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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zhen27

不要犯我的错误啊!还被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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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13: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娃娃这么老实的
发表于 2005-4-23 13: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支持!
校领导们看到了就原谅他吧.
多有诚意一孩子啊!!!/:Z
发表于 2005-4-23 14: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代表裤衩鸡团对受难者表示慰问
先是团长,然后是光明鸡使,然后是军师,最后家属答礼
发表于 2005-4-23 16: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似乎都没读出楼主的意思?还是都在装蒜?
不觉得学校...
当然 楼主是犯了不该犯的低级错误
可..  不觉得学校的处罚不合理也不人道不人性化?(不知道说这些话会不会被处罚 阿弥陀佛....... 善哉善哉......)
既然已经有那么大的悔过之心了 有关领导或是管理人员就真那么狠心罚款?连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都没?
也真难得他们做领导的了......

以上言论 纯熟个人牢骚而已 如果连牢骚都不让发
那.. 就真得像楼上哪位仁兄说的到省级告了(汗颜......)

申臻,唉......
 楼主| 发表于 2005-4-23 17: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看了这个检讨怎么还会有人能笑出来?

也许,真的,我们是刚来,我们犯的错很低级!

但是,你们就没犯过错吗?当你们犯了错再被罚款再被我们嘲笑时..........?

你会很高兴吗?

至少,我们还有提出反对的勇气,而你们................

难道你们在这一两年中就没人犯这种错吗?

要是当时你们提出异议,那...这种制度会延续吗?

所以,你们不要嘲笑,我们做的是你们当年没想过也没做过的!

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以后的学弟学妹不要再在这种制度下生活!

否则,我要是明年发现有类似我这样的帖子,我会脸红的~~~!
 楼主| 发表于 2005-4-23 17: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从二楼以下的帖子,再看看我们所谓军师。。团长。。斑竹之类的话!

唉,汗~!
发表于 2005-4-23 17: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种不合理制度或是准则的延续就是因为有太多的人默认
大家都一定很憎恨小偷的吧
当你当场看见有人在偷东西的时候你还视而不见 姑息绥靖
那么 偷窃之风大肆盛行也应该见怪不怪了吧
当有一天你自己被偷的时候 你做何感想?
是觉得理所当然 还是?
不合理 甚至是**的行为(或者说某些制度准则)是要勇于反抗和提出质疑的!
否则
某天吃这种亏的是你自己

PS:不排除申同学的疏忽大意 但学校的行为 我觉得..
呵呵 还是不说了罢
否则中国这样的国家的民族心理下的行为是容不得我这样的人在这里乱讲的
发表于 2005-4-23 17: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50块钱说多不多 可说少也不少啊
怎么说罚就罚
好像学校什么处罚都是合理的 即使觉得不合理也只能怨自己傻逼犯到那事儿上了
可不觉得这有点可悲吗
在学校就这样 以后的社会应该更...
所以 某些做领导的就不要再在教训人的时候装的自己有多一尘不染的正直
恶心! 假!
不是吗?
发表于 2005-4-24 10: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都不说列,,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楼主,你的头像的照片很有诱惑力
 楼主| 发表于 2005-4-24 12: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到现在那些斑竹。军师。团长不再站不来回应呢?

论坛的领导们,能真正直面  “群众口舌,舆论尖兵”这八个字吗?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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