅?是不是梅英?你们当真见鬼了?看见若梅英了?”
  仿佛是回应她的问话,蓦地又是一阵雷声滚过屋檐,会计嬷嬷再也禁不住,“啊”地一声,追着瞎子的后脚转身便跑,大辫子硬橛橛地在空中划了个折度奇怪的弧线,瞬时间消失在大门外。余下的人也都一哄而散,留下小宛,站在打开的衣箱前,醉在一箱的粉腻尘昏间,只觉怪不可言。
  那是一套结合了“女帔”与“古装”特点杂糅创新的一种新式“云台衣”,绉缎,对襟,上为淡青小袄,下为鹅黄腰裙,外披直大领云肩绾风带,镶边阔袖带水袖,周身以平金刺出云遮月图案——亦同普通的“枝子花”图型不同,对襟两侧图案并不对称,而是浑然一体,合成一幅,做工之精美心思之灵动堪谓巧夺天工。
  旁边更有一盛头面小箱,内里头花、面花、点翠、水钻、银泡、耳环、珠串、发簪……一应俱全。
  小宛点头赞叹,很显然,这套行头出自独家设计,而非承袭古本,便与梅兰芳所创《洛神》的“示梦衣”、“戏波衣”,《太真外传》的“舞盘衣”、“骊宫衣”,《嫦娥奔月》的“采花衣”,《木兰从军》的“木兰甲”同理,那时的京城名伶很喜欢在一些古装戏的行头上自创一路风格,标新立异,争奇斗艳。这,也算是最早的服装设计了。只可惜,不知道这套“离魂衣”的原名该叫做什么?又为何后来不见有人模仿,至于失传?
  一边看,一边已经不知不觉将全套装扮里三层外三层地披挂上身,略整丝绦,轻掸锦袍,忽然不能自已,水袖一扬,做了个身段,“咿咿呀呀”地唱将起来:
  “他是个矫帽轻衫小小郎,我是个绣帔香车楚楚娘,恰才貌正相当。俺娘向阳台路上,高筑起一堵雨云墙。”
  正是那《倩女离魂》故事:官宦小姐张倩女与书生王文举自小订婚,两情相悦,却被势力母亲强行拆散,倩女因此重病不起,魂离肉身,于月夜追赶王生而去。
  “从今后只合离恨写芭蕉,不索占梦揲蓍草,有甚心肠更珠围翠绕。我这一点真情魂缥缈,他去后,不离了前后周遭。厮随着司马题桥,也不指望驷马高车显荣耀。不争把琼姬弃却,比及盼子高来到,早辜负了碧桃花下凤鸾交。”
  渐歌渐舞,渐渐入戏,小宛只觉情不自已,脚下越来越迤逦浮摇,身形也越来越飘忽灵动,将那倩女离魂月下追夫的一段词唱得宛转低扬,回肠荡气。风声雨声都做了她的合声伴奏,不觉吵耳,只有助兴而已——
  “向沙堤款踏,莎草带露滑。掠湿湘裙翡翠纱,抵多少苍苔露冷凌波袜。看江上晚来堪画,玩水壶潋滟天上下,似一片碧玉无瑕。你觑这远浦孤鹜落霞,枯藤老树昏鸦。助长笛一声何处发,歌矣乃,橹咿哑。”
  漫转身,轻回首,长抛水袖,只听“哎呀”一声,却是袖头打中了迎面走来的一个青年。
  小宛犹自不觉,眼波微送,双手叠腰下身做个万福,依然捏着嗓子莺莺燕燕地道:“兀那船头上琴声响,敢是王生?”
  那青年倒也机灵,立即打蛇随棍上,回个拱手礼,答:“小生非姓王,乃是姓张,名之也,之乎者也的之,之乎者也的也,报社之记者是也。”
  张之也?报社记者?小宛一愣,怎的与台辞不符?

  “您怎么会知道得这样清楚?”小宛忍不住打断。
  奶奶长长叹息:“我怎么会不清楚?那些衣服头面,都是我亲手整理封箱的呀。”
  小宛与爸爸面面相觑,都惊得一时说不出话来,虽然奶奶本来就是剧团里的老人,可是一直在后勤部工作,同梅英衣箱全不沾边呀。
  然而接下来,奶奶的话就更让他们大吃一惊了——
  “岂止是《倩女离魂》,梅英所有的衣箱都是我整理的,想当年,我是她的贴身包衣,服侍了她整整七年呢。”

  
  小宛几乎要晕过去了,半晌才叫起来:“包衣?您给若梅英做过包衣?”
  “是啊。我九岁就跟了若小姐,既是包衣也是丫环,整整跟了她七年,直到她嫁人,退出戏行。”
  “后来呢?”
  “后来就解放了,戏园子收编,我成了政府的人,在剧团里做后勤,一直干到退休。”
  小宛喃喃地:“您从来没跟我说过……”
  水溶感叹:“居然连我都不知道。”
  “你们也没问过呀。我还以为,没有人再记得若梅英了呢。”奶奶有些委屈地说:“从来没人跟我说过团里存着若小姐的衣箱。我还以为,都在‘文革’里烧光了呢。从48年封箱到现在,我已经五十多年没见过那些衣箱了。在剧团工作半辈子,没想到,一直和那些衣箱近在咫尺……”
  “您后来没有和梅英再联系过吗?”
  “没有。她嫁人后跟着那个军官去了广东,就音信全无了。直到66年‘太庙案’传出来,我才听说若小姐后来又回了北京,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来找我……”
  “奶奶,您知不知道若梅英到底是怎么死的呢?”
  妈妈不满了:“小宛,吃饭,别净在饭桌上说这些死呀活呀的,也不嫌忌讳。”
  奶奶也蓦然惊觉,附和说:“就是,今天是阴历十四,还是少谈这些旧事的好。也怪,很少见七月十四下雨的,今儿一早就阴天,弄得我心里虚虚的,一天都不自在。”
  这是小宛今天第二次听到同样的话。
  她的确觉得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有一个埋了很深很久的秘密,好像在急着破土而出,她已经看到了那秘密的芽,却看不到秘密的根。如果秘密是一株花,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子呢?
  
  夜里,小宛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锦衣夜行,穿着梅英的离魂衣走在墓园里,风寂寞地响在林梢,不时有一两声鸟啼,却看不到飞翔的痕迹,或许,那只是鸟的魂?
  人死了变鬼,鸟死了变什么?
  墓草萋萋,小宛在草丛间寂寞地走,看到四周开满了铁锈色已经枯死的玫瑰花。
    3、 游园惊梦
  
  琉璃厂淘来的古董留声机在口齿不清地唱一支戏曲,杜丽娘游园惊梦。
  说是古董,其实顶多也就六十来岁,年龄还没有小宛的奶奶大呢。与留声机同龄的旧物件,小宛家里不知有多少,旧相簿,小人书,主席像章,还有樟木箱子,只是同龄不同命罢了。留声机是古董,小马扎却是废物,而缺嘴壶搪瓷缸腌菜坛子就更惨,只能算垃圾。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得这韶光贱……”
  金针一圈圈地转着,同样的曲调,唱了半个多世纪,良辰美景早已成断井颓垣,然而断井颓垣处,又演出多少新的美景良辰?
  
