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科人BBS_西安科技大学学生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诗雨寒梦

【百评红楼】(连载)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2 23: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1                 自卑·自贱·自愿

                     邢卫华

   《红楼梦》写的是贾氏一族。而贾氏一族则分居两府。在两府中,宁府居长,荣府居次。宁府袭爵的贾珍,就是贾氏一族的族长,而他的夫人尤氏,自然就是贾氏一族的第一夫人。

   可奇怪的是,尤氏以这样的身份地位,却是走到哪里都象一个才过门的小媳妇儿,甚至连凤姐都敢当众撒泼啐她!而在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避嫌隙杜绝宁国府》中,她的小姑惜春,亦只因昨夜“抄检大观园”,自己丫环涉嫌与宁国府私相传递,便把一腔气恼发在正好进园来的尤氏身上,当惜春坚决不要惹事的贴身丫环入画时,书中这样写道:

   “尤氏道:‘可知你是个心冷口冷心狠意狠的人。’惜春道:‘古人也曾说的:‘不做狠心人,难得自了汉’。我清清白白一个人,为什么叫你们带累坏了我!’尤氏内心原有病……”

   一句“尤氏心内原有病”,点尽宁府诸多不堪事,更直刺尤氏婆不婆、媳不媳,妻不妻、妾不妾的诸般难言之隐!

   从尤氏给凤姐张罗过生日,及公公贾敬死时独自理丧等诸事上看,她并非一个无能之辈,那她为什么总要在人前低一头呢?我们还是看看凤姐在啐这个“第一夫人”后,是怎么骂她儿子贾蓉的吧——

   “天雷劈脑子五鬼分尸的没良心的种子!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成日家调三窝四,干出些没脸面没王法败家破业的营生。你死了的娘阴灵也不容你,祖宗也不容,还敢来劝我!”

   宁国府自贾珍开始,一脉单传,贾蓉是他唯一的儿子,而曹雪芹则通过王熙凤之口,说出贾蓉早已“死了娘”,显然尤氏自进贾府,就没生育过。

   而当尤氏被惜春抢白后,气得来到园内李纨处,顺便在此洗脸时,李纨斥责小丫头站着端盆不懂规矩,尤氏便笑道:“我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假礼假体面,究竟做出来的事都够使的了。”而这时脂砚斋却在此双行夹批道:

   “按尤氏犯七出之条,不过只是‘过于从夫’四字,此世间妇人常情耳。其心术慈厚宽顺竟可出于阿凤之上,特用之明犯七出之人从公之论。可知贾宅中暗犯七出之亦不少……此为打草惊蛇法,实写邢夫人也。”

   在这里,脂砚斋不仅明确点出了尤氏后来被丈夫休掉的命运,及被休的具体原因,且还连出了另一个人物——邢夫人。
   这里有邢夫人什么事呢?

   当然有。
   因为荣国府袭爵的,是长子贾赦,其夫人就是这个邢氏,也是荣国府中理所当然的“第一夫人”,可她在两府上下的地位,不仅不如“第二夫人”的王夫人,就连儿媳妇儿王熙凤都不拿她当回事。而在引发“抄检大观园”事件的第七十三回中,曹雪芹让她在去见女儿迎春时,作了一番与王熙凤骂贾蓉异曲同工的自我介绍:

   “迎春不语,只顾低头弄衣带。邢夫人见她这般,因冷笑道:‘总是你那好哥哥好嫂子,一对赫赫扬扬,琏二爷凤奶奶,两口子遮天盖日,百事周到,竟通共这一个妹子,全不在意。但凡是我身上掉下来的,又有一话说——只好凭他们罢了。况且你又不是我养的。你虽然不是同他一娘所生,到底是同出一父……到是我一生无儿无女的,一生干净,也不能惹人笑话议论为高。”

   这真是无独有偶——贾氏一族中的这两个理应地位最高的“第一夫人”,之所以处处低人一头,拿不起个来,原来就是因为她们两人都丧失了女性最基本的功能——生育。

   这就是导致尤氏“过于从夫”,终致落个被休下场的那个“心病”,也是尤氏、邢氏两位空有“第一夫人”之位,而无第一夫人之实的原因。

   那么,曹雪芹写《红楼梦》,为什么非要安排这样两个因不能生育,而致低人一头的“头号”人物呢?我们不妨再看看另外两个虽有生育功能,却被注定不能生育的人物的悲剧性下场,也就知道了。

   今人一个最大的错觉,就是认为林黛玉恃才傲物,是《红楼梦》中最孤僻清高的人。但实际上,在《红楼梦》中,真正恃才傲物,孤僻清高的并不是黛玉,而是妙玉。别看林黛玉目中无人,谁都瞧不起,但在这个妙玉的面前,却只有请教聆训的份,整个一个小学生。

   妙玉在八十回本中,正面的出场,一共只有两次:一次是在第四十一回中,贾母带刘姥姥一行到妙玉处喝茶,里面有妙玉专讽黛玉的一段话——

   “黛玉因问道:‘这也是旧年的雨水?’妙玉冷笑道:‘你这么个人,竟是大俗人,连水也尝不出来。这是五年前我在玄墓蟠香寺住着,收的梅花上的雪,共得了那一鬼脸青的花瓮一瓮,总舍不得吃,埋在地下,今年夏天才开了。我只吃过一回,这是第二回了。你怎么尝不出来?隔年蠲(juān)的雨水哪有这样轻浮,如何吃得。’黛玉知她天性怪癖,不好多话,亦不好多坐,吃过茶,便约着宝钗走了出来。”

   好家伙,就这一句问,就把个林黛玉弄得坐都坐不住了,更别提品茶赏味了。这还是人家妙玉高看了林黛玉一等呢!

   另一次,则是在第七十六回中。这回是专写黛玉、湘云才思敏捷的,两人联句对诗,互不相让,终至湘云得佳句:

   “寒塘渡鹤影——”
   黛玉更是脱口而出:
   “冷月葬花魂!”

   可正值此令人击掌称绝之时,却是“一语未了,只见栏外山石后转出一个人来,笑道:‘好诗,好诗,果然太悲凉了。不必再往下联,若底下只这样去,反不显这两句了,倒觉得堆砌牵强。’二人不防,倒唬了一跳。细看时,不是别人,却是妙玉……’”

   随后,她带二人到栊翠庵中,“自取了笔页纸墨来,将方才的诗命她二人念着,遂从头写出来。黛玉见她今日十分高兴,便笑道:‘从来没见你这样高兴。我也不敢唐突请教,这还可以见教否?若不堪时,便就烧了;若或可正,即请改正改正。’妙玉笑道:‘也不敢妄加评赞。只是这才有了二十二韵,我意思想着你二位警句已出,再若续时,恐后力不加。我竟要续貂,又恐有玷。’黛玉从没见妙玉作过诗,今见她高兴如此,忙说:‘果然如此,我们的虽不好,亦可带好了。’……妙玉遂提笔一挥而就,递与她二人……”

   你看看,林、史二人绞尽脑汁,才对出二十二韵,并得佳句,而妙玉续诗,竟是“遂提笔一挥而就”,可见妙玉的才情,远非林黛玉可望其项背的,更别提在此人面前玩清高孤傲了。

   而今人在妙玉身上的最大错觉,就是把她和惜春的未来联在一起。但事实上,真正能与妙玉联在一起的,并不是后来真出了家的惜春,而恰恰正是这个从始至终也没想过出家的林黛玉。你只要看看贾母一行带着刘姥姥到栊翠庵喝茶,妙玉那一脸不屑,却又在寄人篱下的情势下,不得不奉承的那一出,也就知道妙玉在家遭突变不得不出家之前,也肯定和同是寄人篱下孤高自傲的林黛玉一样,从未想过什么出家。

   这在第二十二回中,曹雪芹通过湘云、黛玉双面排挤贾宝玉,致使其因好心不得好报而想起前日所看《南华经》中“巧者劳而智者忧,无能事者无所求”的话,悲而写下“你证我证,心证意证。是无有证,斯可云证。无可云证,是立足境”这样的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偈语,及“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的自以为是领禅悟道后,却被黛玉一句“无立足境,方是干净”,便即刻使他又回到俗境这样的点睛之笔上,足以看出是在明写贾宝玉的未来,而暗写林黛玉的归宿,分明已把妙玉出家前的情状,说得非常清楚了。

   由此再看“红楼梦十二支”中写妙玉的“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一句,也就知道,那只不过是在借妙玉写黛玉而已——妙玉的孤傲远高过林黛玉,但在这里,却只不过仅仅是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而林黛玉则既不用“如”,也不用和谁“比”,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阆苑仙葩”,你说这究竟是在写妙玉?还是在写黛玉?

   何谓妙玉?
   如果你不知道大观园女性中的这两块“玉”,原本就是一回事,那妙玉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红楼梦》有她不会生色,无她也不会减色。但如果你读懂了这个“妙”字,那妙玉的“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就不过是指妙玉的现在,但这句之前的那些话,则是活脱脱的一个林黛玉!

   黛玉的今天,正是妙玉的昨天;妙玉的今天,则是黛玉的明天!

   至于这个“昨天的明天”,究竟是泪干而逝哭死拉倒,还是带发出家做个尼姑,只要看看妙玉的结局“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也就知道,无论是身在昨天,还是身在今天,或是身在明天,无不都是“王孙公子叹无缘”的身在不如不在了。

   什么是“身在不如不在”?
   “风尘肮脏违心愿”就是身在不如不在!
   什么是“风尘肮脏违心愿”?
   风尘肮脏违心愿,就是……做婊子!
   什么意思?
   这意思十分明白——所谓孤高傲世,自诩清高者,实际上就是典型的婊子心态!
   婊子又是什么心态?

   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行业都可以被人瞧不起,也可以瞧不起其它的行业,而唯一在被所有人瞧不起的同时,也同样瞧不起自己的,就是婊子。

   这个“自己瞧不起自己”,就是典型的自卑!
   只是婊子不仅自卑,而且自贱。
   而“违心愿”者,则只自卑,不自贱。
   这个“不自贱”,就是孤高傲世的自诩清高……

   那么,这是不是说,婊子是这个世界上最自卑的群体呢?
   不是。
   难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婊子更自卑的群体吗?
   有!
   谁?
   奴。

   人类社会所以会出现母系氏族社会这个阶段,是由于人类对“生殖”产生的崇拜。而这崇拜的基础,则来于男性对“生殖”的迷茫。没有迷茫,就不会有神秘;没有神秘,也不会有崇拜。

   但需要弄清的是:男性崇拜的是“生殖”,而不是能够生殖的“女性”。也就是说,女性在群体的中心地位是来于“生殖”,而不是来于“性别”。
   所以,“母系社会”不是“母权社会”。

   “母权制”这个概念,是欧洲人吻出来的,没吻够,继续吻,那是他们的事,我们的先人可没这个功夫。先人传说中的那个三皇——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可绝对都是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男性领袖。当然,还有个叫“女娲”的,不过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忙着生孩子——“捏泥人”。也确是不容易,还得抓空“炼石补天”。只是这两件大事,虽然都与男性有关,却都与“权”无缘。

   所以,在母系氏族社会中,表面上的确是女性在做为姓氏及财产的拥有者和传继者,居于群体传宗接代的中心地位,但实际上,这姓氏的存续和壮大,财产的创造和累积,全都决定于男性。因此,“生殖”才是建立母系氏族社会的基础,而个体的“生殖能力”,自然就成为决定个体女性在群体中社会地位的关键性条件。
  
   显然,一个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生殖的女性,她首先失去的,就是无法为种群扩大做贡献的社会价值;其次失去的,就是男性心目中的个体价值。

   而在远古物资极为匮乏的恶劣环境中,一个不能为群体做贡献的人,是很难为群体接受的。这就必然使她们面临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的巨大压力,首先感到的是对群体的愧歉,进而是怕被群体抛弃,从而只能致力于行为上的补偿,竭尽全力去照顾其它成员。久而久之,这种并不是源于自己的特有“能力”,而是出于特有的“无能”才特别尽力的那些女性,就在人类的早期社会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阶层——
   奴。

   奴,从女,从又。从女,说明奴来于女性并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从又,又即右手,通“右”,上古左尊右卑,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女性叉着两手,在右侧侍立,自处于卑位的意思。

   可见,早期的奴,首先就是心理上的自卑,其次就是由这自卑而导致的行为上的屈从,这就是造成尤氏与邢夫人身为宁、荣两府第一夫人,却始终在心理上低人一头的那个唯一原因——奴性!

   女性化的本质性特征,就是奴性;而女性化社会的本质,则是制造奴性!

                                  2005年7月31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2 23: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1                 奴隶·奴才·奴性(5)

                    邢卫华

   “抄检大观园”是《红楼梦》中的一部重头戏。而在这部重头戏中,贾探春又成为这部戏中的重中之重。
   为什么?

   因为在这次的大抄检中,包括贾宝玉在内的众位“主子”们,隐忍的隐忍,躲避的躲避,而唯一作出激烈反映的,就只有这个贾探春!

   而正是这个贾探春,此前刚刚在王熙凤病倒后,受王夫人命协助嫂嫂李纨管理荣府内务,兴利除弊,锋芒正盛,就算是抄检,也该与她商量一下,在她参与下施行,或起码是抄到她这里,知会她一声,她这里由她自己处理,也算是对她这个“管家奶奶级别”的未出阁管家姑娘最起码的尊重,也多少算是为这些“主子姑娘”们,留了些“做主子”最起码的尊严。

   可遗憾的是,正是在这个视为“主子天堂”的大观园中,这些最典型的主子们,却在那些最典型的奴才们面前,除了探春类似撒泼一样的闹了一下外,无不一任摆布,毫无做主子的尊严!

   而就算是泼辣如探春,也在闹过后,心中照样忐忑不安,在尤氏到李纨处后,也来到这里,说起昨晚事:“告诉你们吧:我昨日把王善保家的打了,我还顶着罪呢……”又告诉她们说:“今日一早不见动静,打听凤丫头病着,就打发人四下里打听王善保家的是怎么样……”

   由此可知,既使贵如探春这样的“管家级姑娘”身份,在下人面前为自己争一丝本该拥有的尊严,也是要冒一定风险的。而探春反抗的,则是女性化社会“制造奴性”的那个典型手段——泯灭尊严。

   奴性的典型特征,就是没有尊严,或根本就不懂什么是尊严。那么,这是不是说,在“奴”这个概念中,根本就不存在尊严呢?

