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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九分女人

恋爱,但不要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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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4 10: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马上就要后悔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8-24 18: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無愛の孤獨于2005-08-23 20:39发表的 :
楼上的,看我口形,:“我没有后悔过!”谢谢合作 。
人后悔都会说不后悔
其实后悔了说了也没用
所以你说没后悔过~
可以谅解
发表于 2005-8-24 18: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想要感受婚姻的生活,那就付出你的努力,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你们都玩不起。
我赞同,我发现你很理性,也很现实,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和你交个朋友,用我的名字可以查到我
发表于 2005-8-24 21: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咋说我就是还是不后悔。
 楼主| 发表于 2005-8-25 17: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鸭子嘴硬没办法
发表于 2005-8-25 22: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用煮还是白搭么。
 楼主| 发表于 2005-8-26 08: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煮了都不行
看样是鸭子走路直接是歪啊
发表于 2005-8-26 11: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同居,让我 失去了好多,包括我和她的 感情。我们曾经美好的过去都已经成了痛苦的 回忆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8-26 12: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居又叫试婚
其实这样也不错
给自己个机会找自己的幸福
发表于 2005-8-26 13: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自己不后悔 ,问问对方~别给对方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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