  周末,不必上班,小宛一直睡到日上三杆。
  醒来的时候,听到隔壁在唱《游园》,知道老爸又熬了个通宵。
  这是老爸水溶的工作习惯,在编剧前总是要用留声机放旧唱片,说是制造气氛,找灵感。
  雪茄烟、黑咖啡、旧唱片,合为水溶写作的三大道具,缺一不可。因此小宛常常开玩笑说,爸爸的剧本都不是用笔写的,而是雪茄和咖啡倒在留声机上自个儿磨出来的。
  但是你别说,这方法虽然有些做秀,却的确管用。每当老爸在大白天拉紧窗帘扭开台灯,放着旧唱片奋笔疾书,小宛就觉得自己进了时光隧道,脑子昏昏噩噩地有些不清楚。她绝对相信三大道具有催眠作用,却只是想不通老爸怎么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清醒写剧本。换了是她,一遍曲子没听完就已经寻周公对戏去了。
  小宛伸了个懒腰准备起床,一翻身,头发被悬在帐顶的风铃勾住了,立即哀号起来。
  风铃是铜的,过去人家系在屋檐下避邪用的,久经风雨,长满了青绿的铜锈,被爸爸捡来当宝贝,挂在女儿的蚊帐上充当装饰品。小宛说挂在这儿也行,把锈擦干净了。可是爸爸不让,说那样才有韵味,有古意,有灵气。结果,灵得天天勾头发。
  老妈救火车一样冲进来,连声叫着:“哎呀,这是怎么了?又勾到头发了?说过多少次了,起床的时候小心点,次次都忘,吃一百个豆不知道豆腥味儿。你爸也是,捡个破铜烂铁就当宝贝,搁的家里哪儿哪儿都不安全,简直危机四伏嘛。”
  小宛歪着脑袋,觉得头发一缕缕地在老妈手指下理顺,搔得很舒服,哼哼叽叽地问:“我爸昨晚又没睡?”
  “可不是,都成了《日出》里的陈白露了。”老妈仰起头,学着电视剧里徐帆的口气唉声叹气地念台词,“天亮了,我们要睡了。”
  逗得小宛笑起来,倒在床上拍手踢腿地撒娇。
  很少有像老妈那样宽容的家庭主妇,既不阻止丈夫开夜车,也不干涉女儿睡懒觉。除了唠叨和有洁癖之外,实在称得上慈爱完美。
  小宛每次看到爸爸,总觉得他该娶的太太应该是那样一个女人:穿真丝睡袍躺在金金博士的布艺沙发上慵懒地抽烟喝红酒,一边听徐小凤或者汪明荃唱《南屏晚钟》和《京华春梦》;但是看到妈妈时,却又觉得她该嫁的男人也就是爸爸那样子。
  似乎是女人的风情有很多种,但是可嫁的男人,却只有爸爸一种。
  妈妈也笑着,忽然大惊小怪地叫起来:“哎,这铃铛上怎么有血?”
  “血?”小宛惊讶地凑过来,看到暗绿的铜铃上果然印着斑斑点点黑红的血痕,阴森触目,犹自缠着她自己的一根长发。
  老妈紧张起来:“宛儿,你是不是哪里碰破了?伤着没?让妈看看。”
  “没有。”小宛伸伸胳膊踢踢腿,“我全身上下哪儿都没破。妈,你看仔细了,这上面的血都干透了,也许是铃铛上本来就有的,平时不注意罢了。”
  “要不怎么说你爸胡闹呢,弄这么个不吉利的东西挂在你房里,吓人巴喇的。今天说什么也得把它摘下来。”
  “行,我还给爸爸去。”
  小狗东东已经在门外等了半天了,看到小主人起床,立刻摇着尾巴迎上来,没等走近,却又像被谁烧了屁股似的,掉头就跑。
  小宛奇怪:“东东,过来!过来!”
  没想到,越是叫,东东就跑得越远,汪汪惨叫着,像是捱了一顿暴打。
  

  水溶的写作刚刚告一段落,听到宝贝女儿的声音,打开门来招呼:“小宛,进来,看看我这段写得怎么样?昨晚你给我的意见太好了,把《游园惊梦》的意境加在《倩女离魂》里,梦游与魂游相呼应,加重迷幻的色彩,果然很有感觉,我写得很顺手呢。”
  “我给你的意见?”小宛怔忡,“我什么时候给你意见了?”
  “昨天晚上啊。你半夜过来给我送唱片,让我听听这张《游园惊梦》找感觉,真不错,很有味道。”
  小宛把铃铛搁下,从指针下取出唱片来翻看着,看到封面上印着若梅英的字样,更加发愣:“这张唱片,从哪儿来的?”
  “你怎么了,小宛?”水溶惊讶地看着女儿,“你给我的呀,说是从你奶奶那些古董堆里翻出来的。”
  “奶奶?”小宛愣愣地拿着那张唱片,感觉一股冷气自踵至顶突袭而来。昨晚,自己明明很早就上床了,临睡前还听了盘流行歌曲,什么时候到过老爸的房间?又怎么会给他这样一张旧唱片?自己从来就不知道奶奶有过一张若梅英的《游园惊梦》呀。难道,自己在梦游?
  水溶看到女儿脸色在刹那间变得惨白,不安地站起来:“小宛,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然而小宛一扭头,已经转身走了,匆匆丢下一句话:“我问奶奶去。”
  
  手按在奶奶房门的把手上,小宛的心里有很深的寒意,自从开启了梅英衣箱,穿上了那套重重叠叠的离魂衣,她就好像同梅英有了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且,仿佛在一步一步地,走向一个陷阱。她对自己说,停止,停止这一切,什么也不要说,什么也不要问,就像一切都没发生一样。没有戏衣,没有唱片,没有铃上的血迹,也没有《游园惊梦》,什么都不要问,就什么事都不会有……
  可是,怎么忍得住?
  门开了,奶奶正在给爷爷的灵位上香,屋子里氤氲着迷蒙的檀烟,有种腥甜的香气,像是席子上摆满了新剖的鱼。听到房门响,奶奶缓慢地回过头来:“小宛,又睡懒觉了。”
  小宛有丝恍惚,她平时很少进奶奶的房间,因为讨厌那股子沉香的腥味儿。尤其在大白天,这香烟显得格外缭绕,像冤魂不散。她在椅子上闷闷地坐下来,一时不知道从何开口。但是奶奶却似乎未卜先知:“你是不是想问我若梅英的事儿?”
  “是,您怎么知道?”小宛抬起头,“奶奶,您跟我说说,梅英到底是怎么样的人?”
  “美女。”奶奶赞叹,一脸崇仰留恋,“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第二个比她更美的女人。那举手投足,风度身段,真是漂亮。每个表情每个动作都漂亮,说话的声音又好听,笑起来眉毛弯弯的,哪里像现在那些自称美女的半吊子,用眉笔口红涂两下就上台选美,呸,给若小姐提鞋也不配!”
  小宛再闷也忍不住笑起来,奶奶评价美女的口气就像个有心无力的老男人,颇有几分色迷迷的味道。由此她知道一个真理,原来一个真正的美女,不仅可以迷男人,也是会迷女人的。
  “梅英那时有多红?”
  “梅英有多红?那时候有句话,叫作‘武听天、文听梅’。”奶奶一旦打开了话匣子,就再也关不上了,往事滔滔地流出来,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一样记忆亲切,“这‘天’指盖叫天,‘梅’就指若梅英。一个意思是说,看武戏要看盖叫天的,看文戏要看若梅英;另一重意思,则指的是观众,是说那些粗鄙武夫喜欢看盖叫天的戏,斯文人却多半喜欢若梅英。北大、清华的学生够斯文吧?若梅英的戏迷不知有多少!有个故事,说是有一次若梅英在礼拜日首场演出《游园惊梦》,可是那一天大学里请了位著名教授来开讲座,学生们急的呀,到底是听教授的呢,还是听若梅英?你猜结果怎么着?”
  《游园惊梦》?小宛心里一惊,随口猜:“那还用问?一定是都跑来听若梅英,把教授冷落一旁了。”
  奶奶笑着摇头:“到底是大学生,哪有那么不知轻重的?”
  “那……还是听教授讲座,没来看戏?”
  奶奶仍然摇头:“如果是那样,怎么见得我们若小姐红呢?”
  小宛不懂了:“难道一半人听讲座一半人听戏?”
  奶奶笑了:“都不是。原来呀,到了周六那天,学校突然宣布说教授临时有要事在身,讲座改在下周一举行了。”
  “是这样啊。”小宛也笑了,“那学生们不是正中下怀?”
  “故事还没完呢——那些学生当时也在想,这可太巧了,就像你说的,正中下怀。到了礼拜日早晨,一个个梳洗了,油头粉面长袍青衫地,齐刷刷跑到戏园子里来,打扮得比上课还齐整。坐下来一看,你猜怎么着?原来第一排贵宾席上坐的,正是那位有要事在身临时改了讲座日期的名教授!”
  “真的?”小宛瞪大眼睛,“这太戏剧化了!奶奶,不是您瞎编的吧?”
  “咦,我怎么会瞎编?这都写在文章上的。”
  “还写了文章?”
  “是啊,当时有个小报记者,笔名叫做什么张朝天的,天天来捧小姐的场,写了好多锦绣文章来赞小姐,其中一篇,就写的这件事呢。”
  万事经过了记者的笔,可就不那么十足实了。小宛猜奶奶对事情的真相并不清楚,大凡人总喜欢记住风光的一面,宁可把经了夸张演绎的故事当本来面目,却把自己亲身经历怀疑起来,时日久了,便干脆忘记本原,只记得那演绎过的野史了。
  她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问起那个最重要的问题:“奶奶,您是不是有一张若梅英《游园惊梦》的戏曲唱片?”
  