   不。“奴”这个概念,在长期的衍变中,正是面对“尊严”这个概念时,才出现了两大分野——

   有尊严或懂得尊严的,是“奴隶”;
   没有尊严或根本就不懂尊严的,是“奴才”。

   奴隶与奴才,两者虽仅一字之差,本质却有天壤之别。
   首先,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俘;其次,奴隶的种属主要是异族。人类早期社会对待战俘的态度就是杀戮,甚至还会被吃掉。其后,随着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长,再加上其它方面的需要,人们开始把战俘转为强制性的劳役,形成隶属于自己这个群体、但被强行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特殊阶层。可见,异族、强制性、剥夺政治权利,是组成早期奴隶概念的基本要素。

   而奴才则是不分族姓的,它与奴隶本质上的区别,就在于它的自愿性,并都享有形式上的政治权利。

   再次,奴隶是一个社会阶层,是一个群体,所以奴隶的所有者也是一个群体,也是一个社会阶层。而“主人”则是这个群体及社会阶层的泛称。在主人眼里,奴隶不过是一种类似于牛马一样的活的生产工具,及可以提供生产力价值的活性商品,因此,主人从不对奴隶负责,这就迫使奴隶必须自己对自己负责,所以,奴隶没有人身依附。

   在这里,主人与奴隶这两个概念所代表的两个社会群体及社会阶层,永远是对立的,互不相融的。换句话说,主人可以沦为奴隶,奴隶也可以成为主人,但不管沦为奴隶的主人先前的社会地位有多么高,其沦为奴隶后,他的社会性身份永远比任何一个主人的社会地位低;同样,不管成为主人的奴隶先前的社会地位多么低,其成为主人后,他的社会性身份,亦永远比任何一个奴隶的社会地位高。可见,奴隶虽然社会地位低下,但不管他们在主人的眼中是个什么,奴隶自己都永远把自己看作是与主人一样的人。

   因此,奴隶是人,他们有人格或起码知道人应该有人格,所以,他们虽然得不到尊重,但却知道什么是尊严。而一个知道什么是尊严的人,肯定知道什么是对家庭、社会、国家的责任与义务,更知道维护尊严与承担责任义务的首要条件就是——自由。

   因此,奴隶最大的愿望,就是获得自由!
   时机一到,他们将会为自由而战!

   而奴才是什么呢?奴才既不是一个社会群体,也不是一个社会阶层,更不是一个“具体的人”,只不过是一种社会意识,一种国民意识,一种扭曲的人际关系。因此,奴才是不分族姓的,它与奴隶本质上的区别,就在于它的自愿性,并都享有形式上的政治权利。

   其次,奴才的所有者是个体,“主子”是对这个“个体”的专称,因此它对奴才就是一个具体的形象,奴才也就只对这个具体的形象负责,依附于“这个”主子为生。所以,奴才的眼里只有主子,没有群体;只知主子,不知国家。

   主子驯练奴才最典型的手段,就是“掌嘴”。是主子掌奴才的嘴吗?不。掌奴才嘴的不是主子,而是“主人”。让奴才自己掌自己嘴的才是“主子”!

   需要澄清一下:这里的“掌嘴”,可不是真的用手掌打自己的“嘴”,而是用手掌扇自己的“脸”。那为什么不说“掌脸”呢?因为奴才的最大特征,就是没脸,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脸。没脸当然没法“掌脸”,故只好代之以“掌嘴”。而这种没脸没皮、根本就不知脸是什么的奴才,又到底算是个什么呢?是人?人是这样的吗?这世界能找出一个说“人”就是这样的“人”来吗?那奴才是什么?是猪?是狗?可你见过猪狗自己“掌”自己的“嘴”么?就是再好的驯兽师也驯不出,因为这违反大自然赋予万物的自然本性!

   那……奴才究竟算是个什么东西呢?谁知道,恐怕连主子自己也不知道。因为奴才只不过是主子的一个……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
   天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这种谁都弄不清、连自己都弄不清自己是个什么东西的玩意儿,又怎么会有人格?又怎么可能知道什么是人格?什么是尊严?什么是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呢?但没有人格、没有尊严并不等于没有愿望,这个愿望就来于他们拥有的那个形式上的政治权利,因此,奴才的最大愿望——就是也做一个像自己主子那样的主子。

   即如晴雯、司棋这一类的主子贴身侍婢,身为奴才,可掌厨婆子柳家的这一层次的奴才们,却口口声声的称她们为“二层主子”,而自己显然又是灶上干杂活的婆子、丫头们的“三层主子”或“四层主子”,当她们由于各种原因得罪了主子被撵出去时,按说到外面做个自由人应是她们根本的心愿,但事实上却又一个个要死要活的没一个愿意走,甚至那个金钏儿被王夫人赶出去后,还就真的投了井!晴雯虽没自杀,却也在被撵出去的第二天,因心中“不平”而一命呜呼——
   这是为什么?

   原因非常简单:宰相的奴才七品官,在贾府中再怎么下贱,也毕竟是公侯府中的二等、三等、四等奴才,或有做二等、三等、四等奴才的机会,在奴才的奴才眼中,总有了些主子的身份。而一旦被主子撵出去,其身份便是纯粹的“广义性奴才”了,再没了做“主子”的机会。

   即如晴雯,原不过是贾府的一等奴才、二层主子赖大,从她姑舅哥哥手中买下来的使唤丫头,真真实实最下等的奴才的奴才,后因贾母喜欢她长得伶利俊秀,赖大的母亲就势巴结着送给了贾母,这才成了个三等奴才,再后贾母又送了给宝玉做贴身侍婢,终于就一跃成了一等的奴才,二层的主子。而这样的奴才主子一旦在主子面前失宠,再被撵回家去,自然就连最下等的奴才都不如了,除了面对姑舅哥嫂和其它“广义性奴才”们的白眼外,自家还能再辖制得了谁呢?这对那些曾做过主子奴才或奴才主子的东西们来说,当然就是天上地下般的生不如死了!

   所以,奴才最看不起的,就是在主子面前失宠的奴才;最受不了的,就是别的奴才做自己的主子;最不愿听的,就是主子夸奖别的奴才;最不爱看的,就是主子奖赏别的奴才;最积极的,就是出卖别的奴才;最爱说的,就是向主子表忠诚;最会看的,就是主子的脸色;最骄傲的,就是能做个好奴才;最关心的,就是他自己;最拿手的,就是模仿主子做个更主子的主子奴才。

   正因为奴才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主子,所以,奴才最害怕的,就是这世上有一天会没有奴才。因此,奴才最努力的,就是为这世界不停的制造更多的奴才!

   故此,奴才从不知道什么是“责任”,所以也从不承担什么责任。主子对于奴才永远是正确的,所以出了错也都是主子的;因此,奴才面对世界时,也就永远都是正确的。

   主人剥夺奴隶的是自由。
   主子剥夺奴才的是人格。

   而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不是由自信的强大,而是以剥夺人格、制造自卑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朝代,就是满清。

   当然,“满清”这个称呼,在今天已明令禁止使用,其社会时代的正确称呼,应为“清朝”。清朝虽然是我们这个社会历史上最后一个皇家政权,但它并不属于哪一个民族专有,故不能称这个朝代为“满清”。

   不过,话要说清楚,“满清”这个词,可不是我们这个社会中的人要这样叫的,而是我们这个社会中的满人自己逼着其它民族的人这样想、这样叫的——“国”是大清的国,“清”是满人的清,满人是其它人的“主子”,其它人都是满人的“奴才”。
   什么是满人的奴才?

   满人跑马圈地,这范围内的所有人就是他的家奴,即使这些人中有国家栋梁之材,日后出人头地,当上了一品大员,但在身份归属上,首先还是他的家奴,其次是所有满人豢养的狗,然后才是国家官员。
   什么是家奴?

   家奴在清代的含意,就是主子家有红白喜丧诸事,你就是当了宰相也得亲自去。去干什么?吃席?美的你!去站班。什么是站班?看看电视剧,那些王府大门两边上、走廊的两边上站着的就是。当官下来站班,还不准穿官服,否则就是跟主子叫板!叫板怎么样?打死白打!这可不是什么个人行为的个别现象,而是大清王朝的堂堂国法!

   这是不是说,满人就是大清王朝的“主子民族”?
   不是。

   如果清朝确实存在一个“主子民族”,那这个社会时代就应该是“奴隶制”性质。而这个清朝,从始至终主子、奴才不绝口,可你找遍了犄角旮旯,就是掘地三尺,看到的也全都是奴才,没一个主子。以主子自居的满人,不管什么身份,只要见到的人比自己官大或对自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绝对的要自称奴才。你看他们那个穿戴,帽子上拖一条马尾巴不算,脑后还要留一条大尾巴,马蹄袖再向下那么一嗒啦,膝盖一弯人就没了,整个的一匹马或一头猪或一条狗在那趴着呢。才一转眼,那个主子又给别的主子做马、做猪、做狗去了。整个大清王朝,大约也就一个皇上不自称奴才,可如果你以为他才是个真正的主子,那就又错了。因为皇帝代表的是一个国家,如果这个国家的人都是奴才,那他自己又能是个什么?又能代表什么?因此,在一个全部是奴才的社会中,不可能产生真正的主子,所谓皇帝,也不过就是一个“自己是所有奴才的奴才”的主子奴才而已。

   这一点,《红楼梦》中的点睛之笔,更是俯拾皆是。即如贾蓉,原本是宁国府长房长孙,正经的嫡系“主子”,可在荣、宁两府上下奉元妃娘娘之命去清虚观作平安道场时,因天热躲凉,竟被其父命奴才小厮劈脸一口啐了不算,还让奴才指着鼻子训话,却一声不敢言语,哪里还有什么主子身份的些许体面呢?如果儿子可以任着奴才糟践,做父亲的又能有什么主子的体面可言呢?

   而一个社会若连尊贵如公、侯这样的主子阶层都毫无体面可言,那主宰这个社会的大皇帝,又怎么可能会有体面可言?他领导的这个国家,又怎么可能会有体面可言呢?

   大清王朝——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一个独一无二,最臭不要脸的“奴才社会”!

                           
                                  2005年8月29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2 23: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政·无政·贾政(6)

                  邢卫华

   自民国以来的近百年中,大凡提起我们这个社会的没落,几乎无人不把矛头指向大清王朝的“八旗子弟”,似乎中国近代史上百多年的耻辱与落后,都是因了满族人的没出息。但曹雪芹可不这么看。

   虽然《红楼梦》中“主子”、“奴才”不绝口,见面的“打千儿”,确是满人的口语及礼节,而生活场景中随处可见的“上炕坐着”,也的确很象满人的居住方式,但以贾家为首的“四大家族”居住地,却不在北京,而在“金陵”;书中提到的“京城”,则又并不是什么金陵,而是“长安”。

   金陵即今南京,为六朝古都;长安即今西安,更是强汉盛唐著名的政治中心。而“炕”这种东西亦非满族专有,北方汉族人睡“炕”的历史,恐怕不见得就比满族人短,也很难说不是汉族人发明后传开的。再看《红楼梦》中的有名有姓者,除了个北静王名“世荣(水溶)”外,其余王爵以上者,无不含乎其辞模模糊糊,也就是说,凡是能让读者看得清、认得实的,全是汉名、汉姓的汉人,而满人则始终在似有似无,可有可无之间。这是不是曹雪芹亲汉排满的民族情绪呢?
   不是。

   曹雪芹祖上,据说是大宋朝开国功臣曹彬,其后人则在明末驻守关外时战败降清,成为满洲正白旗“包衣”,翻译成汉语,就是依附于满人的家奴。而曹家依附的,却又正是清王朝正统的皇族。故从《红楼梦》中贾家与北静王府非同一般的世交关系上看,无论是从个人感情上,还是民族历史关系上,或是从书中的文字上,都很难找到曹雪芹一丝一毫的亲汉排满意识。倒是书中的那些汉人公侯世家们,与象征满人统治者的北静王比起来,反显得畏畏琐琐的没出息多了。
可见,曹雪芹虽立足清代,但《红楼梦》的着眼点,却不是清代。因此,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用意,并不是为了向我们展示一个臭不要脸的奴才社会,而是为了向我们揭示这个奴才社会的由来。

   所以,曹雪芹才在开篇便说:“却说那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此石坠落之乡,投胎之处,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或可适趣解闷,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

   有人说,这是曹雪芹为了避文字狱之嫌,故意模糊朝代、地域、民族界线巧妙托词。假如真是这样,那曹雪芹就是个十足的二百五。文字狱专找含沙射影文字,怎么可能会因你说这样几句托词,就不找你麻烦了呢?那还叫文字狱吗?
在这里,曹雪芹说的全是实话,并非托词。

   在女娲之前,人类社会处于野蛮期,到处都充满了残酷的战争。先人肯定也曾努力寻找避免战争的有效方法,试图彻底消除战争,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他们肯定也创造过很多鲜活的理念,指导着他们走向一个又一个的辉煌。可遗憾的是,这些辉煌却总是难见长效,最终还是被一次又一次自相残杀的战争所毁灭。

   到了女娲时代,战争则更是达到空前规模,发生了共工氏因战败而怒触不周山事件,至使“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地陷东南”,把天捅了一个大窟窿。

   周,甲骨文的写法,就是一个“田”字的“空格”内填满四个“点”,意为上古个体对耕种的相等土地面积的“应负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自己负责的土地,没有为族群提供与他人一样的贡献,则说明你“不负责任”。而负责任的行为就是“正”,故“周”引申到人的身上,就是指负责任、尽义务的“周正”行为。
   “不周”,就是“不正”。

   一根支撑天地的砥柱,所以要叫“不周山”,就是在说此前人类社会的行为统统“不正”,而“以不正对不正”的唯一结局,就是共同毁灭。女娲面对人类这样惨痛的结局,开始了新的思考,终于悟出人类要想避免自我毁灭的结局,就必须从改造人的本性做起——建立人性,清除兽性!

   这就是女娲传说中的“捏泥人”——重塑人类。
   先人称尚未重塑的“状态”为——愚。
   称这个重塑的“行为”为——文。
   称这个重塑的“过程”为——以文化愚。
   称这个重塑的“手段”为——以文设教。

   以文化愚是“目的”;以文设教是“行为”;把这个目的与行为有机的结合为一体,就是——以文教化。
   简称“文化”。
   文化——就是人类的社会为自己的成员建立人性的那个“过程”!