  
  “是啊。不过不知道放到哪里了。人老了,就记不住事儿。”
  小宛又愣住了,那么,自己是怎么得到那张唱片又把它交给爸爸的?
  奶奶沉浸在回忆中,对孙女儿的不安并未在意,只眯着眼细说当年:“梅英梳头的时候,可讲究了。她的梳妆台和椅子面都是真皮包铜的,烙着花纹,又洋派又贵气,镜子上有镜袱,椅背上有椅袱,都是织锦绣花的。化妆箱和桌子配套,头面匣子摆开来足有十几个。哪个匣子里放着哪些头面,都是有讲究儿的,从来错不得。有时候她自己放忘了,就会问我:‘青儿,我那只凤头钗子在哪儿呢?’我找给她,她就笑,又像愁又像赞地,说‘青儿,要是没有你,可怎么办呢?’”
  小宛听奶奶捏细嗓子拿腔拿调地学梅英有气无力的说话,忽然觉得辛酸。已经是半个多世纪前的故事,可是至今提起来,奶奶的脸上还写着那么深的留恋不舍,也许,那不仅仅是梅英一生中最春光灿烂的日子,也是奶奶最难忘的百合岁月吧?
  “原来奶奶的小名叫青儿。”
  “是若小姐给取的。”奶奶眯起眼睛,望进老远的过去,“遇到若小姐前,我一直在西湖边上要饭,那年遇到若小姐来杭州演出,也是投缘,不知怎么她一眼看上了我,问我,愿意跟她不?我哪有不愿的,立即就给她磕了头。小姐说,你在西湖边遇上我,就好比白娘子在西湖遇上小青,就叫你做青儿吧。这么着,我就叫了青儿。”
  “这么传奇?”小宛瞠目结舌,觉得故事越翻越奇,原来每个人的过去说起来都是一本折子戏,“奶奶,那时候您有多大,就记得这么多事?”
  “八岁。”奶奶毫不迟疑地回答,“我八岁跟的若小姐。开始什么也不懂,要她耐着性子一点点地教,到了十一岁,已经是她最好的助手,半刻儿离不开。她开始什么事都同我商量,拿我当大人一样。可是每次出堂会,又把我当小孩子,记着带吃的玩的回来给我。有一次一个广东客人请堂会时开了一盒有两个鸭蛋黄的月饼,我站在旁边看得眼馋,急得直吞口水。小姐走的时候特意要了一块包起来好让我回去吃,路上不知被谁压扁了,皮儿馅儿的都粘在一起,小姐连叫可惜,说尝不出味道了。可是我吃着还是觉得很好吃,从来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月饼。”奶奶的声音里渐渐充满感情,“若小姐比我大六岁,对我,既是老板,也是姐姐,要是没有她,我可能早饿死病死了。”
  小宛暗暗计算着若梅英如果活在今天,该有高寿几何,一边问:“您还记得那是哪一年吗?”
  “那可说不准了,只记得那时北京城刚刚通火车,从城墙里穿进来,一直通到前门下。那是我第一次坐火车,别提多兴奋了。为了通车,城墙开了缺口,很多人半夜里偷着挖城砖。城砖是好东西呢,放在屋里可镇邪降妖的,取土之后,得九翻九晒,去除霸气,要三年的时间才成……”
  小宛见奶奶扯得远了,忙拉回来:“您是若梅英的包衣,知不知道那套倩女离魂是谁设计的?”
  “还能是谁设计?若小姐自己呗。小姐可能干了,又会描花又会绣样儿,自己画了尺寸花样儿交给裁缝照做,那个裁缝姓胡,是个坏东西,老想占小姐便宜。可是做得一手好活计,又最擅长体贴女人意思,所以小姐虽然烦他,每次画了新样子,还是找他做。他们店的门口,挂着两盏红灯笼,上面倒着贴个福字,被雨淋得半白,小姐老是说,那两个福字贴倒像膏药呢。”
  “当时追求梅英的人很多吗?”
  “多,多得不得了。所以小姐不但是戏装行头多,跳舞的裙子也最多。每天下了戏,不是吃宵夜就是去跳舞。小姐的舞跳得顶好,穿一尺来高的鞋子,缎子面,玻璃跟,大篷裙子,一转身,裙面半米多宽。跳完舞,就去会福楼吃蟹。会福楼的蟹八毛钱一只,用金托盘盛着……”
  “你怎么会记得这么清楚?”小宛奇怪地问。
  奶奶不以为然地答:“我常常回忆这些事。”
  小宛不说话了。
  记忆太多次的往事,就像被擦拭了太多次的桌面一样,不会更亮,只会更旧。
  她并不很相信奶奶说的一切,可是不敢表现出来,只做出恭敬的样子继续聆听。
  “那时候的伶人多半喜欢侍弄花草,好像荀慧生爱玉簪,金少山爱腊梅,我们小姐,最喜欢的是菊花。因为喜欢那两句话:‘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她养的菊花,品种又多又稀罕,在整个京都也很有名的,‘醉贵妃’也有,‘罗裳舞’也有,‘柳浪闻莺’也有,‘淡扫蛾眉’也有,还有什么‘柳线’、‘大笑’、‘念奴娇’、‘武陵春色’、‘霜里婵娟’、‘明月照积雪’……一百多种呢,每到秋天,摆得满园子都是,用白玉盆盛着,装点些假石山水,打点得要多别致有多别致。仲秋节的时候在园子里设赏菊宴唱堂会,达官贵人都以能参加咱们小姐的菊宴为荣呢。”
  “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小宛细细玩味着这两句诗,诗里有傲气,却也有无奈。也许,这便是梅英的心声?
  奶奶又说:“梅英的车子是……”
  这次小宛忍不住打断了:“不要总是说这些吃穿小事的细节好不好?说些感性的,故事性强的,比如,梅英的爱情。”
  奶奶蹙眉,吃力地想了又想,又顾自摇摇头,似乎不能确定的样子。
  小宛忍不住笑起来,原来奶奶单只爱捡这些奢华浮夸的小事来回忆,对于真正的梅英的喜怒,反而并不关切。奶奶,可爱的奶奶,真是十足十的一个红尘中物质女子哦。
  
  还想再问,电话铃在这个时候响起来,老妈扬着声音在客厅里喊:“小宛,找你的。”见到女儿出来,又压低声音神秘地说:“是个男孩子。”
  “谁呀?”小宛也把声音压得低低的,她的玩伴很多,但是很固定,都是打小儿一块长大的同学或是邻居,似乎不值得老妈如此神秘。
  果然,老妈摇摇头:“不知道。声音很陌生的。”
  小宛向来喜欢不速之客,情绪高涨地接过电话,问一声:“喂?”忽然想起奶奶方才的教诲,于是把声音放得温软,捏着嗓子有气无力地说:“我是水小宛,哪位找?”
  对方好像愣了一下,声音也温柔得滴出水来:“我是张之也,曾在你那里避过雨的那个记者。还记得吗?”
  “哦,之乎者也啊!”小宛想起来,忍不住笑,刚才的斯文作态一转眼又丢到爪哇国了,凶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家电话?”
  “问赵自和嬷嬷要的。”那个之乎者也招得倒快。
  “你已经采访过会计嬷嬷了?”
  “采访很顺利……不过中间的故事好像还应该更传奇,我还要再查些资料,说不定要去一趟肇庆观音堂。”
  “怎么说得像破案故事似的?”小宛的兴趣来了,“说给我听。”
  “见了面再慢慢说给你好不好?”
  “见面?”小宛愣了一愣。
  张之也的声音更加温柔:“见个面,可以吗?《游园惊梦》首映式,我好不容易才要到两张票,是好座位呢。”
  “游园惊梦?”小宛一愣,这么巧,又是《游园惊梦》?
  “王祖贤担纲主演,很值得一看的。出来吧,好不好?”
  “好。”小宛不是个矫揉造作的女孩,尚不懂得欲迎还拒那一套。《游园惊梦》的巧合让她忍不住想迎上去看个究竟,而且,她并不反感那个之乎者也。
  