   而维护这个以文教化过程的行为,就是“政”。
   政不是治。
   治,是人类社会与生俱来的社会管理行为。
   政,是人类社会进入人性建设阶段后,引导“治”走出野蛮,向精神文明发展的社会行为。
   这就是“文”。

   文,是与“武”相对的一个概念。先人创立它的唯一目的,就是建立人性,清除兽性,消灭战争。

   在远古时代,人类的生存环境是非常恶劣的,当出现物质性生存危机时,人类的态度最初是纯动物性的。而动物的数量决定于食物的多寡。譬如狮子,当捕猎成功,首先进食的是狮王,其次是雄狮、母狮、幼仔,按这个顺序,一旦食物匮乏,损害的自然是老幼。这是极为正常的动物性生存本能。

   所以,我们的“老”字上半部,在甲骨文中,就是一个象形的“白发驼背拄杖的人”,而它下面最早是个“止”字,意为走不动路的人,后在文字规范化的过程中,那根拐杖就斜插入“土”的一半,意为半截入土的人;下面的“止”则换成了“匕”,其字形就是一个在战场上重伤不起、失去抵抗能力的战士,正将一把短刀刺进自己的胸膛——

   匕者,毕也,意为走完自己的路了。在远古那样恶劣的生存环境中,人老了时的心态,就犹如那个生不如死的战士,凄凉而悲壮。

   然而,人虽然来于动物,但毕竟走出了动物。同样是面对生存的挑战,人类却能摆脱兽性的本能,由最初对老幼的漠然置之,只顾自己,到共进共退,保障共同的利益。于是,“老”字的下半部,就换上了“子”。
   这就是“孝”。

   匕,最早是指一乍多长的小木片,用以取食,衍进到今天,就是吃饭用的小匙。你看,人老了,用“匕”吃东西都送不到嘴里,全洒到了胸上,太需要“子”来照顾了。而那个“匕”一旦换成了“子”,凄凉悲壮就变成了慰藉安详。

   此前,每当战争来临,己方处于不利地位时,氏族中的青壮尚可一逃,老者们可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他们即使不被吃掉,也会被杀死。所以,“老”字的下半部,才是个“匕”。而当“孝”的概念建立后,氏族中所有的老者,就成为所有青壮的父母,是谓“众父众母”;而所有的青壮,则成为所有老者的子女,是谓“众子众女”。此后氏族中的一切行为,都必须以照顾这些曾为氏族竭尽一生的老者的最大利益为准则。仅仅是为了众父众母们的安全,氏族也要尽可能的避免战争,这同时也就实现了所有氏族的利益最大化。这就是从自身感受出发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衍义出来的——
   亲亲之教。

   社会有此,即为“有政”。
   社会无此,即为“无政”。

   但这时的“亲亲之教”,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社会建立的。这时的先人,只有社会没有家。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社会需要。   因此,这时的亲亲之教,是纯理性“社会之教”。

   后来,“家”开始出现,人们知道了母,也知道了父,知道了血系亲缘一家人比其他人更亲。于是,这时的“亲亲之教”,便开始由纯理性的社会之教,转向了以感性为基础的“家庭之教”。

   社会有此转化,就是“正”。
   社会无此转化,即为“不正”。

   显然,此时若仍坚持把“理性之教”作为人性建设的基础,无疑就会使理性在感性的社会中排斥“感性之教”,造成感性与理性的对立,其结果必然使理性在感性的社会中,失去立足的基础,从而导致社会在强调理性的同时,反而使人们越来越丧失理性。

   在这个理性与感性的对立中,由于社会相对于家庭,处于绝对优势,而社会的本质又是理性的,这就必然导致社会在强化理性、排斥感性的同时,排斥家庭,使社会终止进步,向母系氏族社会倒退,造成社会个体的女性化,进而形成社会的女性化。而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产生的社会管理行为,就是女性化政治。
   “女性化政治”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政治呢?我们只要看看北宋的徽宗赵佶,也就知道了。

   史载,其“行草正隶,笔势劲逸,初学薛稷,自变法度,号瘦金体……初出左右官者,必携从二物,玉拳、钱棒。拳大常人一倍,真于阗玉制;棒则太祖生平所持,爪痕宛然……政和五年四月,宴群臣于宣和殿。阅子弟五百人驰射毕,列宫人于殿下,鸣鼓击析,跃马飞射,剪柳枝、射绣球、击丸、马上开神臂弓,妙绝无伦,卫士皆有愧色。上曰:虽非妇人事,女子能之,则天下岂可无教?”
书法能独树一家,慢说一个皇帝,就是专攻书法者能有几人?出外见众官,从人必举着一只大玉拳和一条大木棒,在说书的嘴里它叫“降龙棒”,是宋太祖赵匡胤打天下时的随手武器。带这两样东西干什么?亦文亦武嘛!你看,把个宫女们训练得都让卫士们有了愧色,这武备还差得了么?可堂堂北宋就是丢在了这位太爷的手上,就连他自己和儿子钦宗赵桓,也都在这“愧色”中被掳去了金国。在秦、汉、唐、宋、元、明、清这几个大朝代中,就数这个宋朝最富,可也就数这个宋朝的军事最差!

   而终大宋之世,文官冗员充斥朝内外,有品有俸无职责,“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有八九”,官居尚书,兴许就外派你个知州,类似于今天的部长当市长吧,这就是“官与职殊,名与实分”。正规军则有东京特设的八十万禁军教头们负责练兵,没有皇帝的圣旨,任何将领不得私自接近军队。这就是宋朝致命的治军弊端“兵不知将,将不知兵”。

   所以,宋朝拥有世界第一流的财政,装备第一流的军队,训练第一流的军人,但换来的却是世界最末流的军事。
   这就是女性化政治。

   女性化政治为什么能创造世界一流财政,却总是换来最末流的军事呢?
这是因为在母系氏族社会中,“奴”是女性唯一可以进行管理,以及可以象财产那样任意支配处置的社会阶层,这就使得女性对“社会管理”概念的理解,很难跳出对“奴”的管理及对财产处置形成的那种固有的概念。所以,女性化社会的政治,无论怎样辉煌,本质都是在制造奴性。
   而这个奴性的制造者,就是——孝。

   所以,在宋朝的政治建设中,一直沿袭起码是从汉代就已开始实施的“以孝治国”的总方针,要说其“无政”,实在说不过去。可要说其“有政”,却又分明在以理性社会的“政”,指导着感性社会的“治”,这就是女性化政治的典型特征——有政无正。
   这就是“假政”。

   可见,曹雪芹所以要给贾宝玉的父亲取名“贾政”,并不是象有些人说的指其“假正经”,而是十分明确告诉世人——贾政其人,无论是所学,还是所行,无一不是实实在在的“真正经”,但社会却正是在他们这些真心信奉儒家“以孝治天下”原则,并一板正经施之于社会管理的管理者们的管理下,才把一个个原本都是补天之才的真宝玉们,用一个“孝”字强行改造成了一个个女里女气、任什么也不是的假宝玉……

   而曹雪芹所以要用“女娲补天”开篇,则是在暗指文化建设自母系氏族社会开始,如果不能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进步,依然走不出母系氏族时代,则人性建设必将走向它的反面——制造奴性!

   可见,曹雪芹所以要写《红楼梦》,就是为了告诉世人,奴才社会并不是来于什么满人、满清或某个所谓的落后民族,而正是来于我们这个貌似先进、强盛无比的大汉族自己!


                                  2005年9月14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2 23: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1                 贾母与鸦片战争(7)

                    邢卫华

   王熙凤是《红楼梦》中最张扬的女性。按冷子兴的话说,她是“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

   凤者,百鸟之王;熙者,光明兴盛,可见“王熙凤”这三个字,真是张扬的光辉灿烂。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在“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判词,却是个“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一边说她是能带来光明兴盛的百鸟之王,一边却又说她不过一只末世飞来的凡鸟,曹雪芹到底想通过这个判词,告诉我们什么呢?咱们只要把这四句判词中,最莫名其妙的第三句解开,也就明白了。
   什么是“一从”?

   首先要说清的是,“从”不是“從”,这是两个独立字,都能在甲骨文中找到它们;二人之“从”,古今变化不大,指的是“个体听从”,也就是一个人听到另一个人说了什么,他不经核对,就信以为真,有“盲从”的指意;

   第二个“從”,则前有辵、下有止;辵(chùo),上面是“彳(chì)”字的变体,指小步行走,下面也是个“止”,合而为忽行忽止,“从”一粘上它,就由糊涂的“盲从”,变成被人强制行止的“服从”了;下面那个“止”,表示由被强制服从,转成自觉的“顺从”了。

   《红楼梦》第五十四回,名曰《史太君破陈腐旧套,王熙凤效戏彩斑衣》。史太君就是贾母。可这一回从头看到尾,也看不出贾母到底破了什么“陈腐旧套”?若说是破鼓书艺人“女先”讲的那些编派大家闺秀思春找才子故事的不合情理?可不用贾母说破,谁也没信过那些呀。况且她让对的那个“将军令”,也还是陈旧一套,她破了什么呢?

   既然什么都没破,曹雪芹为什么还取这么个回目名呢?其实,答案就在这个回目名里。而曹雪芹亦早借王熙凤之口说出来了——

   “薛姨妈笑道:‘你少兴头些!外头有人,比不得往常。’凤姐笑道:‘外头一位珍大哥哥……那二十四孝上‘班衣戏彩’,他们不能来戏彩引老祖宗一笑……”

   也就是说,回目中的“戏彩班衣”,代表的就是“孝”,而贾母的“破陈腐旧套”,破的则正是这个“孝”。但贾母破的可不是王熙风戏彩斑衣对她的“孝”,因为此回开篇,一族之长的贾珍,就领着荣府男当家的贾琏,跪着给贾母斟酒,而贾氏一族除邢、王二夫人,则全都站起来肃立,体现的就是大家族中“以孝治家”的规矩礼数。而这一回中,贾母说的那些掰才子佳人的话,也无一不是围着“孝”字作文章。可就在贾珍给自己尽过孝心后——

   “宝玉因下席往外走……只有麝月秋纹几个小丫头随着。贾母因说:‘袭人怎么不见?她如今也有些拿大了,单支使小女孩儿出来。’王夫人忙起身笑说道:‘她妈前日没了,因有热孝,不便前头来。’贾母点头,又笑道:‘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要是还跟我,难道这会子也不在这里?这些竟成了例了。’”
   什么叫“竟成了例了”?

   孝,原本就是从对亲生父母的责任与义务做起,进而扩展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对社会的责任与义务,但在一个全面奴化的奴才社会中,奴才在主子面前,“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的对亲生父母的责任与义务,唯有对主子一人负责而已。否则,就是“竟成了例”的陈腐旧套!

   而贾母破陈腐旧套,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顺从她的意志,围着她一个人“孝”。曹雪芹之所以要在回目中特意让王熙凤与贾母相对,就因为王熙凤是贾氏一族中,最顺从贾母的人!而这也正是贾母心目中最标准的“孝”。所以,王熙凤才成为贾母最得意的孙媳妇儿,放手让其执掌荣府管家大权。
   这就是“二令”——发号施令。

   王熙凤绰号“凤辣子”,向以泼辣独断为能,只看她协理宁国府上任伊始驳帖打板子,杀一警百,立即就将宁府账物不清,做事推诿,滥支冒领,苦乐不均,不服约束的弊端横扫一空,就知她如何会用权了。但她在严历约束下人的同时,自己却拿着众人“月钱”到外面放高利贷,虽然谁心里都明白,可就是谁都不敢说。可见,用无条件顺从换来的权力,必然是“顺者昌,逆者亡”,充斥着无所不用其极的狠毒与残忍,唯剩一片的肃杀与麻木……
   这就是“三人木”!

   有人说,“人木”就是个“休”字,意指王熙凤未来被“休”的结局。这种解释不无道理,但“休”除了“不要”的指意外,还有“结束”、“完蛋了”的意思,譬如“万事皆休”。所以,“三人木”专指王熙凤,就稍嫌面窄了些。

   三人为众,“三人木”就是“众人的麻木”,也就是《易经·坤卦》第一爻的那个“履霜,坚冰至”的一片冰封肃杀。所以,“金陵十二钗正册”中,表现王熙凤的那幅画,才是在“一片冰山,上有一只雌凤”……

   而这一片冰山下的一片顺从,究竟给我们的社会带来的是什么,只要看看曹雪芹逝世百余年后爆发的那个鸦片战争中的国民心态,也就知道什么是末世、衰世的“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了——

   当英国舰队突破虎门要塞,沿江北上广州时,江两岸聚集着数以万计的大清国民,平静的观看着自己的军队与外国人作战,好象在观看两个不认识的人打架,似乎准备着在适当的时机上去为双方排解;又象是在看一场真刀真枪的大戏,随时在准备着为演员的卖力喝彩。亲历这场战争的晚清思想家魏源,在他评述这场战争的文字中,曾痛心的记下了大清国民的行为:

   “粤民久不平,而英人初不杀粤民,所获乡勇皆释还,或间攻土匪,禁劫掠,以要结民心。故虽有擒斩敌人之赏格,无一应命。当洋兵攻城,居民多作壁上观。”

   就连最尊重“人民”的大思想家卡尔·马克斯,在谈到中国的“人民静观事变,让皇帝的军队去与侵略者作战”的事实时,都不能不对大清的“人民”给一些适当的批判:

   “我们不应该忘记那种不开化的人的利己性,他们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一块小得可怜的土地上,静静的看着整个帝国的崩溃、各种难以形容的残暴行为和大城市居民的被屠杀,就象观看自然现象那样无动于衷;至于他们自己,只要某个侵略者肯来照顾他们一下,他们就成为这个侵略者的无可奈何的俘虏。”

   马克斯肯定不知道“奴才”这个词,所以他只能把大清国民称作“不开化的人”,但这种人的“利己性”又使他实在无法与他代表的“人民”作比较,这就使他的“人民”概念有了许多复杂的无奈,因为这样的“人民”不仅可以做“肯来照顾他们一下”的侵略者的“无可奈何的俘虏”,而且也可以做任何一个肯来照顾他一下的人的无可奈何的俘虏。因此,他对鸦片战争中大清国民的评述,也就看不出能比魏源有多高明,反倒使自己的坚定追随者们,在面对自己的“伟大人民”时,平添了许多莫名其妙的糊涂与无奈。

   正因为奴才的词典里没有“国家”这个概念,只有一个“主子”,所以才“虽有擒斩敌人之赏格,无一应命”。应谁?应主子?是个“官”就是民的主子,那么多的官,民该听谁的?只能是谁管着他,谁就是他的主子,他就只能听“这个”人的。大主子贴那么几张布告,小主子们装气迷,民知道这是谁跟谁玩“离哏儿楞”呢?

   林则徐所以能成功的组织乡勇,就在于他的“组织”,在于他能逐级的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而这个“组织”在民的眼里与“主子”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因为只有主子才有权力来“组织”。因此,跟随林则徐加入“组织”的那些“民”,与作壁上观的那些“民”,不仅原本就是同一群人,而且同样不懂得什么是“国家利益”。

   要真懂得国家利益,派去打洋人的大军中那些本就来于民的“兵”们,就不会歧视侵害当地人,当地人就不会“粤人久不平”了。要真懂得什么是国家,又怎么会觉着没伤害自己、且还打土匪的洋人挺够哥们儿,彼此颇能和平相处呢?也许有人会抬出“三元里人民自发的抗英斗争”来反驳。可如果你知道三元里抗英斗争的起因,或能实事求是的不回避这个起因,那你心里感到的恐怕就不再是什么民族的自豪,而是难以吞咽的苦涩了。

   英军突破虎门炮台后,直下广州,随即占领了城外诸炮台,设司令部于地势最高的永康炮台,俗称“四方台”,距城仅五百米,大炮可直轰城内。此时近在咫尺的西北郊三元里、泥城、萧冈、西村的中国“人民”,正在家门口“作壁上观”。而当派去攻剿洋人的靖逆将军、皇侄奕山,畏败求和,与洋人订立屈辱的城下之盟,以交付六百万两白银、并撤出广州城的条件来换回各炮台的时侯,这些“人民”仍在“作壁上观”。

   可是当战火暂息,洋人难耐寂寞,群出到西北郊骚扰,竟将三元里村的一名老年村妇强奸的时侯,“人民”愤怒了,“自发”了,相约联络了,百余村庄共起了,围困永康炮台了——虎门炮台两度狼烟血雨,副将陈连升与其子陈举鹏父子浴血奋战,双双为国捐躯的时侯,为什么民不愤怒?湖南提督祥福战死、水师提督关天培含恨自尽的时侯,为什么民不自发?为什么只有当“自己”的家园被蹂躏、“自己”的女人和母亲被糟蹋的时侯,才被激起最原始的情感?最原始的动力?这种情感、动力是什么,我们可以再探讨,但肯定不是什么爱国的主义。如果我们硬是把这个当作爱国的主义去教育我们的后代,那天知道在我们的手里,又将会日弄出来一群群什么样的猪狗不如的蠢东西!

   一个不知“国家”只知“利己”的社会,又怎么可能懂得这是一场人类历史上最无耻、最卑鄙、最下流、最肮脏的侵略战争?又怎么可能知道,“侵略”这个复合词,只能用在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武装进犯上呢?在奴才的眼里,“外国”只不过是一个抽象的名祠,“洋人”才是一个具体的形象。不太熟悉的洋人和有些熟悉的“一些”人打起来了,也不过就是打打仗而已。比起打架,打仗也不过就是更历害点、更热闹点罢了。否则,如果开始就有国家意识,又怎么可能会没有抵抗意识?又怎么可能让几个只是使用火药枪的玩意儿,就敢随便闯进咱们的家园,强奸咱们的女人呢?假如那几个猪狗不如的“绅士”能稍有点“档次”,看不上一脸褶子早没了女性味的老年村妇,没有强奸她的话,奴才们还能“愤怒”吗?还能“自发”吗?还能“相约联络”吗?动力何来呢?

   鸦片战争让主子们哭了,但哭过之后呢?他们知道了主子与奴才的区别了吗?战争的结果让奴才们怒了,但怒过之后呢?他们懂得了一个奴才社会最终危害的是谁了吗?

   我们的确不该再叫那个竭尽全力制造了奴才社会的朝代为“满清”了,因为这个朝代酿下的苦涩,以及这个朝代留下的灾难性后果,绝不只是一个“满族”就能吞咽得下去的!也绝不只是一个“满族”就能承担得了的!

   如果以为不这样想、不这样叫,仅仅是为了民族间的团结、民族间的关系,那就不过只是些自我膨胀的大汉族至上对少数民族虚伪的恩赐而已。我们所以不再这样想、不再这样叫,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意识到自己应承担的那一份责任,自己应承受的那一份义务。否则,我们仍不过是一群永远正确的奴才!

                                    2005年9月18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2 23: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装傻装人玩孽情(11)

                  邢卫华

   有一个人,看到人家住的三层小楼挺滋润,就找来了工匠,要他们马上动手给自己盖一个“三楼”。工匠们一边紧着动手挖地基,一边把要花的银子做出预算。可这个人看了预算就纳闷儿,说怎么盖一个“三楼”要这么多钱?还要这么长的时间?更不明白盖“三楼”为什么还要挖地基?工匠们差点没累死,才总算弄明白了这个人的意思——原来他要的只是最上面的那个“第三层”,而不要下面的一、二层和地基……

   后来,这个人又看上了人家挂在大门上的一个铃铛,只是转遍了市场也买不到,就决定把它偷来,挂在自己的空中楼阁上。但铃铛毕竟是个响物,他担心摘的时侯弄响它会被人家抓住,于是就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把自己的两个耳朵都堵严实,心说这下慢说摘铃铛,就是拆墙扒房,肯定也都没问题!结果,当然是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这个人百思不得其解,弄不明白怎么自己什么都听不见了,人家还会把他抓住?最后他恍然大悟——原来人听不见声音后,还有一双看得见的眼睛!

   于是他翻遍了世上书藉,寻找让人看不见的方法。苍天毕竟不负有心人,这个人总算知道了螳螂在捕蝉时用以掩身的那片树叶,原来就是让他人看不见自己的宝物!不过,这次他在应用前接受了上次的教训,拿着那片隐身的树叶先来到了著名的泰山脚下,深吸一口气,把隐身叶放在了自己的眼睛上——于是,泰山奇迹般的消失了!

   他高兴极了,大喊了数声“我拥有整个世界”过后,就急不可耐的来到了闹市上,把隐身叶放在自己的眼前,再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的把手伸进了人家的钱箱……

   他当然又被抓住了,但这次他可一点也没感到意外,因为他刚被抓住,就立刻知道了被抓住的原因——那大把的铜钱哗哗响,他怎么竟又忘了先把自己的两个耳朵堵上……

   这个人是谁?
   不知道。只知道他肯定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能找到他吗?
   能。

   贾母破陈腐旧套的“跟主子讲不得孝与不孝”就是那个只要空中楼阁的家伙,而武姜与寤生,则是那个掩耳盗铃的大傻八儿。

   自从武姜灰头耷脑的去了颖地后,寤生的耳根子清静多了,脑袋也不多老大了,按说就该活得很滋润才是。可谁知,他竟得了失眠症,一宿一宿的睁着俩大眼,就是睡不着——因为朝廷内外,谁看见他都低头耷脑的,说话也是顾左右而言它,不是“今天天气真好”,就是“地上有蚂蚁爬”……

   颖地的封宰叫颖考叔,极善体人意。他听说寤生得了失眠症,就找人捉了只猫头鹰,以献野味的名义来见寤生。

   寤生从小生在深宫,哪见过这玩意,问这什么鸟?颖考叔说,这东西性恶,小时母哺其长,大后啄食其母,不孝之至!故拿来给您吃了它吧。

   寤生留他吃饭,颖考叔取几块好肉,包了放一边,寤生说你弄什么,拿去喂你那猫头鹰么?颖考叔忙说,这么好的肉,我们这样的人,平时是难得吃到的,它哪配吃呢。我是想拿些回去让老母尝尝。

   寤生说行了吧你!刚才你拿只破鸟来拐着弯的骂我,现在你又拿这肉损我,我并非不知道你的意思,可话已出口,你让我怎么办呢?颖考叔说,这有何难?你给我五百人,咱们挖个地道,见了泉水,搅混成黄汤,不就是“黄泉”吗?你们母子在里面相见,不就完了嘛!
   这就是那个著名的典故“掘地见母”。

   结果当然皆大欢喜,寤生入而歌之曰:“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啊……啊啊啊——”
   武姜出而歌之曰:“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呀……呀呀呀——”
   于是,寤生亲自驾车拉着武姜可世界转,而国人无不交口称赞寤生至仁、至义、至孝哉——

   这是不是仁、义,咱们先放一边,但这肯定不是孝。
   武姜知道码?
   当然知道。
   寤生知道吗?
   当然更知道。
   既然都知道,为什么还“啊啊啊”、“呀呀呀”的可世界转呢?
   装傻呗。

   把姜氏流放颖地实是寤生心愿,他本以为與论造得够深入人心了,大家都会支持自己到永远,谁想风平浪静之后,人心逐渐回向亲情一面来,礼的精神重现人心向背。死的渐渐忘却也就罢了,可那个活着的却总在人们的茶余饭后出来晃荡,倒弄得自己越来越被动。颖考叔知道寤生总得找个台阶下来,所以他就弄来个猫头鹰,又挖了个洞,合适不合适的,总比没有强吧——你瞧那娘俩,看上去真象是“其乐也融融”的,其实心里“融融泄泄”的有多尴尬,也并不是只有自己知道,后人就是没见面,光是看看文字,心里就麻麻扎扎的后脊梁骨上起一片的鸡皮疙瘩!
   这就是装人。

   而这装傻装人,就是女性化社会的典型特征——玩形式!
   这里玩的,就是最拿手的“粉饰太平”。而粉饰太平的最佳道具,就是玩“孽情”。

   在《红楼梦》第三十三回中,贾宝玉因“不肖种种”,被其父“大承笞挞”,打得趴在炕上多少日子,贾母、王夫人心疼得什么似的,自然天天看视,看到第三十六回,也不知看了多少次,只知这一回开篇便是——

   “话说贾母自王夫人处回来,见宝玉一日好似一日,心中自是欢喜。因怕将来贾政又叫他,遂命人将贾政的亲随小厮头儿唤来,吩咐他‘以后倘有会人待客诸样的事,你老爷要叫宝玉,你不用上来传话,就回他说我说了:一则打重了,得着实将养几个月才走得;二则他的星宿不利,祭了星不见外人,过了八月才许出二门。’那小厮头儿听了,领命而去。贾母又命李嬷嬷袭人等来,将此话说与宝玉,使他放心。那宝玉本就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今日得了这句话,越发得了意,不但将亲戚朋友一概杜绝了,而且连家庭中晨昏定省亦发都随他的便了……除四书外,竟将别的书焚了……”

   贾母不知道她的宝贝孙子早该好好教训一下了吗?
   当然知道。更知贾宝玉身无一技,学无一长,倘不从现在抓起,必致日后难以立世。
   那她为什么还这样纵着贾宝玉呢?

   因为贾母是真心疼爱这个宝贝孙子。要说她不关心贾宝玉未来,那是真冤枉她,但她越是关心贾宝玉,就越是耽误贾宝玉;越是心疼贾宝玉,就越是害了贾宝玉。

   这就是由专爱衍生出的“溺爱”。而溺爱所以越爱谁,就越害谁,则是因为它从被爱者的身上夺走了真情。

   在贾宝玉的长辈中,最疼他的,莫过贾母和他的生身父母,但在贾宝玉的行为中,却只能看到他与贾母及母亲王夫人的情,却找不到他与父亲的情。这个子女只对男女一方的情,就是看似有情实无情的“夺情”。

   “夺情”就来于父母之“慈”的分裂与分割。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是丢失了这个“慈”,或根本就不懂这个“慈”,都是以孩子作载体的向对方夺情。

   情,不是由上而下施予的,而是由下而上感生的,故上对下的“慈”,一旦分裂或割裂,这个由下而上的情,就必然在“由感而生”的过程中残缺不全。此时,社会出于对情的需求,必然就会对这个残缺的情进行修补,但社会若不知这个情由慈来,就会在花哩胡哨中玩“扇情”。

   即如在三十年多前的文革后期,当人们坚定的信仰随着目标的迷失,越来越感到彷徨无路的时侯,便把对全人类命运的关注,越来越多的转向了对自身命运的关心。于是,各种算命的方法,便悄然出现……也许你会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有人会让你随便画“一棵树,一条蛇,一条路,一条河”,在纸上也行,在地上也行,想怎么画,就怎么画。当你画完,就会告诉你,树代表什么,蛇代表什么,路代表什么,河代表什么。这时你也许会失声跌足,连喊早知这样,我就那样画了!

   可遗憾的是,再画就不灵了。
   真灵吗?天知道。

   可谁能想到,这个只有“天知道”的玩意儿,在文革结束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后自称“高科技时代”的今天,竟然出现在中央电视台专门谈法制的十二频道《心理访谈》栏目中,成为心理学家当场检测人们心理自我定位的手段——在一个方盒中,弄一堆大不大、小不小、男不男、女不女、中不中、西不西的玩具小人,让被测人任意选出“自己、他人或第三人”,然后告诉你如此如此,这般这般——过来人看在眼里,直如看小孩子撒尿和泥……
   老实说,那水平,比街边算命的差远了!

   当然,心理学家不承认这是算命。因为算命是不可以重复的,可心理学家摆弄的这些,完全可以重复。而科学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它的“可重复性”。

   所以,算命的玩这个,就是迷信;
   心理学家玩这个,则是科学。

   更科学的,还在于算命讲的是“预测”,没有可当场验证的结果;而心理学家正相反,当场就让你看结果。而这正是科学的第二个重要标志——可检验性。

   譬如,一对母女出了问题,相互对立,剑拔弩张,导致女儿多次离家出走,实在没办法了,只好来请心理学家解决一下。而心理学家玩了一通小人自我科学定位法,并终于引导母女俩承认自己的分析后,便让母女俩站来,说:“向前走一步……母亲说:‘女儿,我爱你’……女儿说:‘妈妈,我爱你’……伸出手……母女俩抱一抱……”

   于是,母女俩抱在了一起,虽然没有泪飞顿作倾盆雨吧,但小溪潺潺,也足以让镜头前的一些人感动一下了……科学嘛!

   可遗憾的是,这个科学,就是孽情中的玩“扇情”。
   只是算命的迷信也好,心理学家的科学也罢,这些玩孽情的玩下大天来,也不过是空中楼阁水中月,掩耳盗铃欺自身,一叶障目黔驴技,装傻本就为装人!

   两相对比,这还真不如人家贾母,既不用电视台,也不用心理学家,更不让贾政、宝玉玩什么说爱你呀,抱一抱呀 ——打重了就是打重了,实事求事;至于星宿不利,你爱科学就科学,爱迷信就迷信,反正就是不让你再揍我孙子!
   一切有我老太太扛着,怎么着吧你?

   你看把那宝玉给蹋实的,不仅放开了折腾,连早请示晚汇报这优良传统都一概全免,甚至书都敢给你烧了!
   就这,心理学家玩得出来么?

   孔子所以要把《郑伯克段于鄢》作为《春秋》的开篇,目的就是为了提醒世人——我们这个社会,正是由此开始,一步步的走入了专事粉饰太平玩形式的女性化!

   而《红楼梦》中的贾母,就是一个专事粉饰太平玩形式,最会装傻装人的典型。她明知贾家两府今非者比,江河日下,却仍是寻尽借口,恨不得日日笙歌,夜夜宴舞,向两府内外,展示一片大好形势。至于以后怎么办,她则根本不管。
   这就是女性化社会的本质性特征——不负责任!

   而在这个不负责任中,武姜玩的是无情,寤生玩的是假情;贾母玩的是夺情;贾珍玩的是奸情;文革玩的是激情;心理学家玩的是扇情。而不管玩的是什么情,都不过是曹雪芹借冷子兴之口,哀叹的那个“一代不如一代”的害人害己,误人误己的“孽情”。

   德国足球教练施拉普那在执教中国队时,曾说过一句旷世名言:“当你不知道脚下的球往哪踢的时侯,你就往对方的球门踢!”

   这句名言更曾引得咱们的大明白们气愤填膺,说这太看不起我们了,难道我们连球往哪踢都不知道吗?
   我们真的知道球该往哪踢吗?
   不知道。反正到现在也没踢出去。
   也许有人会说,不,我们踢出去了!
   是吗?那是“踢”出去的吗?