  大概是首映式的缘故,电影院里人塞得满满的,而且要求对号入座。
  小宛碰着人的膝盖一路说着对不起往里走,好容易找到自己的位子,却看到已经有人先到了,只得掏出票来,说:“对不起,请让一让,这位子是我的。”
  对方是两个年轻人,穿旧式西服,戴金丝边眼镜,很像《人间四月天》里徐志摩的扮相,抬头打量小宛一眼,有些不高兴,但还是沉默地站起来让了座。
  张之也奇怪地问:“小宛,你在跟谁说话?”
  “那两个人坐了我们的位子。”
  “谁?谁坐我们位子了?”
  报幕铃防空警笛一样地尖叫起来,灯光倏地灭了。小宛心里嘀咕着,也不知道这用铃声宣布开演是从哪个年代沿习下来的,就不能有温和一点的方式吗?比如放段轻音乐什么的。手机铃声都越来越多样了,电影院的告示铃就怎么不能变一变呢?
  昆曲《游园惊梦》的唱腔悠扬地响起,电影开始...


  台辞?又是一愣,自己何时竟记住了《倩女离魂》的台辞,却又假戏真做同个陌生小子调起情来?更有甚者,是那年轻人手中居然还擎着个相机在起劲儿地拍。
  这一惊,整个人清醒过来,不禁羞得满脸通红,恶人先告状地发嗔:“记者又怎么样?记者就可以不声不响地偷看人吗?真没礼貌!”不由分说,将那青年推出门外,“砰”地一声关上大门,心里“突突”乱跳,又惊又疑,咦,自己怎么突然会唱戏了呢?连台步也无师自通。莫非真是“读尽唐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
  隔了一会儿,偷偷向外望一眼,却见那年轻人仍然呆呆地站在雨地里,淋得落汤鸡一样,却不知道躲避。小宛不忍心起来,这才发现那人的伞还在门边搁着,不禁一笑——打开门来,递过去:“喂,你的伞。”
  年轻人大喜,不肯接伞,却一闪身进了门,赔着笑脸说:“好大的雨,让我避一下行不行?”
  “行,怎么不行?不过,你到底是谁呀?干嘛跑到我们剧团来?门房没拦你吗?”
  年轻人取出证件来,再次说:“我是张之也,这是我的记者证,我是来做采访的。喂,你别只顾着审我呀,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
  “水小宛。”看到张之也唇角一牵,立即抢着说,“你可听清了,不是水缸水碗的碗,是宛如游龙的宛。”
  “水小宛,好名字。”
  “没你的之乎者也好。”小宛笑,“你是记者,来我们剧院采访谁呀?”
  “赵自和嬷嬷。”
  “会计嬷嬷?”小宛大为好奇,“采访会计嬷嬷干什么?她是英雄还是名人?”
  “都不是。她是北京城里唯一的自梳女。”
  “自梳女?什么叫自梳女?”
  “你是这剧团里的,不知道嬷嬷是自梳女?”
  “不知道。”小宛不好意思地笑:“没人跟我说过。”
  张之也也笑了,对眼前这个俏丽活泼忽嗔忽喜的少女深深着迷。刚才他一进大门,已经听到一阵细若游丝的唱曲声,忍不住循声而来,正看到一个着戏装的妙龄少女在边歌边舞,身段神情,全然不似今人,当时就呆住了,一时间不知今昔何夕,身在何处。及后来被袖子打中脸,又与这少女戏言相对,正觉有趣,女孩忽然变了脸色,将他推出门来,不禁心里怅怅然地若有所失。正失望呢,女孩却又变回颜色言笑晏晏地邀他避雨,更让他觉得难得——虽然只是短短几分钟,倒已经一波三折地发生了许多故事似地,让他对这少女有种说不出的好奇与感动,只想同她在一起多呆一会儿,多聊两句。见她问起自梳女,便立即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所知倾盘托出——
  “自梳女是解放前广东及珠江三角洲一带的一种特殊群体。她们多来自穷苦家庭,或者在婚姻路上受了挫折的中下层妇女。为表示终身不嫁,就束起头发,通过某种仪式当众宣布自己做了自梳女。做了自梳女,就不可以有男人打她们的主意了,不然会被世人不耻的。自梳女现象在解放后日渐绝迹,唯有珠三角个别地区还有一小部分自梳女存在,比如肇庆观音堂,在解放前,单这一处就住着几百名自梳女,直到解放后,政府尊重她们的个人选择,仍然由她们继续住在堂里,过着吃斋拜佛、自力更生的日子。换言之,做自梳女有几个重要特征:不结婚,吃素,留辫子。”
  小宛仰头想一想,笑起来,这样说,会计嬷嬷还真是一个标准的自梳女。只不过,自己打小儿认识她起,就一直看她拖着根灰白参半的长辫子,也知道她没结过婚,却没想过要问问这是为什么。大抵世事都是这样,对一件不合理的事或一个不正常的人看得久了,也就司空见惯,视为正常,再想不到要问个究竟。若不是张之也提起,她还真不觉得赵嬷嬷有什么奇特之处。
  “但是,嬷嬷只有五十来岁哦,她不可能是在解放前出家的吧?”
  张之也笑:“自梳女不是尼姑,那也不叫出家。”
  “反正都差不多。”
  “差得多了。尼姑是要剃光头的,自梳女可是要保留一根大辫子,而且不用还俗也可以到社会上工作,不必死守在尼姑庵里。”张之也说,“来之前,我们已经对赵自和嬷嬷的身世做了一些基本调查,了解到她是一个弃婴,解放初期被一位自梳女婆婆收养,并在观音堂长大,后来就顺理成章地做了自梳女。”
  “是这样?”小宛低下头来,“原来嬷嬷的身世这么可怜。我从没想过,这么传奇的故事会发生在我身边。”
  “你身边还会缺故事吗?台上台下,戏里戏外,到处都是。更何况,一个美丽女孩的生活从来都是多姿多彩的。”
  小宛脸红了,狠狠地瞪一眼:“到底是记者,油嘴滑舌!”
  雷声一阵紧似一阵,仿佛在追击着什么,誓必劈于刀下而后甘。小宛抱住肩膀,忽然打了个寒颤。张之也立即问:“你是不是冷?”
  “有一点……”小宛说到一半忽然打住,发现自己仍披着那身戏装,彩衣绣襦,重重叠叠穿了好几层,又是在盛夏,虽然说有雨,但是喊冷也未免太矫情些,倒像撒娇了。
  张之也挠挠头,也有些尴尬。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主角承认冷,那么男主角下个动作就该是脱衣相赠了。可是他身上只有一件衬衫,而且还淋得湿湿的,脱?拜托了!
  一时两个人都无话,只有戏曲声夹在雨中淋沥而来。
  小宛出神地听了一会儿,赞道:“真是好曲子,词美,曲美,戏衣也美。”
  张之也愣一愣:“你说你刚才唱的那曲?”
  “我哪有那么不谦虚?”小宛笑,用下巴示意一下门外,“你听,不知道哪个组在放录音,这是《倩女离魂》的戏曲,第三折,倩女赶王生一节。”
  “是吗?怎么我听不见?”
  “这么大声音你都听不见?”小宛正想取笑,张之也的手机响起来,虽然听不到对方的声音,可是张之也的表情语气透露出这分明是个女子,或者就是他女朋友。
  小宛避嫌地站起来走到门边,发现雨已经小得多了,她张开手接了几滴雨,对着天自言自语地说:“夏天就是这样,雷声大雨水少,这么快又停了。”
  张之也收了线,听到小宛的语气里有催促的意思,只得说:“谢谢你让我避雨,我得走了,还要去采访赵自和嬷嬷呢。”
  小宛淡淡答:“走好。”径自走过去将衣裳三两下脱下来叠进箱子里。倒也怪,雨刚停,太阳还没重新探出头来,身上倒已经不觉得冷了。
  
  2、 死玫瑰
  
  那个歌手没有来。
  小宛呆呆地坐在地铁口的栏杆上,眼见着黄昏一层层地落下来,熟悉的地铁口空落如故。人群来来往往进进出出,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人,可是人群里没有他,那么再多的人也与她无关,再拥挤的地铁站也还是空虚。
  她闭上眼睛,在心底里重复一支歌。那是他最喜欢唱的歌。每次她来这里,他都会唱起。
  歌名叫做《死玫瑰》:
  “我已无所谓,送你一枝死玫瑰;我的心已灰,我会爱的心已然成灰;我的眼泪,伤悲的眼中挤不出一点泪;对你就像死玫瑰,在冬天枯萎……”
  
  小宛从来没有听过任何一场通俗歌曲演唱会,可是却一直都很喜欢在地铁站听流浪歌手唱歌,他们通常很年轻,长发,衣服有点脏,但是不会脏得很厉害。唱歌的时候半闭眼睛,虽然是讨钱,却看也不看扔钱的人——因为他们不是乞丐,是艺人。
  那是小宛认为最好的流行音乐。直见生命的苍凉。
  如果一个人在那样的时候那样的地方还可以认真唱一首歌的话,那么那首歌一定很值得听。
  小宛所有的流行曲碟都是照着这样的标准搜集的。
  ——但仍然没有一次,会像那一次那样令她心动,在瞬间忘了自己。
  那是半年前的冬夜,忘了是为什么会路过那里,坐了那班地铁,经过那个站台,看到那个人,听到那支歌。只记得,在初听的一刹,她已经被俘获,从此不属于自己。
  唱歌的少年,最多只有二十岁的样子,清俊的脸上,写着抹不去的沧桑。穿一身破烂的牛仔衣,已经辨不出本来的颜色,却因为旧而格外妥贴,与人融为一体。就像他的歌声与地铁与夜融为一体一样。
  他怀中抱着一把同衣服一样旧而妥贴的吉它,望着地铁站的出口扣弦而歌:“我已无所谓,送你一枝死玫瑰……” 苍凉的声音一点点加深着冬夜的凄凉与忧伤,车水马龙在身后川流,行人来来往往,太阳落下去而霓虹灯亮起来,什么都留不住,可是年轻歌手的声音是真实的,也是真诚的。
  小宛忽然就流了泪。

  
  从那以后,便养成了每晚换三次车老远地跑到那个地铁站听歌的习惯。
  听了整个冬天。
  如果有人在那个冬天经过那个站台,也许会记住那样一幅画面——清俊的男孩与秀丽的女孩隔着一个站台口遥遥相对,女孩居高临下,坐在地铁旁的栏杆上听歌,眼神专注,蓄满泪水,整个面容是震动而感性的。身后的人流滔滔地涌上来没下去,像不息的岁月,而女孩的泪与男孩的歌,却是永恒。
  那样的画面,叫作青春。
  要很久很久以后,小宛才知道,当她专程为了听那年轻歌手的歌而换三次车赶到地铁站的同时,那个年轻歌手,也是专程为了她而忍受冬天的风从十月唱到腊月。其实在这期间,他早已在酒吧找到一份晚间驻唱的工作,可以告别地铁生涯,只是为了她,才放弃黄金时间风雨不误地来到地铁站口。不仅忍受寒冷,还要躲避警察。
  当小宛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深深爱上了他。
  她没办法不爱他。这故事本身的戏剧化和悲剧性对十九岁的少女而言,既是利剑也是鸦片,有着无可抗拒的杀伤力。
  也就在那一天,他告诉她自己要离开北京了。因为,上海有一家唱片公司打算与他签约。
  上海,那个风花雪月的城市,就这样间接结束了小宛风花雪月的初恋。
  她和他之间,除了那些歌和等待之外,甚至没有一个拥抱,没有一句再见珍重。
  他走了,从此音信杳无。可是她却不能将他忘记。而仍然常常在某个清冷的黄昏,独自换乘三次车来到地铁站口,久久地坐在冷冷的栏杆上盯着地铁站发呆,人流滔滔不息,她仿佛仍然可以听到少年真诚的歌声:“我的爱已成灰,像玫瑰在冬天枯萎……”
  曾经很长时间,她一直到处寻找那首歌的CD,但始终没有找到,甚至没有听第二个人唱过。后来她终于想明白,那大概是他自写的一首歌曲。当想到这一点,她就无论如何不能抛开一个念头:一首歌原来也可以像一个人一样,是种缘份,错过了就再难相遇。
  再后来,她从杂志的一篇文章中看到,死玫瑰是在国外流行的一种习俗:当爱人分手,失恋者会赠给旧情人一枝死玫瑰,代表消逝的爱情。
  那么,男孩子是在纪念一段死去的爱么?
  那段爱故事,应该是发生在她与他相遇之前。她来不及参予。
  她来不及参予他的过去,也再没机会参予他的将来。
  她和他的缘份,始于一首歌,而那支歌,代表死去的爱。
  从开始,已经注定结束。

  天彻底地黑下来,小商贩们开始借着夜的庇护做生意,卖盗版CD、地下书刊、假古董,或者粗制滥仿的维纳斯石膏像,最奇的,是有人在兜售冥纸,毫不避讳地叫卖:“活着的人不要忘了死去的人,自己有钱花,也给亡朋故友送点钱花吧。十块换十万块,阴阳兑换,便宜啊便宜……”
  令人啼笑皆非。
  小宛再一次想起,今天是七月十四,鬼节。
  她跳下栏杆,走进站台,辗转回家去。
  然而就在她刚刚踏进地铁站时,一个男孩子迎面走过来,递给她一束已经锈成铁灰色的枯死的干花:“小姐,买花吗?”
  小宛吓了一跳,凝神看着那个男孩:“这是什么花?”
  “死玫瑰。”
  “死玫瑰?”小宛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更加专注地看着男孩,“为什么会卖死去的玫瑰?”
  “今天是鬼节啊,冥钱烧给死去的亲人,玫瑰烧给死去的爱情。”男孩流利地回答,“小姐这么年轻,大概不会有失去亲人的痛苦。我看你坐在栏杆上那么孤独寂寞的样子,大概是失恋了吧?买一束死玫瑰,烧给自己的初恋吧。烧了它,以后就不会再伤心了。”
  小宛看着那个男孩子,他的年龄最多不超过十五岁,可是举止言谈却像一个识破人情世故的老人。这样诡秘的节日,这样诡秘的花,这样诡秘的话。

  她又有些觉得冷了。
  男孩已经在催促:“小姐,买不买呢?”
  小宛定一定神,只得掏钱买了一束花的尸体。15元一枝,还真是贵,比鲜花的价格都高。
  然而那个妖精般的小男孩自有成竹在胸:“那当然了,回忆总比现实珍贵嘛。”
  小宛彻底服了这个精灵小子,她想不出,男孩的话究竟是某个幕后高手写好台词让他背熟的呢,还是出自天真心灵的一语道破。
  地铁呼啸而来,像地狱使者要载人入黄泉。
  小宛顺手将花抛向轨道,既然是送给死去的爱情,就让它在车轮下零落成泥碾作尘吧。
  只是,从今往后,自己真的会忘了那个弹吉它的地铁歌手,真的会忘记那段青涩而痛楚的初恋回忆吗?
  恍惚间,她看到一个身影迎着地铁撞上去,蓦然间爆裂如烟花,是那个唱歌的少年!
  小宛惊呼出声,急转身在人群中寻找那卖花男孩的身影,却什么也没看见。忽然一个念头涌上心头,会不会,那唱歌的少年已死,魂灵却附在这个小男孩的身上送给自己一束死玫瑰?寒意袭来,她整个人呆住,为了自己这驱之不去的可怕念头而颤栗不已。
  