   但不管是不是“踢”出去的,倒是让我们着实的激情了一回,激动了一回……可后来呢?现在呢?

   如果不装傻装人,那我们倒不妨为技穷的黔驴们借用一下这句话:
   “当你不知道社会的问题,家庭的问题,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的时侯,你不妨认真审视一下这个‘孽情’……”

   也许,当我们真的弄懂了“孽情”与“真情”的本质性区别时,没准你的那个“球”,就真的能“踢”进对方的球门里……

                       
                                   2005年8月28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2 23: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烫瞎你眼剥你皮(13)

                  邢卫华

   《红楼梦》里面明明有兄弟关系,但却就是找不到兄弟关系,凡写到兄弟关系的,除了胡作非为,就是歪门邪道,要不就是生死相向。在第二十五回《魇(yǎn)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中,就有这样一段描写——

   “……原来次日就是王子腾夫人的寿诞,那里原打发人来请贾母王夫人的,王夫人见贾母不自在,也便不去了。倒是薛姨妈同凤姐并贾家几个姐妹、宝钗、宝玉一齐都去了,至晚方回。
   
   可巧王夫人见贾环下了学,便命他抄个《金刚咒》奉诵奉诵,那贾环便在王夫人坑上坐着,命人点灯,拿腔作势抄写。一时又叫彩云倒茶来,一时又叫玉钏儿剪蜡花,一时又说金钏儿挡了灯影。众丫环们素日厌恶他,都不答理。只有彩霞还和他合得来,倒了一钟茶来递与他。因悄悄的向贾环说道:‘你安份些吧,何苦讨这个厌那个厌的。’贾环道:‘我也知道了,你别哄我。如今你和宝玉好了,把我不答理,我也看出来了。’彩霞咬着嘴唇,向贾环头上戳了一指头,说道:‘没良心的!‘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两人正说着,只见风姐来了……宝玉也来了……在王夫人身后倒下,又叫彩霞来替他拍着。宝玉便和彩霞说笑,只见彩霞淡淡的,不大答理,两眼只向贾环处看。宝玉便拉着他的手笑道:‘好姐姐,你也理我理呢。’一面说,一面拉她的手。彩霞夺手不肯,便说:‘再闹,我就嚷了。’

   二人正闹着,原来贾环听见了——素日原恨宝玉,虽不敢明言,却每每暗中算计,只是下不得手;如今又见她和彩霞闹,心中越发按不下这口毒气,今见相离甚近,便要用热油烫瞎他的眼睛,因而故意装作失手,把那一盏油汪汪的蜡灯向宝玉脸上只一推,只听宝玉‘哎哟’了一声——”

   这贾环才多大,却就恨宝玉到了要烫瞎他眼的地步,可想要是再长大些,对宝玉该恨成什么样了!这不简直一个活生生的“段”吗?
   那么,是贾环天生就如此吗?我们看了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中的贾宝玉对待兄弟关系的态度,也就知道了——

   “宝玉……因饭后走到薛姨妈这边来闲逛。彼时正月内,学房中放年学,闺阁中忌针,却都是闲时。贾环也过来玩,正遇见宝钗、香菱、莺儿三个赶围棋作耍,贾环见了也要玩。宝钗素习看他亦如宝玉,并没它意,今儿听他要玩,让他上来坐了一处。一垒十个钱,头一回自己赢了,心中十分欢喜。后来接连输了几盘,便有些着急……”

   结果是越急越输,终至耍赖,莺儿不干,遭宝钗喝斥,“只得放下钱来,口内嘟囔说:‘……前儿我和宝二爷玩儿,他输了那些,也没着急。下剩的钱,还是几个小丫头子们一抢,他一笑就罢了。’宝钗不等说完,连忙断喝。贾环道:‘我拿什么比宝玉呢?你们怕他,都和他好,都欺负我不是太太养的。’说着,便哭了……正值宝玉进来,见了这般景况,问是怎么了。贾环不敢则声。宝钗知他家规矩,凡作兄弟的,都怕哥哥……”

   凡读《红楼梦》者,看到这里,大多看不起贾环,很少有人能站在他的地位替他想想——他要是能象宝玉那样有钱,他不会充大尾巴狼买丫头们好么?而宝玉在贾氏一族中并非老大,可在整部书中,你见他怕过哪个哥哥呢?又见他拿哪个弟弟当回事呢?即如他明明看见贾环落拓到跟亲戚家小丫头争小钱的地步了,却不痛不痒的说什么“大正月里哭什么?这里不好,你别处玩去……”上哪玩去呢?玩什么呢?跟你玩,你肯吗?女孩子忌针了,都玩小钱儿呢,你有钱输得起,当然不怕玩这个了,可他没钱,输不起,你让他拿什么去跟人家玩呢?原以为凭他待女孩儿的样子,怎么着也得掏出点黄的、白的来给兄弟长长脸,闹半天不过猪鼻子插葱装象,拿唾沫粘人玩。之所以这样,则是因为——

   “他便料定,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情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所以,弟兄之间不过尽其大概的情理就罢了,并不想自己是丈夫,须要为子弟之表率。是以贾环等都不怕他,却怕贾母,才让他三分。”

   宝玉除了他父亲,谁都不怕,就因为有贾母撑腰。而实际上,贾环等兄弟们,也从没怕过宝玉,所以“不敢则声”,也不过是看在贾母为他撑腰的份上,实在惹不起,“才让他三分”罢了。难怪贾环只要逮着机会,甚至只要能逮着个理由,就恨不得烫瞎宝玉的眼睛,活剥了他的皮!
   始无兄友,焉来弟恭?

   所以,史家在面对“郑伯克段于鄢”这件事时,就是这样评论的: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

   书,指《春秋》。而这里的评论与解释,则曰《传》。第一个解《春秋》的人,叫左丘明,史称《左传》。有人说他是孔子的弟子,《论语》中就提到过这个人。但也有人说他不是孔子的弟子,而是当时鲁国的史官。不过,这个老左是第一个解《春秋》的,大家都没意见。

   段,本是国君的胞弟,称乎前至少应加“公子”二字,以别常人,这里直称其名,是因为段的行为根本不象个作弟弟的样子。

   段的行为已够上谋位弑君的顶极重罪了,属于十恶不赦的范围,若站在“法”的角度看问题,单以段的行为以事论事,段确实死有余辜。但要是站在“礼”的角度上看问题,则罪就不在段,而在寤生这里了。
   为什么?

   因为“礼”赖以建立的基础是“人性”。从人性的角度看兄弟之间的关系,讲的则是“兄友弟恭”,即兄长友爱弟妹,弟妹尊敬兄长。友爱不是弟妹们想要什么就给什么,想干什么就提供条件让他们干什么,这确是爱,可不是友爱,而是溺爱。前面说过,“爱”这东西,只要一走偏,就已向他的对立面转化,变为“憎”了。因此,兄弟姐妹之间真正的爱,在于“教”,教弟妹们怎样做事、怎样做人,才是真正的友爱。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是父亲的责任么?怎么弄到兄长身上去了呢?
   这是因为,父为一家之主,民家之父要为一家生计操劳,君家之父更要为一国生计操劳,若只顾一个个的教下去,子女教得出来教不出来先放一边,首先这子女活不活得下去,就先成了大问题。因此,岁数大些的兄长这时就要为父分担持家,内外第一件大事,就是代父而教。因此,我们这个社会,自古就有“长兄若父”这样的说法,意思就是长子要承担起父亲的一部分责任,弟妹们也要象尊敬父亲一样的尊敬长兄。

   寤生对外是一国之君,对内是一家之长,教于外,臣下对则是之,错则非之,陟罚臧否,目的就是要让大家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才象个一国之君的样子;教于内,是要让弟妹们知道互相谦让友爱,知行知止,尊礼守法,为国人表率,错了就立即指出来,防微杜渐,决不能姑息迁就、养疣遗患,这才象个一家之长的样子。

   即如段有权力野心,寤生就应该直截了当的指出来,告诉他自己继位在礼法上的合法性及给社会带来的安定意义,打消他的非份索求之心,同时为他延师益友,创造一个良好的修身环境,使他最终能成长为一个对社会进步有贡献的人,及自己治国的得力臂膀。这就是“教”,也才是真正的“友”。可他明知段要篡位,不仅不给予教导,反而要什么给什么,目的就是要让段的罪行昭彰,方好一举铲除。这是典型的不教而诛。

   段谋反失败后逃回共城,如果寤生真的有心放他一马,不理他就是了,段据京城都无能为,今后在那样一块小地方还能翻起多大的浪来呢?谁还敢再跟着他胡闹呢?就算有姜氏为害不放心,围了共城,若想饶段一命,派个人知会段一声,让他认罪投降就是了,何必迅即攻城,连段思悔的余地都不给呢?段的一生大概没做过什么明白事,唯独这个自杀,是一个明智之举,起码他知道兄长不会让他活下去,也知道他早想除掉自己,若就是不死,恐怕寤生也早安排好了人,在杀掉自己后再进城,以其死在下人的手里受辱,还不如自我了断来得符合公子身份。

   “如二君,故曰克”,正是在指责寤生的不教而诛,已然把兄弟的亲情手足关系,转化成了两国交兵的战争生死关系了。

   “称郑伯,讥失教也”。
   周是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册命封国君的。如鲁就是“公”爵,郑则是“伯”爵。而先人为了让参予政治的人自我检点,特别设立了一种评价机制,就是在其死后,当代人根据其政绩及本人所行或褒或贬定一个结论,这就是礼法中的“谥”法。不管这个谥的含意是什么,史家在提到此人时,均以称其谥号为尊。譬如寤生的谥号为“庄”,史称郑庄公;其父掘突谥号“武”,史称郑武公。这样记史,就是尊重其人。

   那么,谥号与爵号哪个更尊贵一些呢?
   谥号是自己的社会给自己的评定,一人一评,专人专用,是一种关乎自己名誉的历史地位,纯粹属于精神性质。而爵号则不然,它是上位封给下位的一种纯物质性地位,既可以自己享用,还可以传给后人,当然也可以褫夺。你说哪个应该更尊贵呢?
   称爵不称谥,对寤生,《春秋》已是相当客气了。

   譏,繁体的写法从言、从幾(几)。幾,从丝、从戍。丝,自古为重要的蚕桑经济;戍,以兵守卫。但用在这里,可不是以兵守卫物质利益,而是千钧一发,命悬于丝的危机状态。把这个“状态”用言语巧妙的表达出来,就是“讥”。

   都千钧一发、命悬于丝了,怎么不直截了当的指出来,还非要采取“巧妙表达”的方式呢?

   因为人家有权,有兵,自以为一贯伟大,辉煌,只喜欢听顺耳话,不喜欢听逆耳之言,你要是直截了当的指出来,人家非旦不感谢你,反而会认为你打击他,诬蔑他,否定他,糟践他,轻了说你诽谤,重了打你个谋逆,好了弄个戴帽监督劳动,不好则关停并转,天知道一把骨头扔在哪里!
   这谁受得了?

   那既然这样,死不死活不活的管他干吗!
   不行啊,他们死不死活不活的才几个,远比他们多得多的那些老百姓招谁惹谁了?真要是弄到了死不死活不活的地步,最倒霉的就是这些老百姓啊!所以,再怎么着,也得捏着鼻子说。

   讥,就是原本不想说,可为了社会,不得不捏着鼻子说。因此,“讥”还有进谏、规劝的意思。
   “称郑伯,讥失教也”,并非是在单纯的讽刺郑庄公对弟弟段失于教诲,而更是在讽刺两兄弟的共同“失教”。

   教,从孝、从攴。攴,是统帅在众人面前用权杖顿地,用马鞭敲打靴子的行为,代表强制性的权威,与“孝”连在一起,则为理性社会对社会成员进行强制性的“百善孝为先”教育。所以,郑氏兄弟的“失教”,并非“无教”,而是从小就受其母武姜强制性的灌输,要他们在“孝”的面前对她无条件服从。结果却造成手足相残,亲情荡然,兄不象个兄,弟不象个弟。

   同样,贾母等人也在贾宝玉兄弟小时起,就对他们灌输无条件服从“孝”的理念,结果也是兄没个兄样,弟没个弟样,逮着机会,就烫瞎兄眼剥弟皮,往死里掐!

   而这样的兄弟要是走向社会,能不台上握手,台下踢脚,大难临头为保全自己同钻一个战壕,胜利来时则为争权夺利大打出手吗?

   红楼里面无兄弟,难说的仅是贾氏一族两府的事吗?
   “讥失教也”,难道讥刺嘲讽的,仅仅是郑庄公吗!

                                   2005年11月8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2 23: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仗义最是黑社会(15)

                  邢卫华

   一提包娼包赌,无恶不作的黑社会,无不人人切齿。可不管多切齿,只要看起黑道片来,又无不兴致勃勃,同样为里面的人物荡气廻肠,唏嘘感叹。就算是《水浒》中那个专拿人肉做包子,开黑店坑害过往行人的孙二娘,也照样当个巾帼英雄看。
   这是为什么?

   《红楼梦》第二十四回中有个醉金刚倪二,“是个泼皮,专放重利债,在赌博场吃闲钱,专爱喝酒打架”,按今天的话说,就是一个典型的社会渣滓,可曹雪芹给这一回拟的标题,却是个《醉金刚轻财尚义侠》。
   什么是“侠”?

   俠,繁体的写法从人、从夾。夾,从大、从人;大,甲骨文象形写法,就是“一个人平伸两臂,叉开两腿,挺胸抬头,自立于天地之间”,而在其两边“各站一人”,则是矛盾双方要求为他们“主持公正”,故这个字有“持”的指意。这种总是处在矛盾双方之间的状态,就是“夾”。而那种总是处在矛盾中间,自愿为双方、或一方排忧解难且不图名利的“人”,就是“侠”。

   曹雪芹所以称泼皮无赖倪二为“侠”,也正是因了他为贾家一个身处忧困之中的人,切实的排了一回忧,解了一回难。这个人就是贾芸。

   贾芸是贾氏一族“草”字辈的第五代人。从他对自己舅舅说的“我父亲没的时侯,我年纪又小,不知事……难道舅舅就不知道的,还是有一亩地两间房子,如今在我手里花了不成?巧媳妇做不出没米的粥来,叫我怎么样呢?还亏是我呢,要是别个,死皮赖脸,三日两头儿的缠着舅舅,要三升米两升豆子的,舅舅也就没有法呢”这些话,就可知其父早亡,因此家境较为困窘,但他还算有些志气。
   什么是“志气”?