  
  神秘的地铁口把人吞进去又吐出来,已经身在另一个地方。
  小宛家住在公主坟——这是个很高贵也很晦气的地名,公主、坟,两个天上地下的概念连在一起,构成一个令人想入非非又不寒而栗的悲剧意象,是种荒谬,也是大彻大悟——不知道国外有没有地方会用这么刺耳的字眼取地名儿,听说墓地都叫什么安乐园呢,哪里会把青天白日的居民区唤作什么坟的?
  住在哪儿?住在坟堆里。算怎么回事儿呀?可是北京人硬是把这名字叫了几辈子,没想到要改过。而且叫惯了,在后面加个儿化韵,说句“公主坟儿”,自个儿还觉得挺亲切的,从不觉得一个大活人住在坟地有什么不妥。
  小宛把同样的对话重复了十九年,问的答的人都颇自然。在北京人心目中,公主坟只是个明确的地界儿,而早已忽略字面本身的意义。
  可是在今夜,七月十四的晚上,小宛第一次意识到了这街名的恐怖——街口有人在烧冥钱,有人在叫魂儿,有人往火堆里投送酒食,说是死鬼会来吃——今天是鬼节,人间的鬼节,是阴间的“人节”,因为冤魂不息的鬼会在今天来到阳间,重新过几天人的日子,他们上来的路,是要经过墓园的吧?会不会把公主坟也当作一处墓地,走错路认错人上错身报错仇?
  一阵风过,地上忽明忽暗的冥钱灰忽然飞起,迎着小宛飘过来。小宛大惊,撒腿便跑,心里犹自擂鼓般地重复着三个字——公主坟!公主坟!公主坟!
  家门是熟悉的,可是在推门的时候,小宛还是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好像推开的不是自己家的门,而是某个朝代某个故人的住处,去寻找一个失交多年的旧友。她回头看了看,总觉得似乎有人在跟着自己。
  后面什么也没有。但是小宛仍然频频回顾。耳边依稀仿佛,仍然回绕着《倩女离魂》的唱腔:
  “潜潜冥冥,潇潇洒洒,我这里踏岸沙,步月华,觑着这千山万水,都只在一时半霎……”
  
  但是终于回家了。
  家是最安全的避难所,那种特有的属于家的气息在瞬间驱散了徘徊在小宛心头的恐惧与莫名忧伤,那味道里有奶奶屋里的檀香,爸爸的老酒,自己养的小狗东东的叫声,还有妈妈的孜然炒肉和糖醋鱼头。
  小宛一跳跳进厨房里,开心地大叫:“妈妈,你烧了我最喜欢的菜!”
  东东汪汪叫着跟进跟出,尾巴甩得风火轮儿一般。
  老爸水溶已经在客厅里急不可耐地喊:“女儿出来,陪老爸下盘棋。”
  小宛笑嘻嘻地背着手走出:“好像天下所有的老爸都只会做两件事:喝老酒,下象棋。”
  “不过可不是所有的老爸都喜欢跟女儿下棋。”水溶迅速接口,呵呵笑。
  小宛郑重地想一想,点头赞同:“不错,他们喜欢在路灯下找老头儿。”
  “爸爸可不是老头儿。”
  “那当然,爸爸是老小伙儿。”小宛跳进父亲的怀里去,“没见过比爸爸更成熟潇洒的小伙子了!”
  妈妈端着菜走出来,似嗔还笑:“老不像老,小不像小。”
  奶奶闻到饭香,也准时地走出来,闻言立即说:“在我面前,谁敢说老?”
  “谁也不敢说,谁敢跟您比老,您是老佛爷,活菩萨!”小宛笑着,给奶奶让了座,把饭碗筷子一齐递到手上来,自己在对面坐下了,一本正经地宣布:“各位,我今天长了一个大见识:我开了梅英衣箱。”
  奶奶把碗一顿,急急问:“什么?什么衣箱?”
  “梅英衣箱。就是解放前红遍北京城的那个名角儿若梅英唱《倩女离魂》时的行头,真是绝,那做工质地,现在的戏服哪里比得过?”
  奶奶的表情迅速凝结,嘴唇微微哆嗦着,似乎受到了极大的震荡。
  水溶吓了一跳,忙问:“妈,您这是怎么了?”
  不料奶奶好像完全听不见,却一把抓住小宛的手问:“你说的那衣箱,是不是真皮烙花,上面画着一幅春宫图的?”并不等小宛回答,又顾自细细描述起来,“那些衣服,分里外三层,最上面是一件中袖,绣花的图案是云遮月,箱里还有一个头面匣子,里面的水钻缺了一颗……”
 

天涯在线书库
发表于 2006-10-25 22: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8看我光顶帖~~ [s:2]  [s:2]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22: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别走错房间(转)



(一)

  方岚收拾好最后一件行李,伸展了一下有些疲累的四肢,然后转身微笑着巡视自己的新家。工作了两三年了,独自在这城市闯荡的自己终于结束了四处租房的半流浪生涯,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说真的,方岚觉得自己的运气真是不错,在现今房价高涨的情况下,她居然能以二十万的价格在这不错的地段买到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真是有些不可思议。这个六层式的住宅区总共也只盖好了六、七年的时间而已,方岚买的房子在这个新村13号的401室,虽然房子不是新的,但原来的房主也没有长住过,所有的设备装潢都还很拢苤羌窳烁龃蟊阋恕?nbsp;

  方岚十分庆幸自己在网上看到这则卖房广告时能在第一时间和房主联系并在看过房子之后便立刻作了决定,如果她也象林聆那样因为房价便宜而疑神疑鬼、犹豫不决的话,说不定房子早让别人买走了。虽然房主说急着用钱要她把房款一次付清,害她拿出了所有的积蓄之外还问林聆借了五万,但看着这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家,就算接下来要每天吃泡面她也甘之如饴。

  “唉,总算忙完了!”收拾完客厅的林聆一边轻捶着微酸的手臂,一边走进方岚所在的卧室。一头微卷的中长发加上漂亮的娃娃脸,以及那娇小的身段,可爱的林聆总是让人误以为是高中生。她与方岚是大学时代的好友,现在又是同事,关系十分的亲密。“你也收拾完了吗?”林聆一边问道,一边懒懒地摊在了床上。

  “嗯,都好了!”方岚也在床上坐下。与林聆的美不同,长发及腰的方岚属于那种带有古典韵致的温婉美人,不算十分亮眼,但很柔美。

  “真不敢想象,你连考虑都不考虑就把这房子买下了来!”

  “这么好的房子只卖二十万,我不先下手为强,还不让别人给抢先了?”

  林聆有些激动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不赞同地道:“就因为这房子很好,却卖得这么便宜,才让人不放心啊!没理由的嘛。”

  “好了啦!”方岚微笑着揉了揉林聆的头发“你别疑神疑鬼的啦,我总算有家了,你该为我高兴啊!请我吃晚饭吧!”

  “吸血鬼啊!”林聆夸张地哇哇大叫“哪有这样的啊,骗人家来给你搬家,还要人家请你吃饭,好过分啊!”