   譬如贾芸听说贾府为贵妃省亲大动工程,就想到谋一份差事。可少年丧父,寡母一人苦熬持家的,也不是只有贾芸一家,譬如那个被贾宝玉小厮茗烟说成是“只会打旋磨(溜须拍马),给我们琏二奶奶(凤姐)跪着借当头”,让下人都瞧不起的金寡妇,就是一个。因此,想谋差事的,也自然就不会只是贾芸一人,即如他的同宗兄弟贾芹,就是他的竞争对手。

   结果,好容易等到一件差事下来,贾琏本想委派求了“两三遭”的贾芸,“不想后街上住的贾芹之母周氏,正盘算着也要到贾政这边谋一个大小事务与儿子管管,也好弄些银钱使用,可巧听见这件事出来,便坐轿子来求凤姐。凤姐见她素日不大拿班做势的,便依允了……”虽然曹雪芹没有写周氏为人怎样,但只看凤姐之高傲,及金寡妇之卑贱,就可知凤姐肯这样关照的人,平时该是什么行状了。

   同是守寡,贾芸之母不去到处舍脸“打旋磨”;同是谋差,贾芸宁肯自己碰钉子,独自面对一次次失望,也不让母亲去舍脸求人,这就是志气。
然而,空有志气,无人喝彩。

   即如当贾芸终于看出荣府真正做主的不是贾琏,而是王熙凤时,便决定买些冰片麝香作进见礼,却又苦于没钱,于是找到正是开药铺的亲舅舅赊一些,不想碰一鼻子灰不算,还空受舅母一番羞辱,舅舅竟教他“你但凡立得起来,到你大房里(贾珍父子),就是他们爷们见不着,和他们的管家或管事的人们嬉和嬉和,也弄个事管管……”就差没说也让自己的妹妹去“打旋磨”,给大房奶奶“跪着借当头”了!

   可就在这么个英雄气短的当口,贾芸意外碰上了讨债醉酒归来的倪二,“倪二听了大怒,‘要不是令舅,我便骂出不好的话来,真真气死我倪二!也罢,你也不用愁烦,我这里现有几两银子,你若用什么,只管拿去买办……这银子我是不要利钱的,也不用写文约……’一面说,一面果然从搭包里掏出一卷银子来。”

   放高利贷原本是倪二的生计,此时为什么偏对贾芸“不要利钱,也不用写文约呢”?脂砚斋在两人相撞,倪二认出贾芸后,张口就喊“原来是贾二爷,我该死、我该死”时,一语点破——“如此称呼,可知芸哥素日行止,是‘金盆破了份量在’也!”
   也就是俗话说的“虎死架不倒”。
   这就是志气!

   整部红楼,无人无处不是在想方设法的泯灭人的志气,教人怎样做一个彻底的好奴才,可偏偏只有这么个泼皮无赖醉金刚倪二,在为这“志气”二字喝彩,并舍财任侠,以最直捷的方式,帮助贾芸抵制奴性,挺身做人!

   这就是为什么人人不赞成黑社会,却又常常不得不佩服黑社会的原因——就因为它敢于对抗强权,抵制奴性!
   这就是义。

   義,繁体的写法从羊、从我。羊,应该是我们的先人最早驯化的牲畜。那时的先人还只有社会没有家,所以羊代表的是社会所有的“公产”。而猪比羊野性得多,故在先人的社会中被驯化的时间,也远比羊要晚得多,所以猪代表的是家庭所有的“私产”,所以“家”字下面才是它。

   而“我”字在甲骨文中,则是一个人手持一把锯子的象形,锯动为割,其在“羊”下,意为分割公产。但“锯”这东西不可能由“石”制成,只能用金属制造,故其不是石器时代的工具,只能出现在青铜时代。而青铜时代的人类社会早已有了“家”。因此,这个“義”字,最远只能代表母系氏族社会的晚期,无法代表这之前的石器时代。因此,石器时代分割公产的行为不叫“義”,而称“宜”。

   宜,从宀、从且。宀(mián),音眠意眠,在甲骨文中,就是一座两根柱子一个尖顶的房屋,意为睡眠之所,也就是后来的“家”。故汉字大凡扣上这样的盖子,基本上都和“家”有关。而下面那个“且”字,甲骨、金文中的写法不是“平头”,大多为尖尖的三角形,一横、两横、三横、四横者都有,这些横有出头的,也有不出头的,可见其象形的参照物之不规则性。

   先人社会中的第一要事就是祭祀。“祭”字左上角就是一个“肉”字的变笔,右面则是一只献祭的“手”。祭肉,先人最早就是用全羊,后来用全牛,称其为“牲”。牲用畜很讲究,必须毛色纯一不杂,称其为“牺”。牺牲当然不只适用于全羊、全牛,也适用于全猪、全狗、全马等等。正因为牺用牲不是随便就可充数的,所以被选为牺牲后就非同一般,人对它的态度恭敬庄严,除披红挂彩外,还要专圈专养,专料专喂,专人专责,是来不得一点马虎的。因为它是整个社会对神、祖的贡献,其死亦是在为社会献身。故后世把为社会捐躯的人,亦统称为“牺牲”。

   所不同的是,人之牺牲需为之造墓立碑,而祭祀用的牺牲则是为活人吃掉。把祭祀牺牲分割开的那个过程曰“宰”。而祭牺牲与宰牺牲时,下面都需要一块垫板,但上古石器时代的先人们还无法分解木材,只能把现成的木棍绑扎成“框”,在这框上再铺垫上白茅一类干净的草,就是最早的垫板“且”。今天的用词中有“暂且”、“姑且”等,就是让你先把那件事暂在这个“且”上放一放,然后再说的意思。

   可见,“且”字走进的这个“家”,显然不是父系氏族社会出现之后的那个“家”,而是这之前的形态各异的族群社会之“家”。一个族群,少者十几人,多者几十、上百,一头牺牲,或牛或马或猪或羊,肥肥瘦瘦、皮皮连连、骨骨碴碴,要想分得均均匀匀、平平等等,可绝非易事。“宰”得大家都没意见,就是“宜”。

   宜,是理性王国的产物,宜与不宜,全要看群体意志体现的那个理?但这个理性王国中的“宜”,一旦遇到了感性王国中的“情”,义便在寻找人性的企盼中,呱呱坠地。

   繁体的“義”字,所以上羊、下我,就是在指面对社会发生各种主宰行为时,这个“公正”要发自“我们”内心深处,而不是被外界、被他人逼迫不得已才为之的意思。而能宰得让众人满意,本是一种办事的能力,再把这种外在的能力上升到内在的“公正无私”的层次上,就是“義”。
   此之谓“大义”!

   而倪二之义,则远没这么复杂,所凭的只不过是个人心中一点好恶,对了脾气的,不管他实际上是什么鸟人,两肋插刀,舍命相陪,脑袋掉了碗大个疤,这就是流行于民间的江湖“义气”。
   此之谓“小义”。

   完全理性之义,为大义;
   完全感性之义,为小义。

   在《红楼梦》开篇第二回中,曹雪芹就借冷子兴之口,介绍了“唯有次子贾政,自幼酷喜读书,为人端方正直,祖父钟爱,原要他从科甲出身……”道出了贾政是贾氏一族中,唯一正统的读书人。

   可在第九回中,这个一向尊崇圣人之教,“自幼酷喜读书,为人端方正直”的贾政,当听到跟随贾宝玉上学的下人李贵,说宝玉已读到了第三本《诗经》时,却说:“哪怕再念三十本《诗经》,也是掩耳盗铃,哄人而已。你去请学里大爷的安,就说我说的:什么《诗经》、古文,一概不用虚应故事,只是先把《四书》一齐讲明背熟,是最要紧的。”

   所谓《四书》,就是《论语》、《中庸》、《大学》、《孟子》这四部典藉。而《诗经》、《尚书》、《易经》、《礼记》、《春秋》这五部经典,则称为《五经》,合起来,就是中国历代读书人无不必修的《四书五经》。

   而孔子一生,“述而不作”,也就是只讲学,不著作。但他虽不著作,却耗尽毕生心血,“删《诗》、《书》,定《礼》、《乐》,系《易》词,作《春秋》”,其在文字上下力最大的,就是《春秋》。是有“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之说。
   这就是《春秋》的微言大义!

   显然,贾政只要《四书》,不要以《诗经》为代表的“古文”《五经》,无疑已把孔子思想,及先人理念粗暴的割裂了。由此再看贾宝玉挨了贾政那顿痛揍后,在贾母的支持下“除四书外,竟将别的书焚了……”也就知道,贾氏父子抛弃和烧掉的,正是先人及咱们这个社会一向推崇的“春秋大义”。

   大义来于小义,小义来于兄弟,兄弟义推朋友,朋友义行社会,社会始生大义——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讲的就是小义衍生出的社会大义。

   可见,小义作用的是家庭,大义作用的是社会,当家庭没有了兄弟关系时,小义也便没有了立足之地。没有小义,焉来大义?而在一个没有或丢失了大义的社会中,人们自然也就只能以个人好恶,同气相求,同声相应,在社会性的朋友关系中,寻找义气。
   这就是侠。

   侠者,狭也。讲的就是以一己之偏,一己之气而行义。
   这种来自社会,本应是社会大义,但却仍以家庭小义面对社会的江湖义气,在面对丢失大义的主流社会时,自然就会与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发生冲突,形成一定程度的“反社会”倾向。但因其自身也带有一定的“社会”性质,稍加发展,便会自成一体,于是就产生了脱离主流社会行为意识的另类社会——黑社会。

   反社会倾向,并不等于就是黑社会,但却是形成黑社会行为意识的存在基础。此时,原先广义的“社会”概念,便被一分为二,形成“黑、白”对立的非主流社会与主流社会两大狭义性概念,同时从正、反两个方面侵害社会大众利益。即如前面提到的白社会折腾得“鼠盗蜂起,无非抢田夺地,鼠窃狗偷,民不安生,因此官兵剿捕,难以安身”,而黑社会则包娼包赌,“专放重利债,在赌博场吃闲钱,专爱喝酒打架”,以及今天的走私贩毒,为害众生——显然,被“夹”在黑、白社会中两头受气的,就只能是大多数老百姓!

   再说明白点,如果一个社会江湖义气盛行,那这个社会肯定是一个失去理性的社会,而占居主流的社会意识形态,也肯定是丢失甚至扼杀了春秋大义。因此,一个社会,只要是出现黑社会,只要是泼皮无赖横行无忌,这个社会就一定是大义荡然,黑白颠倒,是非不分。而当这个社会的下层连江湖义气都找不到时那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东西们,肯定此时已是连猪狗都不如了!

   红楼里面无兄弟,隐刺的也正是女性化社会的上无大义,下无情义的一社会的无情无义!


                                  2005年11月24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2 23: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是谁养了小叔子?(18)

                    邢卫华

   如果说《红楼梦》中最具神秘色彩的人物是秦可卿,那在“评”红楼的人物中,最不厚道的,就应该是畸笏叟。现在的第十三回,名为《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但在不同时期的脂评本中,起码有两个版本,均在回前留下了他字差意同的这样一段话:

   “此回可卿梦阿凤,作者大有深意,惜已为末世,奈何奈何!贾珍虽奢淫,岂能逆父哉?特因敬老不管,然后恣意,足为世家之戒。‘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这段长批后面并未注名,大概怕人不知道是谁的话,此回中当写到秦可卿给凤姐托梦完毕,“凤姐还欲问时,只听二门上传事云牌连叩四下,将凤姐惊醒。人回:‘东府蓉大奶奶没了。’凤姐闻听,吓了一身冷汗……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时,这里有两个眉批,第一个有的版本注明“棠村”的批曰:

   “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
   第二个则这样批道:
   “可从此批。通回将可卿死故隐去,是余大发慈悲也。叹叹!壬午季春。笏叟。”

   你说这老家伙,既已对秦可卿“姑赦之”,而命作者删去了“可卿死故”,那为什么还要特别说明,这一回原为《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呢?更点出里面有“遗簪”、“更衣”这些细节呢?这不典型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可见这叟老头极不厚道!

   而比之畸笏的不厚道,曹雪芹对待秦可卿,似乎也有失厚道。因为既按畸笏的意思删了秦可卿的不堪事,并也将她的死“由淫而丧”,改为了“因病而死”,那又何必非让宁府下人焦大来那么句话呢——

   “哪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

   的确谁都知道,这段话中的“爬灰”,指的是贾珍和秦可卿公媳之间的通奸乱伦。按说,既要删“可卿死故”,焦大这段语惊红楼内外直指“可卿死故”的话,也该删去,才是正理。可老曹不仅不删,却把个“养小叔子”的糊涂留下来,直弄得贾宝玉枉背了不少的嫌疑,更使王熙凤背了不小的黑锅。

   可查遍红楼全文,也看不出王熙凤到底养过哪个小叔子。她阴毒是阴毒,贪婪也确实贪婪,可要说她作风不正派,却实在没什么证据。而秦可卿就更是不可能,否则,若连焦大都知道的事,宁府上下多少想给贾珍溜须拍马之人,天天削尖脑袋寻事找机会,贾珍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如果真有这事,贾珍还可能再对秦可卿那样痴情吗?

   那么,焦大到底是在骂谁养小叔子呢?
   这个嘛……咱们还是先从今人的糊涂说起吧——

   有个电影叫《北京人在纽约》,里面王启明的女儿与男朋友分手后,却和男友的父亲建立起恋爱关系,王启明训斥她“乱伦”,可他女儿却理直气壮的反驳他:“你懂什么是乱伦?我和你,那才叫乱伦!”气得王启明站在大马路上,直抽自己大嘴巴……

   王启明为什么抽自己大嘴巴?
   因为他明知那是乱伦,可又实在说不清什么是乱伦。
   为什么明知是,却又实在说不清呢?

   因为王启明在文革结束后,就写了一部中篇小说,极力为一个公公娶儿媳妇儿辨白,说那个儿媳并未与公公的儿子同过房,没有过事实上的夫妻行为,因此,她与公公婚配,就不能算作乱伦;后来他还拍了一部挖媒人的电视剧,极力为那个死去哥哥的弟弟娶嫂子满社会的扇情……现在轮到自己的女儿了,他不扇自己大嘴巴,还能扇谁呢?

   可遗憾的是,王启明天生记吃不记打,扇完自己大嘴巴后,很快就忘了疼,又研究起了《红楼梦》,还特别喜欢人家秦可卿,一听焦大骂“爬灰”,就急忙出来做作纠正:“实际上秦可卿这个角色,她的生活原型的辈分和贾珍是同辈的,并不乱伦……”

   同辈之间的叔嫂弟媳之间的性错位关系,真的就不算是乱伦吗?那么,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五种伦理关系,又该算什么?是不是应该把“兄弟”去掉呢?

   先人为什么要建立伦理纲常?就因为人类是从群婚的时代逐步走入一夫一妻制的,这就是文明意义上的进步。但“进步”本身的定义是“不停步”,如果停步,那相对于其它的进步而言就是“退步”了。所以,我们的先人在婚姻文明上又发展出了“伦理文明”——即家庭成员之间婚姻关系上的不可逆性。

   说白了,就是类于公媳叔嫂这种关系的不可再婚性。这个共识,起码是自五*四运动之前还未被动摇过,但其后则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却逐渐变成了一种“不文明”。

   可遗憾的是,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文明上的问题,而是文化上的问题。从文明角度讲,公媳叔嫂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不存在种群退化问题,他们之间在配偶死后相互再婚,是符合生殖文明的。但这个“生殖文明”在文化的审评下,却是一个百分之百的“昏暗不明”!