  “没办法啊”方岚装出小媳妇的可怜样,目光“幽怨”地望着林聆“泫然欲泣”道:“人家的积蓄都用来买房了,你不请我吃饭,难道要我沿街乞讨不成,呜,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啊?”说完做作地往床上一扑,就学起林黛玉来了。

  “好了啦!”林聆受不了地翻了翻白眼,她总觉得方岚不去演戏实在是浪费“又来这一套,我认输还不行吗?我请你吃饭啦!”其实,就算方岚不说,她也打算这么做的,谁让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呢。

  “嘻嘻!”方岚狡黠地笑了,哪里还有半点难过的样子啊“我要吃海鲜!”很可耻地开口道。

  “你抢劫啊!”林聆哇哇大叫,明知对方在故意逗她,她还是很配合地双手插腰做出恶霸状“白吃的人还想提要求,不要太过分哦!我做主,两碗光面,吃到你撑!”说着将方岚从床上拖起,替她拿好钥匙,推着她往外走。

  “再加两块排骨,两个荷包蛋!”方岚象没骨头似的任由林聆推着走,并懒洋洋地讨价还价。

  “要不要加点巴豆啊?”林聆拿好了钱包,总算把那个女人推到了门口了。

  “那不用了,要求太多,人家会不好意思的啦!”方岚继续与林聆调笑着,并打开了房门。

  一股阴寒的冷风在方岚打开门的那一瞬向她迎面扑来,冰冷而带着不安的气息让她竟然无法再向前跨出一步,就这样呆立在原地无法移动,一种前所未有的战栗与寒气从她的腰椎处升起并漫延到四肢百骸,头皮一阵发麻,全身的汗毛也顿时竖立起。“这就是毛骨悚然的感觉吗?”方岚的大脑里突然冒出这句话,这种如坠冰窖的感觉没有比毛骨悚然这个词更能贴切的表现出来了。只是,没有经历过这种感觉的人是无法体会这个词中所包含的恐惧的,但在这一刻,方岚却莫明其妙的有了这种经历。

  “岚,你怎么了?”跟在身后的林聆不解于方岚的突然沉默与停下的脚步,忍不住去拉她的手,却低呼出声:“你的手怎么那么冰啊,岚,你不舒服吗?天啊,你的脸色也好难看啊!”林聆伸手探上方岚的额头,触摸到的也是一片冰冷,而她的双眼则直直地望着对面的402室,那看上去有些陈旧的暗红色的大门以及锈迹斑斑的铁门总让人有种不舒服的感觉。林聆曾听方岚讲过,房主说402室是没有人住的,空关了好几年了。但此刻门上的猫眼却让林聆有种强烈的被窥视的感觉,这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冷颤,直觉得心里发慌。“岚!”林聆大叫了一声,并用力摇着方岚的肩膀。

  方岚眨了眨眼睛,终于有了反映,转头看向一脸担忧的林聆,故作轻松地笑道:“你干吗叫得那么大声啊!我又没聋!”

  “你没事吧?”

  “没事啊!你怎么了?”不能让林聆知道她刚才的感觉,不然她又要大叫了!

  “你刚才好怪,一直盯着对门看,叫你你也不理人家!”林聆不安地抚着胸口,一想起方岚刚才的样子就有种说不出的害怕与诡异。

  “哦,可能是一时闪神啦。没什么,这一阵子太累了,有点精神恍惚也很正常啦!”见林聆似乎还要说什么,方岚忙岔开话题道:“别说了啦,人家都饿死了,快走吧!”说着关上了房门。

  “去哪个海鲜坊呢?”锁好铁门的方岚又开始逗林聆,并转身,突然脸色又微微一变。

  “吃光面啦!”被逗弄的林聆又可爱地叫了起来,没有发现方岚的异常。

  “好啦,随便吃什么,快走啦!”说着便拉着不停地咕哝着的好友急急的下楼。方岚的心一阵狂跳,她不敢告诉林聆,刚才她转身时发现402室的房门似乎被打开了一条缝隙,但再定神看时,却发现房门还是紧闭着的。她不知道这是不是自己的幻觉,但这里的气氛真的很诡异。说真的,连她自己都开始觉得买下这房子有些欠缺考虑了。

  走出楼房的两人都没有看到,402室的房门慢慢地开启了一条缝隙,在那阴暗的房间里似乎有什么未知的事物在窥视着外面,窥视着对门的401室,其间似乎还夹杂着似有若无的阴惨惨的飘乎的凄冷笑声,随即“砰”的一声,门又重重关上,轻扬起一片厚重的灰层。而此刻,走在路上的方岚兀然地打了个寒颤,一股强烈的不安与恐惧令她忍不住回头望向401室的窗口,虽然,那里什么也没有


(二)
  初秋的夜晚已有了些凉意,吃过晚餐的方岚与林聆悠闲地走在回方岚新家的路上。傍晚时的诡异也因晚餐中的愉快气氛而消失无踪了。但随着临近家门,那种不安又向方岚袭来,让她的情绪不免有些低落。

  突然,身边的林聆停了下来,并扯了扯方岚的衣袖。方岚不解地望着好友并用眼神询问。

  林聆微皱着眉,有些不快地轻声说道:“岚,周围的人好奇怪啊,都死盯着我们,不知道在看什么,我看向他们时,那些人又装模作样地把眼光移开,这里的人怎么这么没礼貌啊!”

  方岚闻言看了看四周,有不少正在闲聊的老年人,似乎是在偷偷瞥着她们,眼神都很怪异,但发现她看向自己时,又全都把目光移开、回避。但方岚也没介意,笑着对林聆说道:“我是刚搬来的,别人难免多看两眼罗,你也知道那些老人啦,总喜欢看个热闹,探听个什么的,这也不足为奇啊!”

  “这个我也知道啦,可他们的眼神真的很奇怪啦!”林聆有些烦燥地道,并因为找不到原因而有些气闷。

  “好了,别胡思乱想了,明天还要上班呢,等会儿拿好你的包包,快点回家休息吧,”说着,又顿了顿道:“要不然睡在我这儿也行。”

  “不了,我还是回家吧!不过,你要是害怕的话,求我留下来陪你,本小姐还是可以考虑一下的!”说着装出一付了不起的样子“嘿嘿”地奸笑着。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22: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求求你了,”方岚“卑微”而又“崇拜”地双手合握在胸前,乞怜着声音道:“你快回家吧,别再折磨小女子了!”说完忍不住笑了出来,并向家中逃去。

  “坏人岚,你敢捉弄我,亏人家还尽心尽力地帮你,我要打得你变猪头啦!”说着也笑着追了过去。

  直到两人都不见了踪迹,周围的那些老人们才互相对望了几眼,忍不住摇头叹了口气,眼中有着无奈与同情。

  送走了林聆,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虽然有路灯,但已经空无一人的小区里面还是有些阴森,只有离方岚新家不远的转角处的小卖部里还亮着灯。想到冰箱里面空无一物,方岚决定先去买几包泡面以备不时之需。

  店主是个五十多岁的老伯,自称姓赵。灰白的头发,略胖的身形,脸色红润健康,声音洪亮,看上去倒也十可的和蔼可亲。在方岚选泡面口味的时候,那老人也随口与方岚攀谈了起来。

  一听说方岚是新搬来13号401室的,老人的笑容不由敛了起来,神色凝重地说道:“小姑娘,你别怪我老头多管闲事,住在这小区的人都有个习惯,过了晚上十一点,家住这13号里的住户,或是住在这13号附近的年纪大点的人要是回来晚了,宁可在外面住宿也不愿回家,就连我这小卖部也都是在十点半或十点四十左右准时关门。你也最好留个心,晚上千万别在十一点后回家,十一点过后,门外若有动静,就算有人敲门也千万别开啊!”

  “为什么?”方岚不安地问着,傍晚时的恐怖感觉又缠住了她。

  “唉,你也别问了。时候不早了,快回去吧,我也要关门了。对了,记住最重要的一点,千万别走错房间啊!要是进了那402室......”老汉顿了顿,叹了口气没再说下去。看着方岚有些苍白的脸色,心有不忍地道:“小姑娘啊,要是有地方住,还是别留在那里了吧。那姓刘的一家真是没天良啊,这种房子还卖人!”最后那句是赵老伯的自言自语。



  方岚脸色苍白地拎着几袋泡面,站在13号门洞前,不知该前进还是后退,虽然楼道里有路灯不至于漆黑一片,但下午的阴风阵阵与赵老伯的话始终盘旋在脑中,拖住了她的脚步。

  好不容易有了个家,她不想就这么轻易放弃啊!方岚咬了咬牙,安慰着自己,也许自己只是太累了,产生了幻觉,而那些老人也总爱疑神疑鬼地故弄玄虚,这世上根本就没有鬼怪,人总是在自己吓自己。晚上和林聆回来,还有送她回家时也没有怪事发生啊,她只是这几天累坏了而已。而且,那赵老伯的话也很矛盾啊,她怎么可能走错房间跑到402号去呢,自己的家还会认错吗,何况她又没钥匙。想到这,方岚更肯定自己只是在吓自己,便深吸了口气,鼓足勇气走进了13号。