   婚者,昏也,暗昧不明之意。
   我们的先人所以要把种群繁衍这样的大好事名为“昏”,目的无非就是让我们不要忘记,人类曾经历过的那个“婚乱”的时代,意指在这样的事上稍有不慎,就会重入愚昧。而这个在“婚”上的重入愚昧,就叫“乱伦”。

   若单以文明对文明,乱伦也的确是一种文明,但它不是人类世界独有的文明,而是与动物世界共有的不文明。所以,当《红楼梦》第六十四回贾敬丧事,宁府因无人照看,尤氏便把继母并两个无血缘关系的姐妹尤二姐、尤三姐接来,荣府的贾琏看到姐妹俩姿容秀美,心痒难耐时,曹雪芹这样写道:

   “却说贾琏素日既闻尤氏姐妹之名,恨无缘得见。近因贾敬停灵在家,每日二姐三姐相认已熟,不禁动了垂涎之意。况知与贾珍贾蓉等素有‘聚麀’之诮……”

   麀(yōu),母鹿。鹿是社会性群居动物,每年交配产仔前,公鹿都要进行决斗,争夺交配权。这种只凭身体条件决胜负的方式,自然是年青力壮者占优势。而这些优势者,常常又是它们争夺的母鹿所生,这就造成上下两代与同一代异性发生性关系,先人称这种混乱的性关系为“聚麀”。
   用于人类社会,就是“群婚”、“乱伦”!

   诮(qiào),责问、讥讽。“况知与贾珍贾蓉聚麀之诮”,就是说这父子俩的行为,与禽兽无异。而禽兽哪里懂得什么纲常伦理?诮,就是在讥讽贾珍与贾蓉,在血缘关系上,是永不可逆的“父子”,而在伦理关系上,却与兄弟朋友夫妻无异。如果儿子与父亲成了“兄弟”关系,那丈夫显然就成了妻子的“小叔子”……

   在理性社会中,人只有兄弟关系,没有父子关系;
   在感性社会中,人先有父子关系,后有兄弟关系;
   但如果以父子关系代替兄弟关系,甚至否定兄弟关系,则兄弟关系消亡的同时,必将导致父子关系的丧失!
   这就是乱伦。

   明白了这个道理,也就知道焦大骂的那个“养小叔子”的人,就是秦可卿。而被养的小叔子,就是秦可卿的丈夫贾蓉。

   因此,贾琏的“况知与贾珍贾蓉聚麀之诮”,也并非仅指尤氏姐妹,“诮”的还有秦可卿。

   但这就有了一个问题:既是贾琏“况知”,那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贾琏在责问、讥讽贾珍、贾蓉父子吗?
   不是。

   要是的话,贾琏就不会“每日二姐三姐相认已熟,不禁动了垂涎之意”了,更不会三求四央的背着凤姐“偷娶”尤二姐了。

   那是谁在责问、讥讽贾珍贾蓉父子呢?
   焦大!

   焦大的浑骂,就是典型的“诮”,其中“爬灰的爬灰”,就是这个诮中的“责问”;而“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则是这个诮中的“讥讽”。
   那么,这是焦大在讥讽秦可卿吗?

   不是。焦大对贾珍贾蓉秦可卿,没那么多的弯弯绕,就只一个干干脆脆的痛骂,而他责问、讥讽的,则是以贾母、王熙凤为首,贾赦、贾琏为辅的贾氏一族人!
   为什么?

   因为她们明知贾珍父子“聚麀”,秦可卿乱伦“养小叔子”,不仅不举族共“诮”,反而对贾珍父子不闻不问,更把秦可卿视为贾氏一族中女性楷模,在贾母心中,她是“极妥当的人——因她生得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乃重孙媳妇儿中第一个得意之人”;用秦可卿对王熙凤的话说,“就是一家子的长辈同辈之中,除了婶子不用说了,别人也从无不疼我的,也从无不和我好的……”
   那么,贾氏一族为什么对秦可卿是这样一种态度呢?

   这是因为贾蓉虽然的确是秦可卿的丈夫,但他们两个一直各有自己的卧室,从来就没同过房,从没有过男女两性意义上的肌肤之亲。贾蓉实际上只是秦可卿名义上的丈夫,不过是在替他父亲贾珍娶妻,或说是贾珍不过是在借贾蓉的名义,为自己娶妻而已。在这三人的性关系中,贾珍已先有妻子尤氏,他若喜欢秦可卿,完全可以正式娶进门做姨太太,但他不愿委屈了秦氏,而是采用这样一种“正妻”的方式,给秦氏一个堂皇的名份。反之,秦氏投桃报李,始终也只是与贾蓉保持“夫妻名份”,还自己和贾珍一个“清白”。

   也正是这种看上去极不严肃,但实际上却又处处非常严肃的性关系,才使得贾氏一族并不认为这是“乱伦”,反而使秦可卿这个人,在贾母眼中及“一家子的长辈同辈之中”,成为“极妥当的人”。

   然而,贾母及贾府上下真的认为这是“极妥当的”吗?要真是的话,怎么还会有“聚麀之诮”呢?怎么还会有让人坐立不安的“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的浑骂呢?
   这就是装傻装人!

   装傻,就是明知这是乱伦关系,却就是假装不知道;
   装人,则是明知自己不是东西,却就是硬充个东西。

   这个明知却就是假装不知的那个东西,就是“耻”;
   而明知自己不是东西就是硬充东西的,则是“无耻”。

   无耻,就是知道什么是脸,但就是不要脸。
   而焦大则是你们既然就是不要脸,那我就不给你们脸!

   焦大是谁?焦大只不过是曹雪芹虚构的一个人物,他不过是在替曹雪芹泰山压顶般的或海底捞月般的左右开弓,抡圆了巴掌,扇贾氏一族上下的大耳光!

   啊呸——臭不要脸的贾府,我叫你装傻!
   啊呸——臭不要脸的贾母,我叫你装人!
   啊呸——臭不要脸的王启明,我叫你装傻又装人!!

   “假府”是谁?
    假府,就是走向末世衰世的中国社会!

   “假母”是谁?
    假母,就是专玩伟大辉煌的臭不要脸!

   “王启明”是谁?
   王启明就是那些一脸道貌岸然,满肚子男盗女娼,打顺风旗,谱太平歌,在“反封建”的旗号下扭扭捏捏、藏藏掖掖的又是小说,又是影视,专讲“爱情”,不论其它,只会玩“叔嫂恋”、“公媳恋”、装傻装人、诲淫诲盗最臭不要脸的知识分子——当然,也不能就此完全否定这些东西,因为这些性变态们毕竟多少还给我们留了一点脸,总算是没有让姑爷去娶丈母娘……


                                 2005年11月27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2 23: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                   傻大姐的性无知(19)

                      邢卫华

   《红楼梦》中预示贾氏一族倾巢之覆的,是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而这个预示“抄家”的抄检大观园行动的起因,却是来自第七十三回的一个偶然事件《痴丫头误拾绣春囊》。

   “痴丫头”是谁?
   痴丫头就是傻大姐。
   “傻大姐”又是谁?

   “原来这傻大姐年方十四五岁,是新挑上来与贾母这边提水桶扫院子,专做粗活的一个丫头。因她生的体肥面阔,两只大脚做粗活很简捷爽利,且心性愚顽,一无知识,行事出言,常在规矩之外。贾母因喜欢她爽利便捷,又喜她出言可以发笑,便起名为‘傻大姐’,常闷来便引她取笑一回,毫无避忌,因此又叫她做‘痴丫头’。她纵有失礼之处,见贾母喜欢她,众人也就不去苛责。这丫头也得了这个力,若贾母不唤她时,便入园内来玩耍。”

   这一日,邢夫人因贾母为一府上下失于管理生气,便没回家,在王夫人处坐了一会儿,也进园内散心来。刚进园门,只见傻大姐“笑嘻嘻走来,手内拿着个花红柳绿的东西,低头一壁瞧着,一壁只管走,不防迎头撞见邢夫人,抬头看见,方才站住。邢夫人因说:‘这痴丫头,又得个什么狗不识儿这么喜欢?拿来我瞧瞧。’……接来一看,吓得连忙死紧攥住,忙问:‘你是哪里得的?’傻大姐道:‘我掏促织在山石上拣的。’邢夫人道:‘快休告诉一人!这不是好东西,连你也要打死!皆因你素日是个傻子,以后再别提起来了。’这傻大姐听了,反吓黄了脸,说:‘再不敢了。’磕了个头,呆呆而去。邢夫人回头看时,都是些女孩儿,不便递与,自己便塞在袖内,心内十分罕异,揣摸此物从何而至,且不形于色……”
   什么东西就把邢夫人吓成这样?

   原来,那是“一个五彩绣春囊,其华丽精致,固是可爱,但上面绣的并非花鸟等物,一面却是两个人赤条条的盘踞相抱,一面是几个字。”
“绣春囊”是什么?

   囊,在这里是一种系在腰间装香饼、槟榔的小布袋,演变到今天,就是女性盛化妆品、口香糖的小手袋;春,按今天的话说,就是“黄色物品”,类似黄色画刊、黄色录像一类的东西,当然那时没这些,但性质的严重程度是一样的。所以,邢夫人一见,就“吓得连忙死紧攥住”!

   又不是她丢的,干什么就紧张成这样呢?这在随后王夫人训斥王熙凤时,已说得很清楚了,“……倘或丫头们拣着,你姊妹看见,这还了得!不然有那小丫头们拣着,出去说是园内拣着的,外人知道,这性命脸面要也不要?”

   脸面,就是羞耻感。
   要脸面,就是知道羞耻。
   而脸面与“性命”连在一起要,则说明不要脸,就是不要命,只要“性”。
   邢夫人所以“吓”成那样,显然是个“要命”的。
   那她不要“性”吗?

   当然要。要是不要,她就不会“自己便塞在袖内,心内十分罕异,揣摸此物从何而至,且不形于色”了。
   首先,她“不形于色”的来到迎春房中,而迎春正因乳母设赌做庄,被贾母撵出府一事“自觉无趣,心中不自在”——脸上无光啊!而邢夫人到此,也正是为了这件事,“你这么大了,你那奶妈子行此事,你也不说说她。如今别人都好好的,偏咱们的人作出这事来,什么意思。”

   乍一听,母女俩一个“意思”,都为的是脸上“不光彩”,就算不是亲生的,作为继母,为此说女儿,也名正言顺,没什么不对的。可再往下听,就不对劲了——
“再者,只她去放头(作庄家),还恐怕她巧言花语的和你借贷些簪环衣履作本钱,你这心活面软,未必不周接她些。若被她骗去,我是一个钱没有的,看你明日怎么过节!”
原来如此,巴巴的到这说一顿,却是为了一个“钱”字。

   这就更不对了。贾府一族上下,个个都有月例银子,象迎春这样的“小姐”身份,每月都有二两使用,吃喝穿戴都是按例供给,不用动自己的这份体己。要知道,贾琏养尤二姐做外室,十来口子人吃喝用度,每月也不过才五两银子就足够使了。而一个普通人家,二十两银子就够一年生活了。就算乳母偷拿一些,也不至于连个节都过不了吧?这在迎春乳母儿媳妇王柱儿家的随后抵赖中,透出了底息——

   “王柱儿家的听见迎春如此拒绝她,绣桔(迎春丫环)的话又锋利无可回答,一时脸上过不去,也明欺迎春素日好性儿,乃向绣桔发话道:‘姑娘,你别太仗势了……自从邢姑娘来了,太太吩咐一个月俭省一两银子来与舅太太去,这里饶添了邢姑娘的使费,反少了一两银子。常时短了这个,少了那个,哪不是我们供给……算到今日,少说也有三十两了……’绣桔不待说完,便啐了一口……迎春听见这媳妇儿发邢夫人之私意,忙止道——”

   话到此处,也就知道,邢夫人此来,原是为了自己长嫂母女俩来投她,明着不好推出去,又舍不得拿钱出来养她们,就暗里要迎春和侄女岫烟,把自己二两的月钱各拿出一两来给嫂子作家用,弄得岫烟当衣服,迎春下人借机赖账,一家上下都对她有意见,自己也知道这样做上不了台面,正好借迎春乳母设赌局偷拿迎春财物事,找借口敲打迎春,为自己找脸。

   既知找脸,就是知道羞耻了,可这样找法,则是明知“脸”是什么,就是不要脸了!
可这和“绣春囊”有什么关系呢?更和“性”挨不上啊。

   急什么。没找回脸来,就必须先“不形于色”,当然不能连上“性”了。可一旦觉得找回脸了,也自然就可“形于色”了——于是,她连着“冷笑”了两次。
   而这两次冷笑,则都冲着王熙凤。

   第一次,在她觉得把迎春经济困窘的责任,已经成功转稼到其乳母身上后,“迎春不语,只低头弄衣带。邢夫人见她这般,因冷笑道:‘总是你那好哥哥好嫂子,竟通共这一个妹子,全不在意——’”只这一声冷笑,就更把迎春的经济问题转到王熙风两口子身上了。
第二次,则是正说着王熙凤两夫妻时,人回王熙凤知道婆婆进园子,赶过来侍侯时,“邢夫人听了,冷笑了两声,命人出去说:‘请她自去养病,我这里不用她侍侯。’”

   这“两声”冷笑,显然要比前面那个“一声”不同。
   时值仲秋,原来她早已探得王熙凤为荣府过节,与鸳鸯合谋,偷把贾母藏物当了千两银子,便想从中沾一水。正没合计处,此时恰好撞上了“绣春囊”——哼哼,二两银子就说三道四的,这回后面给你们加俩“零”,没二百两说话,别想从这过去!