  一路上还算无惊无险。在终于走到了四楼时,方岚还是感觉到了楼下几层所没有的寒气直直侵入她的肌肤,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而傍晚402室房门打开的那一幕又跃入她的脑海。虽然她没有回头看,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402室的门开了,这种感觉是那样的真实而又强烈。在这空无一人的楼道里,气氛压抑、恐怖而又安静的令她想尖叫,但她唯一能做的是快点打开房门躲进家里。好不容易颤抖着双手打开了房门,她连回头的勇气都没有,也顾不上铁门没锁就关上了大门。随着门“砰”的一声关紧,方岚有如刚跑完一千五百米一般虚脱地抚着狂跳的心滑坐在了地上。冷汗伴着止也止不住的泪水一起流了下来。刚才在门外有着一种强烈的存在感让她惊恐万分的不敢回头,也幸好她没回头,不然,她就会看见一只苍白而泛青的指甲尖长的女人的手(或可称之为爪子)从402室微开的门缝里缓缓地伸出来,而那手的目标显然就是方岚。如果她当时回头了,那她就再也没有力气也没有机会开门或逃跑了。

  好不容易稳定情绪的方岚终于有力气站了起来,并无意中看向厅里的挂钟,这时时针刚指向十一点整,而方岚所不知道的是,房外的楼道里的路灯瞬时全部熄灭,再也无法亮起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22: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受了惊吓的方岚已经完全没有刚搬完家的喜悦了,只是以最快的速度洗完澡,回到卧室后紧闭房门关灯上床,并用被影炎约捍油返浇哦几堑难涎鲜凳档模掠幸坏慵》袈对谕饷妗K幌肟斓憬朊蜗纾庋梢匀盟四切┎话病?墒牵淙凰芾郏次蘼廴绾我菜蛔牛灰槐丈涎劬Γ突峥醇?02室那半开的房门。

  方岚就这样躲在被窝里,想快点睡着,但却连眼睛也不敢闭上,脑海里却反复地想着傍晚所发生的事以及赵老伯所说的话,越想越不安,也越想越害怕。方岚有些后悔没有留下林聆来陪自己了,能多个人壮胆也好啊!也或许,她真的不应该考虑都不考虑一下就买下这所房子,就象林聆所说的那样,这么好的房子卖的却这么便宜,多多少少总是会有些问题的,她真的不该这么急着决定啊!

  时间早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了,整个房间里都安静的可怕,安静的令人窒息,她唯一能听见的是自己小心翼翼地压抑着的呼吸声。突然,一种铁门开启的长长的“吱扭”声从大门外传来。虽然方岚在自己的卧室里,也关闭了房门,并用被子闷住了头,但在这静寂的夜里,那声音却格外的清晰、刺耳而又渗人。方岚顿时全身一僵,如果她没听错的话,这是她家的铁门打开的声音。但这么晚了,会是谁?突然,赵老伯的话又浮现在她的脑中“十一点过后,门外若有动静,就算有人敲门也千万别开啊”,不错,不能出去!方岚做了好几个深呼吸,努力地想平抚自己快要跳出喉咙的心脏。

  “叩、叩、叩”一阵冰冷、毫无温度的规则的敲门声瞬间击碎了方岚之前所做的所有的心理建设。她惊恐地睁大眼睛,瞳孔急速的收缩着,此刻的敲门声有如死神的催魂曲般让她几乎崩溃。冷汗沿着额头缓缓地流下,身体无法克制地抖得有如秋风中的残叶,她甚至可以听见自己牙齿打战时彼此碰撞的“得得”声以及自己的急促的心跳声。

  门外的敲门声还在有规则地继续着,敲门的人(也许不是人)似乎很有耐心并不打算离去。方岚颤抖地用那已经浸透冷汗的手捂住自己微微抖动着的双唇,以防止自己发出声音,因恐惧而莫明涌出的泪水早已爬满她苍白的脸蛋儿。

  “有鬼!”她的脑海中猛地浮现出这两个让人惊恐万状的字。毕竟,在这夜深人寂的夜里,有谁会来敲她这个新搬住户的房门?先别说她在这一个熟人都没有了,就算是朋友,也只有林聆知道她新家的地址啊,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不可能是林聆了。而如果是小偷或强盗的话,根本不可能这么“礼貌”地来敲门了。也不可能会有人搞这么低级的恶作剧来捉弄她啊!

  不知过了多久,敲门声终于停了下来,方岚躲在被子里依旧一动也不敢动,她生怕自己发出一点声音,到时候又把门外那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给引回来。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门外还是没有一点动静。在确定那敲门声没有再响起后,全身都已被冷汗浸湿了的方岚,才鼓足勇气悄悄地拉开被子的一角,害怕地偷偷张望着。虽然她很怕自己会因此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东西”,但没有亲自确认自己是否安全,她也不能安心啊!屋里昏暗一片,只有从窗外投进的惨淡的月光给房间蒙上了一层诡异的阴蓝。她微微颤抖的手摸索着打开了床头灯,刹时,明亮的灯光扫去了一室的阖暗,也让她稍微地扫去了心中的恐惧与不安。方岚小心地用力撑起自己虚软的身体靠在床头拥被而坐,适才所受的惊吓让她再也忍不住地将脸埋入膝盖轻声哭泣着。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22: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震耳欲聋的电话铃声猛然响起,方岚被这划破夜空的突兀的巨响吓得大叫出声,她苍白着脸象看着怪兽一般惊恐地看着那响个不停的电话。此时床头的闹钟显示着两点三十分,她不知道这么晚了,会有谁打电话给她,但那铃声显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又过了片刻,方岚才战战兢兢地哆嗦着拿起了电话移向耳边,她只“喂”了一声,便立刻惊声哭叫着将电话扔向最远的地方。那电话里没有人说话,只有寒透人心的尖锐刺耳的凄惨的笑声,唯一能确定的是那应该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而与此同时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只是这次不再是规则的轻击,而是那有如怪兽要破门而入般用尽全力的杂乱而又激烈的巨响着的“砰砰”声。

  “走开,走开,求求你,快走开,不要缠着我!”方岚再也忍不住了,她无法控制地伸手抓起枕头用力扔向卧室的房门,然后双手用力地捂住了耳朵,几近崩溃与绝望地尖叫着恸哭出声。而回应她的还是几乎疯狂的巨大的敲门声以及铁门来回撞击大门与墙壁的“哐啷”巨响,而电话里的可怕凄厉的笑声也从门外阴恻恻地渗进来,那根本就不象是人所发出的声波。所有的这些恐怖的声响交织着方岚的哭泣声,就这样,持续了一夜......

  清晨五点多钟,当第一丝曙光从窗外照进来时,周围的一切终于平静了下来。心力交瘁的方岚隐约听见门外传来一声巨大的关门声,而那声音似乎是从402室传来的。经历了如此惊心动魄的恐怖的一夜,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一些的方岚再也支撑不住地晕了过去!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5 22: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林聆微皱着眉放下了手中的电话。又是忙音。

  “怎么,还没联系上方岚吗?”林聆的老板,也曾是她们学长的迟蔚峰一脸凝重地问道。

  “电话忙音,手机又没开,不知道会不会发生什么事情?岚从来不会这么无缘无故地不来上班的,就算有事也至少会打个电话啊!可现在都中午了......”林聆没再说下去,她都快担心死了,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该不会真的是那房子有问题吧?”。于是忍不住说:“都叫她考虑一下再买了!”

  “买什么?”迟蔚峰挑了挑眉,五观深刻的脸上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关切。

  “买房子啊!”林聆有些受不了地翻了翻白眼,这个学长怎么就跟个木头人似的,生意上的头脑不知算不算是基因突变啊!人家追女朋友,在还没到手之前,谁不是殷勤百倍地活象猎犬,非把对方的行踪查个一清二楚不可。他道好,只想好好地看着心爱的女人(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病态啊),却为了不想给她压力(他自己说的)而从不追查或过问她的行踪(脑子有病),只期望佳人能在某一天能惊觉(惊吓比较快啦)最好的其实一直就在她身边(除非他突然出意外死了),然后,Happy end(没睡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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