   果然,当天就通过贾琏,硬向王熙凤哼足了这个数。
   遂心了吗?没有。哼了三声,这才完成了两个。虽然王熙凤说是她的儿媳妇,但她并没生育过,再加上她行事不得人心,王熙凤两口子及一府上下,都不拿她太当事。她自然知道王熙凤心里不服,随后即将绣春囊“封了”,派人送给王夫人,以敲山震虎。

   之所以不直接封给王熙凤,或给贾母,则是因为王夫人是王熙凤的直接靠山,同时又是在贾母跟前处处高她一头的妯娌,借此正可羞辱王夫人一下,杀杀王氏姑侄俩的威风,既一石二鸟,又得便宜买乖。

   这就是为什么王夫人接到“绣春囊”后,“气色变更……泪如雨下”,急如星火的来找王熙凤,又哭又叹道:“……这样东西,大天白日明摆在园里山石上,被老太太的丫头拾着,不亏你婆婆遇见,早已送到老太太跟前去了!”、“……你婆婆才打发人封了这个送来,把我气了个死!”的原因。

   邢夫人被“吓”着了,当然就得来点补偿,“吓”出来的二百两银子不算少,且还捎带着“哼”回了二两银子的脸,也凑合了。而王夫人被“气了个死”,当然要比“吓”着了严重得多,显然就不是用银子补偿可以解决的事了。而要想不被“气死”,唯一的办法,就是得让这“气”释放出来。
   于是,晴雯就成了她的出气筒。

   一般认为,王夫人对晴雯印象不好,是因了“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子,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象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更有人因这里面提到黛玉,便以为王夫人心内其实是讨厌黛玉的,甚至认为是因讨厌黛玉,才拿晴雯出气。

   这可实在是冤枉了王夫人。她内心疼不疼黛玉,不用问她和别人,只问黛玉本人即可:以黛玉的精明敏感,如王夫人稍有看法,别人未知,黛玉早就觉察了。可从黛玉对王夫人的态度上,实在看不出来有何不正常之处。而“大丫头骂小丫头”,原本就是应该应份的事,为此就看不上晴雯,实在也说不过去。至于是怕晴雯长得好,勾引坏了贾宝玉一说,就更站不住脚。

   首先,王熙凤就建议不事声张,欲借贾母追查聚赌这个因由,“不如趁此机会,以后凡年纪大些的,或有些咬牙难缠的,拿个错撵出去配了人。一则保得住没别的事,二则也可省些用度”时,王夫人就不同意,“如今这几个姐妹,不过比人家的丫头略强些罢了,通共每人只有两三个丫头像个人样儿,余者纵有四五个小丫头子,竟是庙里的小鬼”,你看,她也要丫环们长相好的。何况是他的亲生儿子呢?

   其次,贾琏的贴身小厮兴儿,就对尤二姐说过“我们家的规矩,凡爷们儿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这还是丫头“勾引”爷们儿吗?而王夫人此前,就已确认了袭人在宝玉身边做这种“伏侍”工作的,若说“勾引”,也是她和贾母安排的,怎能怨人家丫头们呢?

   那王夫人为什么只见一面,就那样讨厌晴雯呢?
   因为晴雯使她看见一个人。
   谁?
   赵姨娘。
   曹雪芹所以非要让王夫人格外厌恶晴雯,其实就是意在借晴雯写赵姨娘。

   也就是说,晴雯的“水蛇腰,削肩膀,眉眼有些象林妹妹”的长相,其实就是赵姨娘的一副精典画像;而王善保家的说她“仗着她生的模样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一张巧嘴,天天的打扮的像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她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调调,大不成个体统”,则更是赵姨娘平时活灵活现的所做所为;而晴雯的身份地位,及与宝玉的关系,也正是赵姨娘当年的身份地位,及与贾政的关系。

   晴雯的现在,就是赵姨娘的过去;赵姨娘的现在,就是晴雯的未来。

   而王夫人要不是生过两个儿子,并有一个亲孙子及次子宝玉在荣府中心地位的撑腰,她在贾家的实际地位,早就被赵姨娘从贾政那里夺走了。就这样,她还仍需侄女王熙凤,时不时的为她镇唬一下赵姨娘呢!

   可见,邢、王二位夫人,在“性”的面前,无一不把“脸面”看得比“命”还重要,但却又无一不是在利用这个“脸面”为自己遮丑,以证明对手的“不要脸”,从而为自己的“物欲”和“性欲”争取利益的最大化。

   而与邢、王二位夫人的心态完全相反的,则是傻大姐。
   因为她在误拾到绣春囊后,“原不认是春意,便心下盘算:‘敢是两个妖精打架?不然必是两口子相打。’左右猜解不来,正要拿去给贾母看……”

   你看,她不仅没被吓着,还要拿去给贾母讨乐子,因为她根本就不懂“春意”或“黄色”是什么东西。就算是受到邢夫人的警告,被“吓黄了脸”,也不是被这个东西吓的,所以才“呆呆而去”,一路纳闷儿:妖精或两口子打架,又不是因我而起,干什么就要打死我呢?
   这就是率真天然的“性无耻”——因不懂性,而在性的面前没有羞耻感。

   而以邢、王二位夫人为代表的贾氏一族上下,则无人不懂“性”,亦无人不以这个“性”为耻,但他或她们在这个“性”面前的羞耻感,却不是羞耻自己,而是利用这个“耻”大做文章,去“羞”自己的对头冤家,从而为自己谋取能到手的一切利益。这才是人世间真正的无耻至极——
   臭不要脸!

                                         2005年10月26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2 23: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憨湘云的性无忌(20)

                    邢卫华

   史湘云在红楼十二钗中,其才思之敏,大概除了黛玉,没人能压过她,可两人性格,却大相径庭。即如第六十二回,宝玉、平儿、宝琴、岫烟四人同生日,庆宴上大家要行令,平儿拈出个最古最难也最雅的“射覆”令,因席上丫环居多,宝钗意思换一个简单点的——

  “探春笑道:‘既拈了出来,如何再毁?如今再拈一个,若是雅俗共赏的,便叫她们行去,咱们行这一个。’说着,又叫袭人拈了一个,却是‘拇战(划拳)’。湘云先笑着说:‘这个简断爽利,合了我的脾气。我不行这个射覆,没的垂头丧气闷人,我只猜拳去了。’探春道:‘唯有她乱令,宝姐姐快罚她一钟!’宝钗不容分说,笑灌了湘云一杯。”

   可正当大家依次射覆时,“湘云等不得,早和宝玉‘三’‘五’乱叫,猜起拳来……玩了一回,大家方起席散了。却忽然不见了湘云……使人各处去找,哪里找得着?……正说着,只见一个小丫头笑嘻嘻的走来,说:‘姑娘们快瞧,云姑娘吃醉了,图凉快,在山子后头一块青石板凳上睡着了!”
   而这一回的题目,就叫《憨湘云醉眠芍药裀(yīn)》,

   什么是“憨”?
   憨,从敢、从心。敢,在金文中的写法,是上面一只“爪”,下面一只“手”,右面还有一只“手”;爪,指禽兽攫物,而人则为护物,以“手”相博,这个行为称“彪”,故上“爪”下“又(手)”这个古体字音“彪”,也就是俗称的“半彪子”;其右面再加一只“手”,则为其它人以这个“半彪子”为榜样,也冲上去发彪,这就是“敢”。但这个以“半彪子为榜样”的行为,已超越了“半彪子”的境界,故“敢”字就有了“进取”的含意,引申为有胆量,同时也就有了冒昧、唐突之意,与“心”合在一起,即指性格上的敢想敢说,敢作敢当,无所畏惧,但就是不善体谅他人感受。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有点没心没肺。

   憨不是傻。
   憨是性格作派上的问题,傻是思维能力上的问题。

   即如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贾母为宝钗过生日,黛玉原本心就不自在,硬被宝玉劝着拉来,“至晚散时,贾母深爱那作小旦的与一个作小丑的,因命人带进来,细看时越发可怜见……凤姐笑道:‘这个孩子扮上活象一个人,你们再看不出来。’宝钗心里也知道,便只一笑,不肯说。宝玉也猜着了,亦不敢说。史湘云接着笑道:‘倒象林妹妹的模样。’宝玉听了,忙把湘云瞅了一眼,使个眼色。众人却都听了这话,留神细看,都笑起来了,说果然不错。一时散了。

   晚间,湘云更衣时,便命翠缕把衣包打开收拾,都包了起来。翠缕道:‘忙什么,等去的日子再包不迟。’湘云道:‘明儿一早就走!在这里作什么?——看人家的鼻子眼睛,什么意思!’……”

   这回开篇,就是凤姐为宝钗生日作难,与贾琏商量,说到底还是难在比对林黛玉生日高低上了。而宝玉特意去劝黛玉,也是心里知道这层意思。此时凤姐一时玩话,并非要拿黛玉打趣,却也即时刹住,不敢过份,其它人更是心知目明,只耐着黛玉小性儿,不趟这浑水。结果独独湘云看不出来,一语即出,就把黛玉得罪了,自己还不知道。要是宝玉使眼色,她看不出来,那是傻;看出来而恼,则说明她并非没个眉眼高低,只是根本就没拿自己和黛玉当外人,也就是真正的“两小无猜”。

   反之,黛玉则动辄风吹草动便生气使小性儿,恰恰是“两小有猜”。猜而生忌,不仅自己拿自己当外人,也使众人不得不时时拿她当外人了。
   可见,有猜则有忌,无猜则无忌。

   即如湘云生气说了上面那些话后,“宝玉听了这话忙赶近前拉她说道:‘好妹妹,你错怪了我。林妹妹是个多心的人,别人分明知道不肯说出来,也皆因怕她恼。谁知你不妨头就说了出来,她岂不恼你?我是怕你得罪了她,所以才使眼色。你这会子恼我,不但辜负了我,而且反倒委屈了我。若是别人,哪怕她得罪了十个人,与我何干呢?’”

   假如这话要是说给黛玉听,肯定又是一番百转千回,双目垂泪,可史湘云却“摔手道:‘你那花言巧语别哄我!我原也不如你林妹妹,别人说她,拿她取笑都使得,只我说了就有不是。我原不配说她。她是小姐主子,我是奴才丫头,得罪了她,使不得!’宝玉急得说道:‘我倒是为你,反倒为出不是来了。我要有外心,立刻就化成灰,叫万人践踹!’”
贾宝玉对林黛玉之心,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那一片体贴,一片痴妄,真恨不得时时把心掏出来给对方看。而此处湘云恼他,正是为黛玉,可他却在湘云面前,竟说出“我要有外心”的话来。这要是对着黛玉说,肯定又是一番柔肠寸断,哭个半死,可湘云听了,回的却是:
“大正月里,少信嘴胡说!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话,说给那些小性儿,行动爱恼的人,会辖制的你人听去。别叫我啐你!”

   所以,湘云的判词才是: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
   什么是“英豪阔大宽宏量”?

   在第四十九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中,有这样一段“一时史湘云来了……黛玉先笑道:‘你们瞧瞧,孙行者来了。她一般的也拿着雪褂子,故意装出个小骚达子来。’湘云笑道:‘你们瞧我里面打扮的。’一面说,一面脱了褂子。只见她里头穿着件半新的靠色三镶领袖、秋香色盘金五色绣龙窄裉(kèn,腰身)、小袖、掩衿银鼠短袄,里面短短的一件水红装缎狐肷(qiǎn,狐狸胸腹部及腋下之毛皮)褶子(夹袄),腰里紧紧束着一条蝴蝶结子长穗五色宫绦,脚下也穿着鹿皮小靴,越显得蜂腰猿背,鹤势螂形。众人都笑道:‘偏她爱打扮成个小子的样儿,原比她打扮女儿更俏丽了些’”
   这就是所谓的“假小子”。

   转天早饭时,湘云听说有鹿肉,“便悄和宝玉计较道:‘有新鲜鹿肉,不如咱们要一块,自己拿了园里弄着,又玩又吃。’宝玉听了,巴不得一声儿,便真和凤姐要了一块,命婆子送入园去。”

   大家聚集作诗,独不见她和宝玉,随后就听说她俩要吃生鹿肉,结果引得大家烤起鹿肉来,宝琴先还嫌脏,后来也吃起来,平儿一见就不走了,凤姐则是不招自来,“黛玉笑道:‘哪里找这一群花子去!罢了、罢了,今日芦雪广遭劫,生生被云丫头糟践了,我为芦雪广一大哭!’湘云冷笑道:‘你知道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你们都是假清高,最可厌的。我们这会子腥膻大吃大嚼,回来却是锦心绣口。’”

   这就是英豪阔大宽宏量。也就是不拘小节。其外在的表现,就是“憨”。假小子不是真小子,不拘小节也不是不懂小节。而这正是憨与傻的本质性区别——
   憨是后天性格缺憾;傻是先天智商不足。
   然两者的外在表现形式,却都是没心没肺。

   即如迎春的大丫头司棋,与表兄潘又安在大观园中偷情,被贾母大丫头鸳鸯撞见,先是吓得“一把拉住鸳鸯,便双膝跪下,只说:‘好姐姐,千万别嚷!’”随后再吓得潘又安远走他乡,司棋“百般支持不住,一头睡倒,恹恹的成了大病”。这还亏了鸳鸯百般安慰,“……支人出去,立身发誓,与司棋说:‘我告诉一个人,立刻现死现报!”呢,否则,还不定闹出什么乱子来呢。

   按司棋的话说,她与鸳鸯“……从小儿耳鬓厮磨,你不曾拿我当外人待,我也不敢慢待了你”,明明知道鸳鸯说话算话,肯定不会出卖她,为什么还要说“你若果然不告诉一个人,你就是我的亲娘一样。从此我活一日,是你给我一日。我的病好之后,把你立个长生牌位,我天天焚香礼拜,保佑你福寿双全。我若死了时,变驴变狗报答你”这样自作自贱的话呢?
   唯一原因,就是鸳鸯太明白了!

   反之,倘若司棋碰上的是傻大姐,虽然照样吓一大跳,可这位硬是以为两人在打架,傻楞楞的上来劝,她们笑是肯定没心笑,但怕是肯定不会怕的。而之所以不怕,也无非就在傻大姐天生的什么都不明白!

   当然,她们肯定也不会象求鸳鸯那样的求傻大姐,而肯定会象邢夫人那样:“快休告诉一人!这不是好‘事情’,连你也要打死!皆因你素日是个傻子,以后再别提起来了。’”从第六十一回司棋大闹大观园厨房一事看,她是绝对做得出来的。虽然这傻大姐也非这样吓唬不可,否则傻乎乎的不定什么时侯就觉着好玩给说出去。

   可这事要是换上湘云,则怕司棋她们连逃跑与病倒的机会都没了。这倒不是说湘云会告发她们,而是湘云那个性格,先是黑咕隆咚被吓一下,就保不住会喊几嗓子。随后再被人跪地一求,“英豪阔大宽宏量”的劲一上来,又会大模大样的拍胸脯,指天设地的赌咒发誓,尤其是听到园门上的婆子们要关院门了,没准就象第十九回宝玉误撞茗烟与宁府丫头万儿偷情,万儿跑出去时,“宝玉又赶出去,叫道:‘你别怕,我是不告诉人的。’急得茗烟在后叫:‘祖宗,这分明是在告诉人了!’”一样,好心再喊一大嗓子“嗨,等一会儿,这还有个哥们儿没出去那!”

   从她撞丧宝玉“大正月里,少信嘴胡说!”这句话,及后面“别叫我啐你!”的结束语上看,湘云不是不会疼人,而是疼起来也是这样五马长枪,风雷闪电的。而所以会这样,也正是因为她“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

   这就是憨。
   憨者无忌,傻者无忧,又岂止在一个“性”字上!

                                 2005年11月28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西科人BBS ( 粤ICP备20049523号-3 )

GMT+8, 2026-3-23 15:54 , Processed in 0.05108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